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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梁堅持檢控無視律政司

1 : GS(14)@2016-09-09 04:48:49

【掟杯案】【本報訊】月底卸任立法會議員的黃毓民涉於前年7月向特首梁振英掟杯案,昨結案陳詞。黃散庭後有感而發稱,「雖然我而家冇得做議員,佢(梁)好高興」,但「一日未斷氣都未知邊個輸」,他會「到死誓相隨」,更透露正就梁涉收取5,000萬元一事諮詢法律意見,考慮以私人傳票向他提控,若梁連任失敗,「UGL單嘢實搞佢」。


150頁陳詞或破自辯紀錄

黃又引述消息指,律政司曾向梁提及案件證據不足,基於政治因素亦不宜對他檢控,但梁一意孤行,本案根本是政治檢控。他續指梁作為特區首長,地位超然可任命律政司及法官,即使作假證亦未必被追究,要求法庭不接納其證供。黃昨預備了150頁14多萬字作結案陳詞,預計陳詞最少3日,黃指可能破了香港裁判法院被告自辯陳詞的最長紀錄,但笑言並非「冇得做立法會議員就嚟法庭搞拉布」。以議會抗爭作為抗辯理由的黃強調,自2008年當選議員後一直堅守顛覆議會文化、提升議事質素及加強監察政府三大原則,並一一列舉過往掟蕉、掟T恤等例子,笑言恍如「白頭宮女話當年」。他指香港民主進程回歸至今毫無寸進,政府沒認受性,施政困難;議會則因功能組別存在而失效,導致政府橫行無忌,故作為代議士必須抗爭,而掟杯只屬議會抗爭,僅針對政權而非梁個人。黃另引述案例指若被告沒律師代表、亦沒傳召證人作供,控方不應就證據陳詞,但控方在本案中卻已將陳詞存入法庭,明顯違反專業操守。黃又批評控方證據摘要偏頗兼錯漏百出,故意誤導法庭,造成審訊不公。聆訊今續。案件編號:ESCC2615/15■記者楊思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908/1976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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