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半前,我買摩托的「里程碑」時,被他碩大的身軀所震憾,當時就想啊,3.7吋好大好大啊,若再大,帶在身上都不方便,更不用說打電話了。
後來,手機陸續出了4.0,4.3吋的,這麼大的手機,方便打電話嗎?能好賣嗎?
事實告訴我,4.0,4.3吋的手機好賣得不得了,高檔手機現在全是4.0,4.3吋了(除了蘋果)。而且現在4.7,5.0屏的手機都開始出現了,似乎手機變大是一個趨勢。
今年3月,我的「里程碑」出了故障,換了個4.0屏的手機,發現這個手機用起來也很方便,看著文字還更大,更舒服,我就想,4.0應該已經是極限了,更大有用麼?最近我又試了一次4.3屏的,用著也還方便,感覺也還值得買。那,到底是我哪點想錯了?
再後來,終於想明白,手機於我已經不完全是打電話的工具了,更是一個上網,看郵件的工具。很明顯,屏幕大一些對上網,看郵件來說確實有優勢,而且,稍大一些屏,只要控制重量適宜,對打電話也確實沒什麼劣勢。
以前我買手機追求打電話舒服,所以要小要輕。現在我更追求上網,看郵件舒服,而打電話則只要求聲音清晰就夠了,那麼為了上網舒服,手機稍大一些還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手機屏幕最終大小將以(在單手持有手機時打字翻頁方便的基礎上)人們隨身攜帶所能忍受的極大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