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推集體協商 港台商齊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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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07-14 11:38:14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714/news/eb_eba1.htm
【明報專訊】廣東省擬立法《廣東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但遭本港及台灣商界強烈反對,認為條例允許員工就工資、放假等提出協商,是違反十八大的市場化精神,亦勢令企業喪失自主權兼成本大增,更甚者財務情也要向員工公開,有泄露商業機密之虞。本港6大商會已先後致函港府及向廣東省總工會反映,台商也透過海基會向大陸海協會表達疑慮,但廣東省方面態度未明,令事件陷膠局面。
加薪裁員須與員工協商
該條例是在去年底由廣東省總工會起草草案,徵詢公眾意見後,於今年3月提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並於今年5月進行一審。條例規定,只要有三分之一以上員工提出,企業就必須和員工集體協商工資和各項待遇。港、台商家普遍認為,如果工資、裁員等企業管理均須集體協商達成,會嚴重違反市場原則;協商期間,員工可要求企業提供財務狀等資料,一旦員工離職,可導致商業機密外泄;在集體協商之下,加工資變成「例行公事」,會令員工降低工作效率;再者,企業需耗時與員工集體協商,企業與員工均無法專注生產管理。
按原定議程,省人大將於7月審議是否通過該草案。不過過去幾個月,香港及台灣反對條例的聲音不絕。4月份本港6大商會致函港府,要求向省部門反映意見,擱置條例,早前亦當面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提出要求;5月,由大約60個中小企商會組成的香港各界商會聯合會議,於本地多間報章刊登整版廣告表明強烈反對,對該條例「萬分焦慮、十分困擾、極度恐慌」。上月中旬,台灣海基會也就該條例立法一事,致函大陸海協會表達台商疑慮,希望有關部門可進一步廣泛徵求意見後再行研議。
對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回應,局方曾因應業界要求,協助將商界意見和關注反映給粵方有關部門,局方及駐粵辦亦會繼續留意事件的發展。
工總:設工作組與總工會商討
香港工業總會主席劉展灝對本報表示,目前廣東省總工會提出由港商會成立工作小組,與總工會的工作小組探討解決辦法,但雙方仍未開始進行首輪磋商。他也表示,總工會方面沒有表明是否會暫緩立法程序,「突然說人大通過也非不可能,我們亦無可奈何,但相信廣東省方面應該不會如此一意孤行」。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施榮懷亦批評條例「違反十八大的市場化精神,以行政手段干預企業市場發展」,他也直言今次「立法機會很高」,但覺得內地沒有考量後果,建議採用「暫行條例」方式,「例如試行3個月,發覺出問題便可以合理地取消條例」。
於東莞有生產線的東江集團(2283)表示,會與員工簽定保密協議,避免上市公司財務資料外泄。如果條例立法,會更加注重生產自動化,以減少對人手的依賴。
明報記者 陳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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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07-14 11:43:37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714/news/eb_eba2.htm
本港學界支持 粵工會態度強硬
2014年7月14日
【明報專訊】雖然港、台商界均反對廣東省實行集體協商制度,但勞方卻表態聲援立法。就在4月份6大商會致函港府要求向內地部門反映反對條例之後,包括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女工關懷等本港7個勞工團體則在5月發表聯署公開信反駁商會。
信中認為,廣東省近年勞資衝突頻繁,證明現行勞資協商方式難以化解矛盾;資方只從自身利益立場反對工人擁有集體協商權,但其實通過落實集體協商制,可使勞資關係得到健康發展。公開信又指過去內地有多次機會推進集體協商制,但都受到商會阻撓而錯過了讓勞資雙方解決矛盾的機會。
翻查資料,廣東省總工會在2008年起草類似集體協商制的《廣東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但因金融海嘯中斷。2010年審議重開,在港商強烈反對下,該條例不了了之。
理大教師支持新例
不過,今次資方除面對勞工團體的反擊外,香港理工大學教授應用社會科學系潘毅及博士陳航英亦支持勞方,認為廣東省的勞資矛盾已嚴峻,極需有新條例去緩解。
值得注意是,廣東省總工會的立場也比較強硬,主席黃業斌曾公開表示「要從源頭上依法維護廣大職工的利益」;法律顧問室主任許平堅更明言有部分企業的經營理念落後,例如把經營信息列為商業秘密不予公開,甚至誤導職工,會是直接導致企業集體協商效果不佳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