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軍官看不起政客(政治家),說他們膽小,怕打仗。
"我衝鋒陷陣,拋頭顱灑熱血,眼看勝利在望。你說停就停,這怎麼能行。"
但是戰爭從來都是個政治問題。是為了政治服務的。
首先,是敵是友本身就是個政治問題。你去打的是敵人,而不是盟友。對吧。
而哪些是敵人,哪些是盟友呢?這是個政治問題。
戰爭是外交的一種。是最終的外交手段,也是效率最低的一種。
能在談判桌上解決的問題能達到的目的,就不要用戰爭來解決。戰爭勞民傷財,而且風險巨大。
只有為了達成談判桌上無法達成的目的,獲得巨大的利益時,才有必要發動戰爭。
桌子在戰爭中是十分重要的。戰爭從桌上開始,在桌上結束。
戰前:試探對手,分析情報,拉攏盟友,鞏固自己,迷惑對手,分裂敵人都需要在桌子上談判。
絕大部分戰爭都在這個階段就分出勝負了,雖然有些真的打了起來,有些沒有。但多半是沒有,自知實力不足的
一方會讓步。俗稱看不見硝煙的戰爭。
戰爭的原因:為了達成談判桌上無法達成的目的,獲得巨大的利益時,才有必要發動戰爭。
在桌子上談不攏,才打。
戰後:無論是停戰協定,受降儀式。都是需要桌子的。
戰爭不能不顧及政治因素,首先戰爭就是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的的手段。手段不能代替目的。
一個人不能同時與全世界為敵,戰爭雖然可以不擇手段,但是不能完全不擇手段。(盟友的面子還是要給的)
所以戰爭從屬與政治,不能離開政治說戰爭。
失敗的例子:
薩達姆自認為幾十個小時就能吞併科威特。沒有正確估計美國的態度。
事實證明,科威特的確不堪一擊。但是美國不但讓他把科威特吐了出來,而且在幾十年後還絞死了他。
(這一切都是因為沒看清美國的臉色,進而和美國交惡的結果)
例2
在美國看來:薩達姆拚命造原子彈。你和他談判,他不和你談。
你不敢扔他,他可敢扔你。而且很可能會迫不及待的扔你。
國際制裁只能延緩他研製成功的速度,但他總有研製成功的那一天。
那你就只好打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