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福(901)公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0929/LTN20080929196_C.pdf
民豐(279)公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0926/LTN20080926608_C.pdf
漢基(412)公告: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080926/LTN20080926576_C.pdf
這三家公司在兩星期前宣佈,由於萊福資本欠付民豐2,500萬及漢基2,000萬,於是萊褔發行同等價值的可換股債,並無利息,每股換股價為0.15元,完成兌換後,加上之前持有的股份,民豐及漢基兩公司分別持有萊福23.41%及20.74%股權,成為公司第一及第二大股東。
發行可換股債券的萊福稱:
鑑於金融市場近期表現波動及所產生之信貸緊縮已令資金供應緊張,因而導致本公司之
融資成本增加。因此,董事認為建議發行事項為本公司對銷其結欠第一貸方及第二貸方
之貸款之適當方法,並可減少本公司之債務。
由於換股價較股份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三日(即緊接清償契據日期前之最後交易日)
之收市價折讓約9.09%,亦並非重大折讓,
(greatsoup: 之前系內公司借給旗下母公司利息只為4.5%,9.09%為約兩年之複利,還說不是重大折讓,真是自打咀巴,哈哈)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第一份清償契據及第二份清償契據(包括換股價)之條款按現時市場狀況而言,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東及本公司之整體最佳利益。
債主一稱:
鑑於萊福股份之最近交易價格接近本年度之最低水平,故本公司訂立清償契據,以
受惠於此。本公司認為可換股債券將為本公司帶來彈性及機遇,相信於可換股債券
年期內之任何時間,行使其權利轉換萊福股份及因任何萊福股份價格上升而取得最
大利益實屬恰當。
(greatsoup:因該系股價是「有目共睹」地向一個方向走,呢2,500萬一定會凍過水,哈哈,如果上升到十年前高位的話,我無地自容。)
由於換股價較萊福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之每股資產淨值0.301 港元(誠如萊
福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之公佈中所載)折讓約50%,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認為清償契據(包括換股價)之條款按現時市場狀況而言,屬公平合理,且符合股
東及本公司之整體最佳利益。
(greatsoup:這系股票不停持續發行賤價發股,折讓始終會更窄,終至到發行這個水平,對股東是否合理,見人見智。)
債主二稱: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物業相關投資、證券投資、廣告投資及彩票相關業務及放債業務。
Double Smart為持牌放債人,向萊福提供貸款乃於其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鑑於金融市場近期混亂,從而引致可動用之資金緊張,萊福已請求Double Smart 訂立結算契據,以重組該貸款。儘管可換股債券並不附息,但其提供本集團將貸款轉換為萊福股權並受惠於萊福集團未來增長之選擇。因此,儘管萊福於過去兩年錄得虧損,惟董事仍認為結算契據之條款屬公平合理。
此外,鑑於轉換價較萊福股份之近期成交市場價格有折讓及較每股萊福股份之未經審核綜合資產淨值有大幅折讓,董事認為認購事項之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
(greatsoup:同一模子澆出來的,不知所謂。)
總的來說,公司股票多了,下年可以發的股票更多,股價多發就跌,股價一低就合股,若可換股債換成股票,股價跌多合多幾次,就會無晒,這四千多萬就好像沒還過一樣。
這系不停在換資產,以股票作為買大樓,還債、拿錢的本錢,另並在這一系內通用,可謂是這一系的通用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