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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收短訊「診症」 $30賣病假紙

1 : GS(14)@2013-02-11 18:34:51

印銀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09/18161390
「神醫」叫陳通,是一名註冊中醫,在大埔一間中藥行掛單,由於他毋須診症就開出病假紙,故被稱為「神醫」,不少網民聲稱曾幫襯。陳通不會在中藥行內賣病假紙,客人要透過熟人取得其手機號碼,下午發短信給他(寫上自己姓名、身份證號碼、請假日期和交收時段),晚上他會將填好資料和病情,及有他簽名和蓋章的病假紙,帶到港鐵站外交貨。

女子一買七張
「佢夜晚7點同9點會出嚟交病假紙畀客仔,每張30蚊,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報料人Tony說。記者依指示於周一(2月4日)下午,將假的個人資料用短訊發給陳通,指定要2月1日一天病假紙,對方沒有回覆;晚上7時,記者到大埔墟港鐵站外時,已陸續有人來等候。
未幾,年約60多歲的陳通騎單車到來。一名男子問陳:「如果2月9、10日(即年初一、二)係咪唔寫㗎?」,陳:「係」;另一女子付錢取了7張。排在她後面的男子指陳寫錯身份證號碼,陳邊改邊說︰「唔係日子錯都好啲,ID號碼冇所謂,(公司)唔收貨同我講。」
輪到從未睇症的記者說出「假名」,陳遞上病假紙。僅半小時便有16人幫襯,晚上9時亦有五名客人。由於每人買五、六張,估計陳這晚賣出近百張病假紙,賺了近3,000元。記者細看病假紙,發現印章上「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印成「管理會員會」,但陳未就此回應。
買賣均屬詐騙
記者第二晚再到現場,其中一名男子向陳報上姓名後,用1,000元付款,陳拿出一叠懷疑病假紙說:「20張」。記者表露身份,陳轉身掩面說:「冇嘢講,啲人睇病攞病假紙,有咩事啫!」說罷騎單車離去,而拿了20張懷疑病假紙的男子則在後面追着喊:「未找錢啊!」
翌日記者到陳駐診的中藥行,他辯稱:「我會喺電話向客人問症」,又說在港鐵站外替客人「把脈」,「我冇傷害人,又可以幫人,僱主又冇問題」。記者問他會否擔心被除牌,他發惡:「怕咩呀,我攞正牌,醫死人先話釘牌啫。」
在兩天現場直擊中,記者先後跟六名來買病假紙的男女傾談,除兩人拒談外,其中四人均是馬會兼職電話投注員。當中年約20多歲的男子說,請病假沒工資,但可避免收警告信,「我o依家47蚊一個鐘,都唔想冇咗份兼職」。而一名20多歲女子更直認幫同事做「艇仔」,「有時啲同事叫我幫佢哋攞埋,畀多10蚊、5蚊我」。另一名在沙田馬場上班的男子說,每次都會要求陳寫兩日假,「開3日要兩張病假紙,要用多30蚊」。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買賣病假紙屬串謀詐騙嚴重罪行,根據法例,串謀詐騙罪最高可判入獄14年,他提醒市民切勿以身犯險。
2 : GS(14)@2013-02-11 18:35:0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09/18161392


【特稿】
根據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下稱管委會)數字,本港現時有超過6,500名註冊中醫,可向病人發出具法律效力的病假紙,地位等同西醫。管委會根據《中醫藥條例》成立法定規管組織,設立中醫組規管中醫執業操守。假如中醫發出內容失實或誤導他人的虛假專業證明,中醫組會按既定紀律程序跟進。
寫假紙屬義務不應收費

管委會紀律小組主席蔡尚斌表示,中醫不能向病人收取病假紙費用,「醫生寫假期紙係佢義務,冇睇過症就寫假紙,就係濫發」。他說知情者可向管委會舉報,他們會向有關中醫作紀律研訊,若裁定專業失當,可向他作紀律處分,包括譴責及除名。若涉刑事成份,或轉介警方跟進。
蔡指每年約接獲十宗中醫操守投訴,據管委會資料顯示,並無投訴個案被裁定成立紀錄。蔡補充:「中醫師開嘅病假紙,一定要中醫師嘅印,寫明中醫師嘅名同註冊編號,同藥房冇關係。」而據管委會提供病假紙格式,應包括病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診斷、需要休息的日期、日數、醫師資料及簽署等。
《蘋果》記者
3 : GS(14)@2013-02-11 18:35:3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09/18161393



【本報訊】在大埔富善街一中藥行掛單的陳通,每日早上9時至下午1時,開診4小時。記者到藥行觀察,發現睇病病人寥寥可數,只見陳不時跟職員閒聊。陳通下班後,他便騎單車返回廣福邨住所,晚上到大埔墟港鐵站賣病假紙。

記者向中藥行東主曾先生查詢陳通賣病假紙一事,曾顯得十分驚訝,「梗係唔會啦!佢好老實㗎」。曾指陳通兩年多前來掛單,對其背景所知不多。陳通的桌上放了一張2002年11月、由當時中醫註冊主任陳馮富珍簽名的證明書。記者翻查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註冊中醫名單,找到陳通的名字和註冊編號。
曾看到陳通給客人發出的病假紙後,即時跟他劃清界線,指病人若在藥行內睇病開藥,醫師開的病假紙格式會有些不同,包括「紙上嘅電話係2字頭,唔係佢(陳通)嘅手提電話」。
4 : GS(14)@2013-02-11 18:35:4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209/18161395
【逃避處分】
在香港賽馬會兼職電話投注員的阿烏(化名),正職是文員,一周三晚在沙田馬場上班,時薪47元,返足日數可賺取約3,000元。他說馬會每兩周編更一次,一定要依更表上班,想請假很難,並表示很多人都會幫襯買病假紙。
阿烏指沙田馬會是全年無休的電話投注中心,一周兩天賽馬日,加上每天有海外足球賽事,故常要加班,他試過最高一天工作13小時,「請病假或早走,都要寫病假紙,冇病假紙就要收warning,收夠三次就要解僱!」
馬會表示,大部份時薪制兼職員工都在賽馬日當值,在每年9月至7月馬季,每名兼職員工平均時數每月30至50小時,每次當值4至9小時。員工請病假後需於七天內提交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如未能提交而缺勤,會先記錄在案,嚴重者會作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紀律處分。如發現偽造或修改證明文件,會作出嚴肅處理及處分。
《蘋果》記者
5 : greatsoup38(830)@2013-04-21 00:34:19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419/18233338


【本報訊】廉政公署過去兩天展開大規模拘捕行動,搗破一個公務員「呃病假」的龐大集團,至昨晚為止至少拘捕35人,當中大部份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在內的公務員、一名涉以30元賣病假紙的中醫師陳通,以及五、六名馬會兼職員工。消息稱,今年二月,《蘋果》踢爆有「神醫」涉嫌不用睇症賣病假紙後,廉署主動出擊,經兩個月調查,前日展開行動。
記者:陳達浩 姚嘉明 程志龍

消息稱,廉署今次行動,目標針對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職員。據了解,被捕公務員當中,有來自多個紀律部隊成員;至於被捕馬會兼職員工,均來自電話投注事務部,被捕人士及中醫師,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中第9(3)條,該條例是「代理人的貪污交易」,主要針對用虛假發票收據蓄意欺騙僱主。
廉署調查公營機構

廉署發言人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馬會發言人指不會就廉政公署任何行動作出評論,至於電話投注事務部的病假申請政策,一向備有一套清晰制度。
據了解,這個「呃病假」集團的核心人物,是在大埔駐診的中醫師陳通,該名註冊中醫師,被人稱為「神醫」,因他毋須睇症,只要收到電話短訊,便以30元一張的價錢開出病假紙。
今年二月,《蘋果》接獲讀者報料後展開調查,並且成功放蛇,證實陳醫師向從未睇病的「病人」開病假紙,而且可根據「病人」要求,任填病假日期;陳每晚於大埔墟港鐵站外,向一班來等候的人士,以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式賣病假紙。
記者在調查過程中亦發現,部份前往取病假紙的人士,涉嫌是「艇仔」,替同事及朋友代購病假紙,有艇仔更向記者承認每張病假紙,會收5至10元回佣。



據悉,廉署調查後,發現案件涉及一個龐大集團,涉嫌買病假紙呃假的人士,有來自不同部門的公務員、多家公營和私營機構,牽涉人士超過100人。
前日上午,廉署執行處人員兵分多路,搜查九龍及新界多處地點拘捕多名男女後,再於當日下午4時許,其中一隊廉署人員,來到中醫師陳通位於大埔的寓所,將他拘捕。同時,廉署人員戴上手套,在單位內搜查,取走大叠懷疑涉案的病假紙。搜查過程歷時兩個半小時,之後將戴上鴨舌帽及口罩的陳通押走。
轉移陣地網上搵食

在廉署行動之前,記者曾再次跟蹤陳通,發現他已沒有再於大埔港鐵站外做交易,更有來取病假紙的男女被他「放飛機」。消息指,陳通已悄悄轉移陣地,繼續在網上搵食。
陳通被捕前一天,仍準時於早上9時,到大埔一家中藥行駐診,下班後如常騎單車回家。前日被捕之前,他與一名女親友往酒樓嘆茶,神態自若;其後陳通獨自返回寓所時,即被廉署人員拘捕。
廉署人員昨繼續在多處地點搜查,並將一批被捕男女押返廉署總部,調查行動目前仍在進行。
[■被捕前一天,陳通仍在大埔中藥行駐診。] ■被捕前一天,陳通仍在大埔中藥行駐診。
須望聞問切才可簽紙

【特稿】
廉署今次大規模行動,被捕人士均涉及觸犯《防上賄賂條例》中第9條有關「代理人的貪污交易」罪名。執業律師鄧達明表示,任何代理人(僱員)收受回佣,而對主事人(僱主)利益有所損害。鄧舉例,醫師在藥房掛單,但在外賣醫生紙收受利益而並未知會藥房,便構成貪污,若當涉及偽造文件和詐騙等,不排除廉署會提出相關起訴。
買賣雙方均屬違法

過往廉署亦多次引用該條例提出檢控,當中最為轟動的,就是去年裁決的香港郵政「呃假王」,在兩年多內透過網購得假的空白醫生紙及醫生印章,冒醫生簽發130張病假紙,成功騙取632天病假,從而取得超過21萬元病假津貼,他最終被法庭判囚26個月。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僱員從未睇症,便獲醫師發出醫生紙「呃假」,不論買賣雙方均隨時干犯《刑事罪行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買方將被控以「串謀詐騙」和「使用虛假文件」兩項罪名,兩者最高刑罰均為監禁14年;而賣方亦干犯「詐騙」和「製造虛假文件」罪,兩項控罪最高刑罰同樣為監禁14年。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指出,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對此有明確指引,必須要面對面「望聞問切」,才可以簽發病假紙。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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