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結構型減稅一直是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時,中國政府支持實體經濟的重要政策工具。從提高營業稅和增值稅起征點,到自2012年率先在上海試點的營業稅改增值稅,以及將在2015年全面完成營改增等。那麽自試點至今真實減稅規模到底多大?
據財政部,2013年減稅規模超過1400億元,比2012年426億元的規模高出近1000億元。
但路透報道梳理了2012年以來財政部公布的國內增值稅,營業稅及整體稅收數據表明,中國一方面在實施結構型減稅,另一方面,涉及相關稅種的稅收規模卻只增未減,放緩的只是該項稅收的增幅而已。
時間 | 國內增值稅(萬億)/增幅 | 營業稅(萬億)/增幅 | 稅收收入(萬億)/增幅 | 中央財政收入比預算超收 |
2014年上半年 | 1.52/6.1%(扣除營改增1.4%) | 0.92/4%(營改增11%) | 6.4 /8.5% | |
2013年 | 2.88/9% | 1.72/9.3% | 11.05/9.8% | 113.77 |
2012年1月1日營改增上海試點 | 2.64/8.9% | 1.57/15.1% | 10.06/12.1% | 255.23 |
為何真減稅,減的只是稅收增長的速度?路透提到:
中國經濟總量的擴大,以及結構型減稅政策優惠帶來更多稅源,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相關稅收規模只增不減的原因。
但是,中國每年兩會確定的當年財政收入增幅目標,更像是要確保當年完成稅收任務的軍令狀,也使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時,部分地區為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征收“過頭稅”,加重企業負擔,成為逆向調節的工具,讓結構型減稅的優惠政策本意與實際上要求完成增收目標的政府行為變得自相矛盾。
自2012年以來,中國GDP增速告別了多年接近兩位數的增速,中國的財政收入也終結了多年來維持在20%左右的高增長。但財政及稅收收入整體增幅仍快於GDP增幅,財政超收成為常態。
路透社援引一位不願具名的財稅官員稱,預算管理制度的改革要求預算要公開、透明和細化。同時要求對預算支出剛性控制,預算收入則采取彈性控制。
“這意味著今後涉及到不管是中央財政還是地方財政的支出,如果沒有出現特別重大的事件,原則上是不能突破支出預算的。而收入彈性控制,就意味著經濟下行壓力比較大,企業經營困難的情況下,財政收入不能采取剛性的,即主要是稅收手段,來實現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