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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擬大數據評估借貸 內地經驗可借鏡

1 : GS(14)@2018-03-19 05:03:47

【明報專訊】在大數據的年代,金管局上周透露,擬讓香港銀行在批出貸款時,不再單靠傳統的財務數據去評估客戶還款能力,而是在風險管理的模型中加入「行為數據」。在金融科技的發展,金管局也不得不借鑑內地的經驗。但另一邊廂,近期內地在「徵信」業務(意即信用驗證)方面卻彷彿走回頭路,強調要評估財務狀况,主要應依靠財務數據。內地的經驗反映,中港兩地監管方式的相異之處,會對市場發展帶來不同的效果。

內地平台收集生活數據 影響信貸評級

過往幾年,內地在利用個人消費習慣、生活模式等「行為數據」進行貸款風險評估,走得相當前,這亦得益於非銀行人口發達、電子支付盛行的獨特環境,大部分的消費行為都透過互聯網進行,令科網巨企得以累積大量數據。因此衍生出諸如芝麻信用、騰訊徵信等平台,漸漸地,這些徵信平台把內地人劃分不同等級,評級基礎就是客戶的生活習慣與行為,包括哪些客戶及時繳交電費、哪些客戶喜歡買便宜貨,甚至客戶和誰做朋友,是否曾經失約、失信,種種行為都會對貸款評級構成影響。

內地當局最初對這現象持開放態度,早在2015年1月,人行通知8家機構準備開展個人徵信業務,但拖拉了3年,始終沒有發出任何牌照。去年人行徵信局局長萬存知的講話,顯示到監管當局對市場發展的失望。

人行:信息不共享 數據不適用於徵信

萬存知去年表示,這8家機構都想形成自己的業務閉環,結果都不會向市場分享所擁有的信息;另外,由於他們都是依托某集團所創建的,不具備獨立性;但最重要、最關鍵的問題是,當局認為,行為模式數據可用於營銷,假若要徵信,最可靠的還是財務數據。

誠信還誠信,徵信還徵信,這就是內地領先一步所得到的經驗。現在當局的做法是,成立一家「百行徵信」,由官方佔大股,上述8家機構參股,統一做個人徵信,且日後主要參照的是債務相關的財務數據,而非行為模式。

中港兩地彷彿走向不同的路,其實是反映兩地監管方式不同。內地對金融科技的監管取態是先放後收,去年收緊現金貸是一例,現在輪到個人徵信。香港監管者則是經過深刻的研判,並選擇由傳統銀行起步,以試驗性質去推動用行為模式做個人徵信。

內地監管先放後收

業內人士認為,行為模式自然不能在信貸管理上「擔大旗」,例如在叫車平台預約了司機,最後失約,這行為雖然令個人誠信受損,卻不應影響信貸評級。然而,以財務數據為主,行為模式為輔的方式,卻值得探討,後者不應完全被取締。

可以預見的是,香港銀行會大幅採集客戶的行為信息,否則資料庫沒有足夠的數據去支持這項「實驗」。但香港人又是否了解到,未來在支付App裏任何一筆紀錄,也會影響到自己的信貸評分?

明報記者 廖毅然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5280&issue=2018031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5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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