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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度歲 購家居保無後顧之憂 按單位面積定保費 全年投保享折扣

1 : GS(14)@2018-02-12 07:07:58

【明報專訊】農曆新年快到,不少港人會大掃除及裝修一下家居,當然也會一家大細出外旅行,年近歲晚有不少家居失竊的個案,故大家外遊不僅要買旅遊保,最好也選購一份合適的家居保險。現時不少保險公司鼓勵投保全年,保費也有折扣,若不是短期租客,值得考慮。家居保的保費主要按物業面積而定;如果家居面積細,但擁有不少名貴財物,希望有更高保障額,也可向保險公司列明保障物品。

明報記者 龍彩霞

國衞AXA去年底發表「AXA安盛家居財物保障意識調查」,探討港人對家居保險的認識及對其保障範圍的了解。調查於2017年6至7月份進行,訪問了逾1000名18歲或以上的家居保險決策者。調查結果顯示,近八成受訪者沒有購買家居保險,其中四成表示原因是從未想過是否有需要;另有36%指家中沒有任何貴重物品,因此沒需要;31%則認為家居財物蒙受損失的風險低。

雖然大部分港人沒有適當的家居保障,但當問及家中貴重物品的價值時,卻發現港人估計擁有平均近40萬元貴重物品放於家中。調查所得,受訪者家中頭3種貴重物品為黃金、銀及貴重金屬(21%)、珠寶(16%)和手表(11%)。

普遍與火險混淆 對財物損壞保障認知不足

另外,家居意外亦常有發生,三分之一受訪者表示在過去12個月曾遇上家居意外,最常見之意外為滲水(15%)及水管爆裂(10%)。根據AXA安盛的理賠數據,於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期間,與水相關的損毀佔整體家居保險賠償總額達五成(51%),平均賠償額約為1.5萬元。

調查結果亦發現,雖然近六成港人表示了解家居保險與火險保障的分別,但當中超過九成未能正確分辨兩者的差異。各有約七成受訪者不知道由家庭傭工、裝修技工、甚至是訪客意外造成的家居財物損失也受到保障,顯示大眾對財物損壞保障認知不足。

調查結果同時反映約六成港人對火險保障存有謬誤。若家中意外發生火災,受訪者誤以為火險能覆蓋另覓臨時住所的費用及家俬存放的費用。然而,火險的保障其實只涵蓋樓宇結構,如牆壁、天花及地台。

家居保險計劃一般保障範圍包括家居財物意外損毀、因搬遷或裝修而產生的短暫物件寄存及臨時住宿需要、居所內意外導致第三者受傷或產生損失的法律責任,以及搬遷或裝修時的財務損毁等。除了與大型家具電器、家中設施直接相關的保障外,家居保險亦會為個人物品,例如相機、電話、現金等的遺失提供保障,但受保的物件每件的賠償金額有一定限制,投保時亦有可能需要事先登記受保貴重物品的價值或數量。

留意或要先付「墊底費」

家居保險除了按保額分為不同等級的計劃,亦會因應住所的大小調整保費。以匯豐分銷及安盛承保的家居萬全保為例,3個計劃投保總額由40萬至120萬元不等,保障住所建築面積501至700方呎,最低保費為每月109.04元;單位大於700方呎就不能夠選擇保額最低的計劃,須選購保額80萬元或120萬元的計劃,保費亦提高至每月244元至269.11元。

萬一要索償,須留意不同的保障項目可能要先付俗稱「墊底費」的自負額。例如AIG家居保的每宗非水損引致索償的自負金額為核實損失的10%或250元,以較高者為準,或每宗水損引致索償的自負金額為核實損失之10%或1000元,以較高者為準。

樓齡逾30年多不受保

不要以為住宅發生嚴重災害時才能申請索償,其實家居保險的保障範圍頗為仔細,即使是停電導致雪櫃內食物腐爛,亦可能獲得賠償。若意外發生在僭建物的位置,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因僭建屬違法,保險不包括非法受傷,相關人等仍要負上責任。坊間家居保險各有特點,適當選擇可以減少損失。對於坊間多數家居保產品,受保房屋的樓齡多為30年以下,30年以上無法受保或需保險公司核保。消費者購買家居保險時,宜多向經紀或銷售方查詢,確保自己善用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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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3942&issue=2018021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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