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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因美大股東透過投資移民來港隱瞞離婚 入境處查乳業大王

1 : GS(14)@2017-05-18 02:12:34

■投資移民來港的貝因美創辦人謝宏(左)與王卉(右)離婚,但未曾向入境處申報。 消息人士提供圖片



【本報訊】身家億萬的「中國乳業大王」、內地奶粉貝因美創辦人謝宏正被本港入境處立案調查,疑避港藏內地。7年前與前妻王卉投資移民來港,2012年離婚,昔日枕邊人削髮為尼,一度投身大埔定慧寺。及後入境處調查定慧寺誤中副車,發現他們的離婚證明文件。多年來未申報離婚,涉嫌虛假陳述,一經定罪,最高刑罰15萬元及監禁14年。



謝宏現年52歲,現為貝因美最大股東,持上市公司約24%股權,市值約32億元。他在內地享負盛名,與前妻王卉創辦貝因美,2010年透過投資移民來港,以王卉名義購入大埔比華利山別墅,成交價3,950萬元。2011年以貝因美之名在深交所掛牌上市,公司現市值逾130億元人民幣。



調查定慧寺案揭發

知情人士透露,去年入境處職員調查大埔定慧寺案件期間,發現謝宏與王卉的離婚證明文件,該文件2012年簽訂,但至今未曾向入境處申報,「謝宏不敢來港,因為一旦被檢控,罰一百幾十萬事少,最嚴重係要坐監。」資料顯示,謝宏每月須向前妻及兩名女兒,支付贍養費共約18萬元人民幣,惟未有證據顯示曾支付。去年底謝氏更聘人把在港的兩名女兒帶回內地。謝宏透過投資移民來港,其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僅獲准在港逗留2年,每2年須向本港入境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2012年離婚後至今仍未向入境處申報離婚狀況。大律師任穎明表示,當事人投資移民,需向入境處宣誓陳述背景,包括婚姻狀況,如狀況更改,有義務於合理時間通知入境處。離婚後一年後都不通知,不合理,通常期限為半年。不過需視乎具體情況,若當中牽涉爭產或子女撫養權,或可延長合理期限。本報向貝因美公司和謝宏查詢其婚姻狀況,但截稿時仍未獲得回應。據悉,入境處已立案調查,謝宏與王卉已失去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分。


最高刑罰入獄14年

記者向入境處查詢,該處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向入境處申請簽證或進入許可時,均須申報其真實資料。若發現弄虛作假,會立即作出跟進調查。如明知而故意申報失實、虛假等資料,即屬違法,而該人所獲發的任何簽證、進入許可或逗留期限即告無效。根據法例,若申請人在提交簽證申請時提供失實資料,或觸犯《入境條例》(香港法例第115章)。任何人如向入境處作虛假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515/20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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