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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誠再施財技-伯明瀚環球(2309)

這個題目也是有時間才可以寫,但是略略提幾點也可以。

(1) 公司2010年6月止15個月,實賺200萬元,但受巨額攤銷及撇帳影響,最終虧損3.88億,現金剩下1,500萬,但應付各項款項及借款超過4億,欠楊先生的錢也有1.6億。

(2) 2010年10月以照一般授權以20仙配售4.5億股,然後以特別授權以同價配售11億股,該特別授權已在11月26日通過,但是根據月報表,配售股票並未完成

(3) 2010年12月,公司宣佈5月的建議作出向楊先生的收購終止。

(4) 次日,公司宣佈向楊先生購入重慶一項目50%股權,作價7,500萬人民幣,以2,000萬人民幣現金加5,500萬無息可換股債券支付,換股價20仙,楊先生同時保證一年內盈利7,500萬人民幣。如果細心發現的話,估計是一項偷錢協議。

(5) 2011年1月,公司宣佈以不少於4.3億人民幣,向楊先生剛從3位第三方以人民幣4.18億購入遼寧一工業項目90%股權。

如該項目在1年內能轉成商業項目,楊先生也會向3位獨立第三方支付最高代價8.62億人民幣,公司也需按每平方米544.73元支付代價予楊先生,最高支付代價9.01億人民幣。

但楊先生看來支付的是現金,但公司支付楊先生卻是優先股,但自己的球會沒錢,報紙也虧錢,哪兒有這麼多錢?

公司無提及誰是哪三位獨立第三方,該獨立第三方包開括下圖的蔣小姐嗎?

另外,公司和楊先生簽訂協議,代理銷售該項目,作為回報,公司向楊先生支付款項,2011年、2012年及2013年最高代價分別為0、2,400萬元及3,500萬元,

題外話: 但公告誤植為0元、240萬億元及350萬億元,如果屬實及公司亃支付的話,那楊先生過幾年就變成世界首富?希望聯交所儘快促請公司更正。


其實,我懷疑這是借錢協議,以公司印的優先股做抵押品借錢,管理費就是利息,如果不成的話,則可以支付優先股,因優先股可換股,這班人就可控制這家公司,所以可以說這是一個賣殼協議。況且這班人買地的價格不明,作價可能沒有這樣高,所以或有可能是空手套白狼呢。

總之,不明白,不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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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瀚環球(2309)執董及非執董突然因「個人原因」辭任

1 : GS(14)@2011-06-05 18:07:58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10531/LTN20110531687_C.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643

伯明瀚環球(2309): 楊先生罪行和公司無關

1 : GS(14)@2011-07-08 23:09:43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10707/LTN20110707672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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