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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成基層租戶曾被業主逼遷

1 : GS(14)@2015-04-28 01:54:18

■潘先生被前房東逼遷,其後轉租60方呎劏房。李展翹攝


【本報訊】樓市暢旺,租盤市場活躍,社工發現有分租單位的業主,逼遷舊租戶以提升租金利潤。一項調查發現,租住套房、板間房及床位等基層租戶,兩成人曾搬過3次或以上,約兩成人無簽租約。搬遷後租金最高加幅為111%。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在2014年10月至今年3月,訪問了101名居住在劏房、分租單位、床位的租戶,他們全在過去3年曾被業主或者二房東逼遷。59%受訪者指過去3年曾被逼遷1次,21%人逼遷2次,兩成人被逼遷3次或以上,反映逼遷問題嚴重。



界刀男上門逼就範


兩成人指沒跟業主簽租約,但即使有簽租約,也不可靠,因僅一半人知道真正業主身份。被逼遷個案中,12%曾和業主有金錢糾紛。另6%有被濫扣按金、6%曾被威脅斷水斷電、3%曾被惡言相向。44%人最想盡快尋求新居所,37%人尋求金錢援助。被逼遷後租戶繼續捱貴租,約6成半人加租逾15%,最高加幅為111%。約60歲的潘先生,在旺角租住80方呎板間房,月租3,000元,租約原定今年6月終止,但他在3月被逼遷。業主以房間要重修為由,要求他遷至另一板間房,並加租至6,000元,被潘先生拒絕。其後,在一名持界刀、自稱代表業主的男子威脅下,潘先生簽署遷出同意書。現時潘先生以每月3,200元租住60方呎新劏房,居住環境較以往擠迫。社協要求政府積極介入業主和租客的租務,防止類似潘先生的個案重演,如差餉物業估價署作為執行《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的政府部門,需要公開租約指引,訂立標準租約,又要求恢復租管。■記者彭美芳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427/1912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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