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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之三 黎智英

2012-11-08  NM
 
 

 

做一般生意,只要貨真價實,對顧客童叟無欺,公平對待員工及股東,便已盡了社會責任。傳媒可不是一般的生意,而是一門既敏感又具爭議的事業,社會責任微妙而沉重。從事這門生意,除了不時面對法律的制裁,更還為道德審判。傳媒時有爭議性的報導,那往往源於傳媒工作者對道德尺度的拿捏是否得當:如何平衡報導傳真跟受眾對真相的感受,是爭議的癥結。

先說私隱這個問題。我們常常爆名人的緋聞或醜聞,包括他們的家庭糾紛,以至一些看似無關痛癢的生活花絮,給當事人帶來困擾甚至創傷。我收過不少朋友甚至熟人的電話。他們責難我:「喂,你哋《壹週刊》影到我同個女人親熱的照片,刊登出來老婆一定同我離婚,令我家散人亡,請你叫夥計手下留情不要刊登那些照片好嗎?」每逢收到這樣的電話,我都感到非常困擾。一方面我知道給我電話的人所言非虛:他背叛老婆在外面另有女人,毀掉夫妻之間的互信。老婆不僅會打爛醋埕,傷心欲絕;知道父親做了對不起家庭的事,兒女對父親的信賴和尊重必然霎時間蕩然無存。毀掉夫妻之間的誠信,再又喪失兒女的尊重,他這個家今後又怎樣維繫下去?面對這樣的窘迫處境,性格稍為脆弱的女人不難會做出傻事。醜聞一旦公諸於世,你叫有體面的名人太太把顏面往哪裡放?放不下兒女的委屈,自己面子的污衊,更又擔心日後丈夫在外面搞三搞四,從此永無寧日,不少女人會決意離婚,以致釀成家庭破碎的悲劇。想到這裡,正常人都會感到忐忑不安。這亦是從事傳媒最是令人難為的地方!當然,有些女人跟丈夫相處了幾十年,對他的性格為人瞭如指掌;知道他外面那個女人不過是一時貪玩的感情缺失而已;那就當他是去喝花酒好了,鳥倦必定知還,浪子酒醒一定會回頭;仔大女大,為了維繫這頭家唯有以大局為重吞了這口烏氣。況且一個家可又不止於自己的兒女及上下親人而已,一個家還有香燈繼後的承傳責任,怎可能讓丈夫的一時缺失而將之毀於一旦?不管丈夫有多少過失,那是自己家裡的事,怎到別人置喙?外人怎樣看,那是他們的事。撐起這頭家,度過這個危機,令家族完整無缺地維繫下去那才是真正的面子。外人的閒言閒語,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已。

這樣曉得大體的女人都能一婦當關,有冷箭來,她們用熱屁股去擋;不管心裡如何憤憤不平,咬碎銀牙也不哼一聲。兒女受不了困擾,那就去看心理醫生好了。總之守得雲開見月明,這些女強人往往都能等到月明星耀的一天,大多數一時貪玩的男人都會鳥倦知還。起碼這是我多年來的見識。這種女強人絕少會打電話給我要生要死。打電話來要求我截新聞的通常都不是當事人。我孤陋寡聞又極少社交應酬,朋友和相熟的人亦不多,故此當事人很少會直接找我。他們大都是找我的朋友或熟人出面做架樑,更多的時候,找我的是一些我不直接認識,但在社會上有頭有面的人。既然不是舊相識,他們表面上都很客氣,骨子裡卻霸道得很,認定自己紆尊降貴親自打電話相求,那是給你的天大面子了,你好應該束手就範,甚至不應大剌剌地坐著聽他的電話,而應該站起來必恭必敬、誠惶誠恐地雙手捧著電話跟他說:「Yes Sir! Yes Sir!」見到你是識相的聽話聽教,他便老實不客氣地教訓起你來:「嘿嘿,搞搞女人,哪個有點條件的男人不會做?男人大丈夫,哪有英雄不愛美人的,是不是?不搞才怪呢。這些緋聞有什麼大不了?不要做這些新聞好了,即使做了出來也不會有多少人看,有啥意思?登這樣的新聞,令做朋友的尷尬,不開心,何必呢?而且我們大家都非常尊重這位朋友,要是他的面子過不去,我們做朋友的也面目無光啊!何苦為了芝麻綠豆的小事令這麼多人日子不好過?算了,叫你的夥計不要做這個新聞了,OK?幾時有空請你出來喝杯酒,大家happy,happy,OK?就這樣吧!」

接到這樣的電話,我不知道該喊還是該笑。這些頭戴光環大人物的氣焰,往往教我要調校心理,讓他的訓誨像泥巴地沉澱下去,再消化過後才能回魂復魄,抖擻精神好回覆他。可是到我驚魂稍定,正要開口,他已大功告成嘻嘻哈哈掛上了電話。他是個我不認識的大款,來電顯示沒有他的電話號碼,無從給他電話解釋清楚為什麼不能依他的指示截新聞,懇求他原諒。只好希望到緋聞刊登出來,像他這樣的大人物不會給氣炸肺那就好了。你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又怎樣呢?我們是做新聞的,不能屏息靜氣坐著等你大爺打噴嚏好張開嘴巴猛力呼吸的呀!呸,從事傳媒便大曬了嗎?難道名人便沒有私隱權的嗎?!大爺,請你先不要勞氣,聽聽小人的解釋。名人和普通人一樣,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只不過普通人的緋聞、醜聞對公眾沒有影響,也就沒有人想知道,故此傳媒便不去報導。名人的緋聞、醜聞對公眾有影響,故此公眾都想知道,就是這麼簡單了。故此傳媒才有責任更有動機 —— 緋聞、醜聞有助促進銷路 —— 作出調查、加以報導。這些新聞有銷路,顯見公眾關心。名人之所以是名人,那是因為他們對社會起了某些作用。例如做官的,他們大權在握,舉手投足,影響老百姓的生計。富豪才俊明星貴冑同樣受公眾尊敬、仰慕甚至崇拜,他們的行為直接間接影響公眾的倫理是非視野,繼而改變社會的風氣和面貌。他們的行為既然這麼有社會影響力,傳媒暴露他們的醜陋面目那不便破壞社會和諧嗎?不暴露他們負面真相,讓他們在公眾的心中維持個正面的形象,那對社會的倫理是非觀感以至風氣面貌不是更健康和諧嗎?是的,沒有傳媒的暴露揭發,表面上社會可能會顯得較為和諧,但我不認為這種表面的和諧可以培養出健康的倫理是非觀和社會風氣面貌。

傳媒要是只會隱惡揚善,悉心保護吹捧社會上有財有勢有名望的權貴,把他們視作完人甚至聖人,那肯定只會令整個社會變得既偽善而又浮誇,就像建於流沙上的城堡那樣。傳媒為權貴粉飾化妝,那將會營造個鄉愿族群溝集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社會,也就是個任得特權階級肆意掠奪的社會,我們是要個這樣的社會嗎?受人尊崇、大權在握的名人面對的誘惑一定會比普通人多,而他們亦較易沉溺於隨著特權而來、免於常規掣肘束縛的優越感,他們亦因而更易做出越軌的傻事及壞事。這一群人被社會縱容慣了,他們的負面行為要是不為傳媒當頭棒喝,他們又怎曉得珍惜社會對他們的期望,知所檢點,做個公眾的好榜樣?精英權貴也是人,他們也有醜陋的一面,普通人又何嘗沒有?故此權貴的出軌行為是一面鏡子,讓大家看到越軌行為將受到譴責,更會為當事人帶來嚴重的後果,從而產生阻嚇作用,強化社會的倫理是非觀,改善社會風氣面貌。有權勢、有影響力的人倘能立下個好榜樣,那將有助於促進社會的道德面貌,而他們的醜陋行為亦會成為負面教材,產生令社會進步的警惕作用。傳媒要反映社會的真實面,因為只有真實的事情才能帶來教訓,有教訓社會才會進步。虛偽永遠都只會麻痺荼毒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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