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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思篇》政策敵視 讓「節能減碳」淪為口號拒用核電 爭取電力解嚴!

2012-6-11 TWM




一位德國媽媽為了孩子的未來,改變了整個國家的能源政策;現在台灣也有一群媽媽,她們正努力與政府斡旋、向台電爭取,希望有一天台灣民眾也能夠遠離核電,有權選擇乾淨的再生能源||綠電,但台灣要邁向綠能幸福國度,鬆綁電業法令是必須跨出的第一步。

撰文‧張瀞文

五月下旬,我們在下著濛濛細雨的午後來到小宮有紀子(Yukiko Komiya)位於新北市新店山區的家中。有紀子前一天才剛從東京回到台灣,旅途的奔波並沒有讓她感到疲憊,因為這趟日本行,她看到朋友們共同購買的風力發電機已啟動發電,她的內心相當感動。

有紀子說,三一一之後,日本展開一連串電力改革,而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從今年四月開始漲價一七%,這因而促使民營小型的電力公司(PPS)大受歡迎。

由於採用PPS所發的電,不僅節省電費還可以避免停電風險,目前她朋友位在東京的辦公大樓透過大家捐款方式,在東北秋田縣購買了一座風力發電機,現在這座風力發電機的發電,可透過電力輸配提供這棟辦公大樓三成的電力,這三成的電力,剛好就是三一一之前日本核能發電所占的比重。

民眾自覺發電 欲爭取用電選擇權無期從小生長在日本的有紀子,原本曾在日本NHK電視台當記者,十一年前嫁到台灣來,成為道道地地的台灣媳婦。與先生一起養育兩個寶貝女兒的她,在去年三一一之後,因為看到自己的家鄉因福島核災,付出了慘痛代價,因此開始思考,每天用的電從哪裡來?

三一一發生之前的有紀子,從來不會去關注自己在使用的電力是如何產生的;這一深入思考,讓有紀子驚覺到「我們竟然天天都用核電,天天製造核廢料,而且還無從選擇,只能被迫用核電!」有紀子對於自己在這方面的無知感到非常後悔,於是想要尋找解決的方法。

之後有紀子開始號召同一社區裡的媽媽們,一起發想如何購買不是核電的綠能,讓每個人都可以自由選擇,而不再是電力公司提供什麼給我們,我們就得接收什麼。

她說,「我很相信一個人的購買行為,可以改變生活,改變社會。」基於保護家園,堅持「可以選擇電的種類」的信念,讓這群媽媽願意與台電展開一連串的溝通與纏鬥。有紀子發起「瘋綠電行動聯盟」連署,要找回民眾用電的選擇權。

「瘋綠電行動聯盟」主張,民眾應有購買綠電的權利,他們認為政府不僅壟斷電力供應,且對於推動再生能源態度消極,同時暗中擁核,呼籲政府應該將「電力解嚴」。

有紀子說,這就像「媽媽願意多花一點錢購買有機食品,讓小孩吃得健康安心一樣」,若可以用綠電取代核電,或是取代對地球造成汙染的火力發電,相信大多數媽媽都願意多花一點錢,確保生活環境的乾淨與安全。

但是當媽媽們把「我要再生能源」的貼紙,貼到家裡的電表上後才發現,原來生長在台灣的我們,不僅沒有選擇使用哪一種電的權利,連想要多花點錢使用「綠電」,也沒有綠電可選擇!

既然買不到綠電,有紀子就與志同道合的媽媽們,積極在社區裡尋找適合裝設太陽能光電板的地點,試圖透過家裡屋頂或社區閒置空間,裝置太陽能設備發電,然後自己使用。

修法延宕、新法虛設 阻礙再生能源發展因社區裡適合裝置太陽能板的地方,及屋頂或是頂樓所有權是住戶共有,不能任意使用。有紀子說,台灣的規定對於民眾自行發展太陽能發電並不鼓勵,媽媽們原本規畫的綠電藍圖,還沒起步就困難重重!

所謂「綠電選擇權」,就是消費者自願每個月多付一些錢,要求電力公司增加供電中的再生能源比率。藉由使用者付費的原理,提高全國再生能源發電量,進而逐步達成廢核、減碳、環保的理想。這樣的概念在歐美國家已行之多年,但台灣目前「想多花一點錢買綠電也買不到」。

長期關心環境議題的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表示,現在台灣電力市場再生能源比重不到一%,且台電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讓再生能源發展與台電之間存在著很深的衝突。

根據現行的《電業法》規定,不管是誰發的電,一律必須由台電買回,而台電是台灣電力市場的唯一買主,台電掌控了全台灣發電、輸電以及配電的所有資源。

由於台灣電力市場遲遲無法邁向自由化,而台電獨占電力市場的結果,就是台電一方面擔任產電的業者,主導上游的火力及核能發電,又掌控下游的輸電、配電。

但另一方面,在二○○九年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台電又被指定為再生能源的審核者,例如自家大樓如果要裝設太陽能板,得經過台電同意。

以一個電業的競爭者來審核再生能源的設置,徐光蓉認為,台電如此「球員兼裁判」的結果已可預見,國內再生能源發展將極為緩慢。

立委田秋堇也說,台灣的綠電,從申請、建廠、並聯、發電等程序處處受台電、經濟部的刁難,因此即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通過近三年,卻始終未能有效提高再生能源的發電量。

台電獨占、政府顢頇 浪費自身大好條件為何讓台電獨大?阻礙電力市場自由化的《電業法》,曾於一九九五年第一次提出修正草案,經社會各界對此議題多所探討,後來卻在立法院裡一躺十多年,無人聞問。

一直到最近因台電經營績效不彰、年年大虧,還要漲價彌補虧損,「油電雙漲」搞得群情激憤,大家才又開始注意到,因為台電獨占電力市場數十年所產生的種種問題。於是輿論再次出現討論電力自由化、台電分拆的聲浪。

「由於台電掌控了上游到下游整個發電及輸配電的系統,等於是掌控了所有台灣的電力及能源資源。在這樣的大架構下,台電只會告訴你『核能最乾淨、便宜』,台電不分拆,《電業法》不修正,台灣整個能源及電力市場是不會有什麼重大及突破性改變的。」徐光蓉說。

同樣也是「瘋綠電行動聯盟」發起人、在玄奘大學任教的德籍教授葛祥林就說,在台灣想要發展再生能源的民間業者,因為所發的綠電,沒有優先上電網的權利,且只能讓台電收購,無法自由買賣,最後也只能被迫接受台電低廉的收購價格。這些都讓整體台灣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窒礙難行,而綠電產生的盈餘,無法回饋給發電廠商或補助在地產業發展綠能,也導致台灣唯一的風力發電外商英華威,想退出耕耘多年的台灣市場。

葛祥林認為,台灣擁有相當好的風力發電條件,且是全球太陽能板製造大國,但太陽能板都外銷,不發展內需市場,非常可惜。縱使《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經通過,但在台灣卻沒有任何鼓勵民眾安裝太陽能板,以及鼓勵民眾使用綠能的措施,台電只會告訴民眾「綠電比較貴喔!」他感嘆道,科技、資金都不是最大的問題,問題在執政者是否有決心真的要發展綠能。除了英華威對於政府發展再生能源的態度感到灰心,包括茂迪等多家國內太陽光電業者,也對於經濟部能源局長期忽略再生能源的發展也表示相當失望!

太陽能電池上游材料廠商晶泰科技董事長林瑞陽就說,《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立意正面,但卻缺乏具體的目標及有效實施方法。由於條例當中並沒有明訂再生能源的時程,因此失去約束力,也讓提振再生能源的美意僅流於紙上談兵。

另一方面,《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也受到核電的排擠,因為台電總是誤導民眾「核電最乾淨、便宜」,執政者及台電讓大多數民眾誤認核電是「安全」的「綠色能源」。

除了不合宜立法及核電排擠效應外,○九年風力及太陽能占總體發電比重不到一%,馬總統喊出二五年時,各種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八%的目標太過保守。林瑞陽認為,火力發電價格競爭以及早期再生能源技術不夠成熟,加上一般人以為綠能價格比較高,是台灣再生能源發電嚴重偏低的重要因素。

事實上,火力發電的過程中,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硫及煤灰皆為排放物,這些都會增加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符合全球環保趨勢,理應受到嚴格控管。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監事趙家緯則認為,如果台灣可以有效減緩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導入課徵碳稅、能源稅概念,再生能源也可因碳稅開徵,取得價格上的相對優勢。

至於外界始終對綠色電價有「一定會比較貴」的疑慮,立委田秋堇說,台電燃煤發電每度電成本一.八七元,天然氣三.五四元;台電向民間採購燃煤發電每度電一.八元,天然氣四元,風力每度電二元。台電以低於自己的發電價格購買電力與綠電,可說是讓民營業者補貼台電。

田秋堇再舉德國為例,綠電價格前年起即低於一般電價,綠電成本隨著技術發展只會越來越便宜。若把台電的負債成本,包括核電建造、核廢料處置的成本計算進去,兩者之間黃金交叉早已產生。

關鍵無他 苦等執政者的決心不管是日本媽媽有紀子,或是德國籍教授葛祥林都認為,綠電的發展,在科技、技術、價格、民眾接受度方面早已不是問題,關鍵其實就在執政者是否有決心真的要發展綠能。環保團體認為,只要政府態度明確、積極獎勵、挹注資源,剛剛冒出來的綠能種苗,假以時日必能成為整片大森林。

《今周刊》主張,台灣要邁向綠能幸福國度,延宕十多年的電業自由化一定要跨出第一步,讓民眾有自由選擇電力的權利。在電業自由化後,我們要求電價必須合理化,未來期待政府在政策上,寧可漲價讓綠能有更多發展空間,也不要因為補貼傳統石化及核能發電而漲價。另外,已通過的再生能源法令要確實執行,以新增貸款或簡化申請流程方式,鼓勵民間使用綠能;否則若以現在政府推動的態度,以及法令鬆綁的狀況來看,不僅馬總統「節能減碳」將淪為口號,十年後台灣的綠能產業恐怕仍是「夢一場」!

台灣綠能發展

嚴重落後國際

——2011年綠能占總能源比

國家所占比率(%)

德國12.2

中國9.6

美國6.0

印度4.7

日本3.1

韓國1.4

台灣0.41

資料來源:台電、德國統計台灣再生能源發電不到0.5%——2010年台灣能源供給結構單位:%

能源種類所占比率

太陽熱能0.08

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0.07

核能發電8.28

水力發電0.28

天然氣10.16

原油及石油產品49.04

煤及煤產品32.09

資料來源:能源局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無助國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前後之國內再生能源設置情形年度累計裝置容量(MW,百萬瓦)年增率

(%)年發電量

(千度)所占比率

(%)

20093,146.2—8,193,748—20103,300.34.99,196,76712.24 20113,420.439,486,9783.15 註:《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自2009年7月8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統計月報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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