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雙十一」 阿里圖獨霸光棍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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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10-31 17:31:08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1031/news/eb_eba1.htm
【明報專訊】內地「光棍節」近年為內地電子商貿企業帶來龐大商機,但活動名稱近日惹來阿里巴巴與京東商城爭奪。阿里早前向廣告商發通告,強調已取得「雙十一」註冊商標,受法津保護,如任何人使用即屬侵權,不點名批評京東的廣告已是侵權,並稱保留追究權利。京東反擊指出,節日屬於廣大消費者,指摘阿里要將此據為己有。
每年11月11日成為內地民間的非傳統節日「光棍節」,有傳起源自90年代初,大學內流傳的玩笑,其後逐漸成為單身男女的節日。自2009年開始,阿里於當日推動促銷活動,當年的銷售額僅5,0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去年已增至350.19億元,短短4年間銷售規模增長7倍(見表)。
李克強曾讚雙十一推動網購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在常務會議中,亦特別提到電子商貿企業造就「光棍節」,有關部門亦要推動網上購物發展。由於這個節日促銷力驚人,除了阿里,騰訊(0700)、京東商城及蘇寧電器等亦加入戰團。然而,阿里早前突然宣布「雙十一」已是其註冊商標,其他人使用即屬違法。
事緣京東在宣傳「光棍節」促銷時,廣告內包含「雙十一」的標語,被阿里視為侵權。同時,阿里直指京東的廣告內,有「瞎淘」、「假貨」等字眼,是抹黑淘寶及天貓,禁止廣告商發布或以「雙十一」製作廣告。
京東則以公開信反駁,阿里向來倡導開放,但「光棍節」這個屬於全國商戶及消費者的節日,卻被阿里以合法手段據為己有,「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京東認為此舉違反互聯網公平及開放的原則,並損害消費者的知情及選擇權(見表)。京東發言人稱,一切回應以公開信為準,暫時未有更多補充。
已註冊多個雙十一商標
中國商標網的資料顯示,阿里早於2011年11月初,已申請註冊「雙十一」這個商標,直至2012年12月底獲批,同時亦有其他如「雙十一狂歡節」、「雙11」等商標,亦被阿里成功註冊。京東亦在2013年11月申請「京東雙十一」商標,惟目前仍在審批中。
同時,昨日傳出電動車商Tesla叫停在天貓「雙十一」活動內出售電動車。有指因在天貓內買車可以提早拿車,故惹起美國總部不滿,指會破壞交付原則。天貓發言人回應指,Tesla仍會在「雙十一」提供現車出售。
明報記者 岑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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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10-31 17:31:34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1031/news/eb_eba2.htm
黃國桐:文字不能壟斷
2014年10月31日
【明報專訊】「雙十一」原本代表11月11日意思,不過在阿里巴巴註冊此商標後,從此其他商戶不能再以此商標,宣傳促銷活動。喬立本廖依敏律師行管理合伙人湯達熙律師認為,文字或數字不能成為註冊商標,同時要考慮到「雙十一」的顯著性。「如果只在11月11日,每年一日才用來做宣傳,則不算具有商品的顯著性,有機會反駁這個註冊商標無效。」
湯達熙:考慮「雙十一」顯著性
不過,他指出「雙十一」或類似商標,除了阿里之外,亦有其他商家如「7-11」、「十一德」等註冊。「一來當年註冊時過程順利,未遇到任何人反對;二來有其他五花八門的商戶用『十一』之名註冊,最重要是阿里沒禁止其他人在11月11日促銷,故沒構成壟斷問題。」他又表示,雖然在商品上用「雙十一」沒問題,但如果是涉及服務或廣告推廣,情則可斟酌。
大律師:「商標應是圖案」
大律師黃國桐則指出,「雙十一」為文字,而文字則不能壟斷,「商標應是圖案,情就如旅發局的『優』字商標,其他商戶用優字時,只要與旅發局的商標不同,則不屬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