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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云紅河「敲詐門」爭議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09/100366101_all.html

  陶中中最後一次到約定地點——紅云紅河煙草(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紅云紅河)營銷中心二樓辦公室來談判,是在2011年4月6日。將近一年之後,他和同伴背負「敲詐勒索」指控,即將出庭受審。

 

  那次之前,他和紅云紅河方面達成口頭協議,後者答應以每條10萬元的價格作為對存在質量問題的軟禮「印象」云煙的賠償。此番再來,他沒有拿到賠償款,迎接他的是警察。

  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紅云派出所警察將他帶走。之後,陶中中的老闆、「幕後指使」陳偉,陳偉的表弟張成祥,以及另一名同案犯彭獻葦落網。

  2012年1月10日,陳偉、陶中中、張成祥、彭獻葦被訴至昆明市五華區法院。檢方指控他們涉嫌犯敲詐勒索罪。

  此案目前尚未開庭。四名被告人堅稱無罪,理由是,他們購買的該批次軟禮「印象」系列云煙有質量問題,其索賠行為屬於民事行為,而非敲詐勒索。

  是維權還是敲詐勒索?目前,此案尚待法庭審判。

買「問題煙」索賠

  36歲的陳偉,案發前處於緩刑期。此前,他因詐騙罪被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更早前,他曾是云南省公安系統的一名刑警。

  據陳偉對警方的供述,2009年2月,陳偉買了上百條軟禮「印象」云煙,帶到北京送朋友和客戶。不久之後,送出去的許多煙陸續被退回,對方稱這些煙可能是假煙。

  陳偉說,他將退回的煙打開後,發現有一股刺鼻的味道,發現味道來自煙盒的包裝。他想到之前曾聽朋友說過云煙甲醛含量超標,因此斷定刺鼻的異味即為超標的甲醛。

  陳偉的表弟張成祥則供述,陳偉稱其買的云煙可能有質量問題,讓他在昆明幫他買老包裝的云煙(即軟禮「印象」云煙)。張成祥隨後以每條1000元的價格幫陳偉買了70多條煙。後來,這種煙市面上已經買不到了。陳偉讓他將買來的煙保管好。

  與陳偉同齡的彭獻葦,是陳偉的朋友。據彭獻葦供述,在2009年初前後, 陳偉說起自己手上有一批煙有質量問題,讓張成祥和他一起去找紅云紅河公司談談。

  張成祥的口供顯示,時任紅云紅河營銷中心訂單部經理的羅利福承認,經過檢測,發現卷煙條盒上的膠水有問題,導致這個批次的煙出現串味,他們正在跟膠水供應商交涉,追究此事。彭獻葦曾問,這種煙抽了對人體是否有危害?羅利福稱,吸煙本來就對人有害。

  不過,羅利福後來在警方詢問時卻稱,當時他的答覆是因為存放過久煙出現異味。

  儘管紅云紅河方面不承認這批軟禮「印象」云煙條盒粘合劑甲醛超標,卻同意了「實物一賠二,並支付100萬元現金」的最終賠償方案。2009年7月29日,張成祥拿到了紅云紅河賠償的160條卷煙和100萬元現金,交給了陳偉。

  在與紅云紅河方面交涉期間,張成祥和彭獻葦自始至終沒有披露真實姓名和身份。彭獻葦以「彭總」的身份出現,張成祥則以曾用名「李強」示人。張成祥說,是陳偉讓他們這樣做的。

  此後,紅云紅河對此一直秘而不宣。直至一年後,類似索賠再度襲來。

再次索賠案發

  據陶中中供述,2010年6月的一天,他的老闆陳偉告訴他,手頭有一批軟禮「印象」云煙,有質量問題。陶中中當場試抽,感到「口感確實有點怪」。陳偉問這事怎麼處理,陶回答只有找生產廠家維權索賠。於是,陳偉讓陶中中負責與紅云紅河商談賠償。

  陶中中也沒有暴露真實身份,而是化名楊榮,還專門買了一張不用實名登記的新的手機卡與紅云紅河的人聯繫。

  陶中中說,陳偉認為對方實力比較大,怕報復,故而交待他這麼做。陳偉還告誡他,去紅云紅河後不要直接坐車回家,防止被人跟蹤。他覺得,警察出身的陳偉這方面比較敏感。

  當年7月,陶中中按照紅云紅河方面的要求,將兩條軟禮「印象」云煙送到營銷中心鑑定,接待他的是營銷中心市場部新任的吳姓經理。三個月後,吳經 理沒有像前任羅利福那樣說是卷煙條盒膠水出了問題,而是拿出了一份鑑定報告,稱該煙是真品,與目前市場上同品牌卷煙口感有微量差異,主要是由於經營戶保存 不當造成的。

  陶中中提出複印檢測報告,遭拒。陶中中在供述中還回憶說,當時營銷中心的人還稱:我們是國營大型企業,就算出了問題又能怎麼樣?陶中中反駁:三鹿還不是國有大型企業,出了問題又怎麼樣?!

  後來,陶中中又送了兩條問題煙到營銷中心,要求紅云紅河方面檢測煙盒粘合劑,並假稱,他將煙盒送到北京進行檢測,粘合劑有害物質含量超標。

  紅云紅河方面提出一賠二,陶中中不同意。後時任紅云紅河營銷中心經理的李春禹提出,不管檢測結果如何,他們一次性支付陶中中500萬元,陶將手中的卷煙全部交出來,了結此事。而陶中中則提出每條10萬元的賠付標準。

  雙方多次談判,但未能達成一致。2011年4月2日,陶中中生氣地說:「最近雙匯出了質量問題,中國煙草還沒有出過質量問題。你們是不是要當第一家?」如果4月6日紅云紅河還不同意每條賠付10萬元的方案,之後將由他的律師來談。對方答應了。

  四天後的下午,陶中中如約而來,結果被等待多時的警方帶走。

維權還是敲詐

  陶中中被抓後,陳偉、張成祥、彭獻葦相繼落網。2012年1月10日,檢方提起公訴。起訴書稱,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間,陳偉、張成 祥、彭獻葦,以紅云紅河生產的云煙牌軟禮「印象」系列卷煙條盒包裝的粘合劑中甲醛含量嚴重超標,造成香煙串味為由,對該集團進行要挾,提出巨額賠償要求, 強行索要了紅云紅河現金100萬元。此外,自2010年7月始,陳偉、陶中中以同樣的手段,向紅云紅河實施敲詐,強行索要現金780萬元人民幣(未遂)。

  檢方起訴書中,對紅云紅河的該批次軟禮「印象」云煙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未有說明。在警方取證時,紅云紅河方面均稱該批次軟禮「印象」云煙是因為存放過久而導致出現異味。

  而陳偉、陶中中、張成祥等人在對警方的數次供述中,一直堅稱是卷煙條盒粘合劑甲醛超標。時任紅云紅河營銷中心市場部經理羅利福也曾提及,檢測發現卷煙條盒上的膠水有問題,導致該批次的煙發生串味。

  如按紅云紅河方面所稱,問題煙是因為存放過久出現異味,按照該公司的相關規定,此類情況的正常賠付標準僅為按一比二的比例進行實物置換即可。但紅云紅河與幾名被告人進行了多番討價還價,不僅以一比二置換實物,還支付了上百萬元的高額賠償。

  對此,紅云紅河方面向警方表示,是因為受到了張成祥等人的言語威脅。紅云紅河負責營銷的副總經理馬宗澤說,陶中中曾揚言,如果處理不好,他就在網上曝光,讓云煙品牌的質量問題一夜之間全國知曉。

  但張成祥和陶中中均否認。陶中中說,他跟陳偉都商量過了,如果(2011年)4月6日那天拿不到賠償,就走法律途徑,自己是維權索賠。

  陳偉等人案發後,其家人曾將剩餘的問題煙送到昆明一家檢測公司檢測,結果發現,送檢的煙存在苯、丙酮、甲苯等物質超標。其中,苯含量超出國家標準100多倍。

  紅云紅河副總經理馮斌在警方詢問時曾表示,當初答應高額賠償,是因為「公司考慮到軟禮『印象』才上市不久,如果他們在社會上大肆宣揚,必然對該卷煙銷量造成不好的影響」。而該批次老版本云煙也已經停產快兩年了。

  一年後,當陶中中拿著香煙前來索賠時,紅云紅河公司高層終於坐不住了。他們決定,如果無法與陶中中達成協議正常賠付,就向公安機關報案。

  紅云紅河有關人士在警方做筆錄時表示,4月6日陶中中出現在公司營銷中心的辦公室時,他們才向警方報案。

  然而,陳偉的辯護律師、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高子程則稱,紅云紅河報案時間是4月3日,即陶中中的「最後通牒」下達後的第二天。

  張成祥、彭獻葦與陶中中對與紅云紅河談判過程的部分會面進行了錄像。陳偉在會見律師時曾表示,錄像中顯示,陶中中與紅云紅河方面談判時,曾有警察冒充紅云紅河工作人員參與談判,並主動提出500萬元的賠償。

  高子程認為,陶中中等人的行為性質上屬於民事行為,該案案發的前提是紅云紅河的產品質量問題,即使陶中中等人索賠金額過高,也只是構成索賠過度而不予保護的問題,不應將其定性為犯罪。

  是維權過度還是敲詐勒索?近年來類似案件同樣爭議重重。2006年,大學生黃靜向華碩公司「天價」索賠後遭遇刑事指控,就曾引發廣泛爭議。該案最後以檢方「存疑不起訴」了結,黃靜後來獲得國家賠償,但爭議並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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