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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值一哂:發揚光大

1 : GS(14)@2016-10-17 08:07:50

新一屆立會方始復會已是一片亂局,幾無所益,除了一位。有「金融才女」獲頒「傑青」後,大言侃談如何年青上車,極速供斷的獨門成功方程式,難免惹來拜金非議,網民群起而攻,若不是立會轉移視線,只怕窮追未捨。利申:我四十歲後方首次置業,至今仍在續供,而過去十年亦不曾升過職,可知我在在不是成功人士,更枉論傑青。猶幸,我識得(唔係見過囉)唔少傑青,皆在不同範疇出類拔萃,惟共同處就是少談成功,多講服務社會,其中表表者有他。若論香港社企發展,怎少得仍身居公屋的吾友魏華星,經其主事的社會創投基金,孕育而生的社企都有聲有色,而近期鎂光聚焦自是連政務司司長戲言勾結,也爭着「認投」其推出項目的LightBe,一間打着經營「社會地產」旗幟的社企「要有光」。「要有光」致力為基層家庭提供短期可負擔居所,早於2013年已推出「光房」計劃,旨在招攬有心的私人物業業主以低於市價出租單位,再由「要有光」承包並以相同模式轉租予有需要的單親家庭。始創階段起步為艱,首年只能為三個家庭提供居所,至今卻已在港九新界推出40多個「光房」單位,當中包括唐樓、單棟樓、屋苑及村屋等,面積均約300餘呎,累計服務130多個家庭。今年更發揚「光」大,將「光房」推展至「光屋」,甚至於「光廈」,而此亦為該社企首個活化閒置大樓翻新再出租的新猷。事緣「要有光」的另位創辦人余偉業先生,年前無意從社福渠道悉知有一位於深井、前九龍紗廠的閒置眷屬宿舍遂生「非份」之想。該產業因原業主於1997年沒續地契,故被政府依例收回,而城規會在2011年前已改劃為住宅用地,但限制重建後只准樓高三層,徒增發展難度。惟「要有光」迎難向城規會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最終獲政府批准租用六年,去年動工翻新,今夏已有居民入住,而相關工程亦會陸續完成。原本殘破不堪的舊式大廈,搖身成為解決基層市民住屋所需的「光屋」,怎說都是超額完成。現提供的45個單位,全採用開放式設計,每一單位均設露台,且連電熱水爐、冷氣機、抽氣扇、電磁爐等設施亦一應俱全,卻都是在「限米煮限飯」,甚或難為巧婦的情況下完工,實有賴各界的鼎力襄助。而申請入住須為三人或以上的基層家庭,並要經社工轉介。「光屋」不設固定租金,亦如既往毋需參考市價,項目負責人自會與申請者會面再作評估,按其負擔能力去釐定租金,一般大約由3,000元至5,000元不等。至於租約期限亦與「光房」看齊,一般為一年,租戶可每年申請續約,最多可租住三年,期滿後住戶須騰出單位,好讓其他更有需要的家庭受惠。租客在得到住屋保障的基礎上,最大的責任除繳租外,就是盡力展開新生活,在最多三年的租約期限內為己創造條件,以滿足下一階段的住屋需求。這正正就是「光房」的背後精神,非但讓弱勢家庭有地容身,更重要的是得到喘息機會,然後籍社企及社會人士的關心及協助,培養租客的責任感及建立正向生活模式。為達目標,「要有光」的團隊每個月都會家訪,跟進每個家庭的狀況,並制訂適合他們的發展方案。三年期內「要有光」會敦促他們為遷出訂下計劃,自行外出物色新居所,並計算日後所用的生活開支,未雨綢繆為將來作更好規劃,助人自助。說到底,房屋其實不過是工具,有人只視其為炫耀成就的標竿,卻另亦有志者以此為他人謀福,哪個方是「傑出」,你話呢?王利民康宏金融集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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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1017/1980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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