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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與「典範」 金惟純

2011-10-24  TCW




賈伯斯去世已兩週,但人們仍忍不 住要談論他。他就像功夫片的李小龍,一生傳奇、淋漓盡致、英年早逝,注定成為世人難忘的偶像。

上週《商業周刊》訪問我,我卻說既不羨慕、也不佩服他。這說法有點太嚴苛,需要說明。

事實上,他當然比華爾街貪婪之輩、或企業界倖進之徒,要高明得太多。至少他的成就和名聲,是奠基於令人驚豔和愛不釋手的產品之上,他當然算得上是企業英 雄。

我對他無情的評語,是因為他不只是英雄,更被許多人視為典範,而我認為這樣的典範,並非當今、尤其未來世界所需要的。如果他被視為是上一個時代最後的英 雄,如此憑弔他,才算合適。

有關賈伯斯,有三種描述最傳神:--活著就是為了改變世界,難道還有其他原因?(賈伯斯自己)--既「聰明」又「刻薄」:聰明,因他有見地、有遠見;刻 薄,因他會讓你知道你既無見地、也無遠見。(賈伯斯員工)──他是「美國式個人主義」的極致展現。(西方評論家)

沒錯,一個極度個人主義價值觀的人,以「聰明」又「刻薄」的方式,將商業與科技「贏家通吃」的優勢用到極限,以近乎自虐的狂熱來改變世界……這就是賈伯 斯。

賈伯斯在三十歲被逐出蘋果時,曾感慨:「令企業界前輩失望了:他們傳給我的接力棒,掉了。」值得一問,他當時掉了,後來又撿起來的那支棒子,究竟是什麼? 賈伯斯四十九歲罹癌而面臨死亡時,曾體悟:「面對死亡時,一切不重要的全消失了,只有最重要的東西才留下。」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又是什麼?

那個曾經「掉了」讓他懊惱的,那個面對死亡而最後「留下」的,如果既不究竟、更不圓滿,賈伯斯就只能當英雄,不合適做典範。

賈伯斯和我是同一世代的人,我們這個世代呼風喚雨了三十年,把世界弄成了地球村,將商業和科技的力量結合,滲透到庶民生活的所有領域,卻也在全球範圍內製 造一個接一個的金融泡沫、越來越大的貧富差距、找不到解方的失業、環保、能源、和精神失焦……問題,留給下一代爛攤子和迷惘。我們沒資格成為典範,因為我 們雖然活得精彩,卻不究竟、不圓滿,沒有留給後世一個好環境。

賈伯斯年近五十面對死亡時,曾有機會想明白「人生最後該留下的是什麼?」結果他只留下了一代又一代的iPhone和iPad。這一世代仍活著而有大能量的 人,都應以贖罪之心,更認真的想想,我們是不是該留下些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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