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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險引用佛利民 左丁山

2009-02-22  AppleDaily

 
 
 

 

財 務A近年轉戰廣州,每星期有四至五日在廣州返工,為咗方便往返,香港住所索性搬咗去錦綉花園,不經不覺已有年餘。呢晚同佢及基金K等老友在鏞記吃燒鵝之 餘,問佢居住咗跑馬地咁多年,搬咗去錦繡,究竟慣唔慣?財務A話:「返番跑馬地,我反而瞓唔着,錦綉花園晚上非常寧靜,不知有車聲,與市區完全唔同,加上 經常在廣州,住返錦繡更加方便。」

財務A在內地回港時,聽到電台節目主持人狂插電盈私有化,指責「種票」等等,財務A問在座各位:「我好多年前係上市委員 會委員,唔知有『種票』呢條罪噃?如果話係『行動一致人士』,takeover code有好清晰界定,證監會知得一清二楚。我問過一啲人、問電盈私有化及過程觸犯了邊一條公司法、證券法,冇人識答,我在廣州可能住得背,你哋知唔知 呢?」

大家無言以對。空運L話:「傳媒評論員猛話違反道德倫理喎!」財務A乃係虔誠基督徒,常為教堂做義工,表面睇應係道德派,但佢嘅回應係:「在商界講 法律勝於講道德,人人之道德標準唔同,講起就有排鬧交!」佢又講得幾好噃,中國文化係講「法律不外乎人情」嘅,如要執行,認真死火,人情是否等於英國不成 文法律之reasonable man概念呢?還是關羽華容道義釋曹操之人情呢?香港司法係完全不講人情嘅,例如廉署成立初期不時拘控畀貼士嘅人士,畀十元八塊一樣照拉。講到道德觀,有 儒家、佛家、基督、天主、伊斯蘭等等,又可分明光社與同志團體等,莫衷一是。

幾個月前參加一個企業責任研討會,其中一位講者係建築公司主席,引用佛利民所 言:「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是利用企業的資源,從它的行為中去增加利潤,但企業的行為是要在公開、自由競爭的環境下,按照商業規則進行,並沒有欺騙和欺詐等 手段。」英文原文出於1970年9月13日一篇文章:「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金融海嘯之後講佛利民,可能被人圍攻,不過左丁山認為佛利民呢句金句可以抵受時代考驗,非馬克思派所能夠打倒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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