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合作社重建
1 :
GS(14)@2013-02-04 23:10:55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30204/news/ec_gcb2.htm
【明報專訊】公務員建屋合作社部分業主上周建議政府提供免補地價優惠,重建合作社的樓宇,但發展局長陳茂波稱,合作社業主過去已享受低地價優惠,政府要考慮是否有足夠公眾利益理據,支持政府運用公帑補貼業主,但當局會持開放態度,與相關業主溝通。
未打算設先導計劃
陳茂波昨在網誌《局長隨筆》中提到,市建局現階段沒打算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重建設先導計劃,又強調政府與市建局看待公務員合作社及其他業主,一視同仁,業主可自行與發展商商討重建,當中11個合作社轄下樓宇已重建,包括港島西區寶翠園。
至於公務員合作社居民認為維修資助不足,陳茂波說,他們可向政府、房協及市建局申請資助及技術支援。另外,他指不少業主希望繼續居住安享晚年,但公務員合作社申訴大會召集人黃伯仁反駁,住在樓齡50年及沒電梯樓宇內的退休公務員,大部分渴望重建,又指現補地價條款不合理,否則所有合作社已重建。
2 :
GS(14)@2013-02-05 00:50:32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204/18156235
【直擊公務員爛樓】
【本報訊】港九市區餘下227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重建受縛,業主、發展商及政府三方角力。重建這批位處黃金地段的公務員樓,既要補地價,又要補高空,發展商嫌無肉食拒重建。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在網誌態度強硬,講明這些前公務員過去已享受低地價優惠,免補價冇得傾,令到原本可釋放的5,000個公務員單位,或重建成的20,000個500方呎單位變成遠水,不能救近火。
記者:陳家雄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在官網「局長隨筆」表示,對於有人建議就公務員樓重建的補地價給予優惠,甚至免補地價,「業主已在過去享受到低地價優惠,我們有沒有足夠的公眾利益理據去支持政府再用公帑補貼他們呢?」發展局表示會繼續同各持份者溝通和探討。
公務員合作社申訴大會召集人黃伯仁隨後即刻逐點反駁,強調公務員合作社計劃不是享受,而是綑綁式,「公務員一定要工作至正常退休年齡才可以在退休後擁有居住權,我是用一生全部工作歲月換回來的,並非政府恩賜。」
陳茂波說,在市區重建的問題上,政府和市建局對待業主是一視同仁,很多合作社樓宇位置優越而且環境寬敞,不少退休長者都希望繼續居住,所以社會要先弄清楚,有哪一些長者真正希望搬離單位、是甚麼原因、以及重建是否最好的辦法。黃氏反擊指住在50年樓齡而無電梯的絕大部份退休公務員或配偶非常渴望重建,否則沒有這麼多空置單位。並認為政府已免去二手居屋補價,質疑這是一視同仁嗎,隔空動火、態度強硬。
50年舊樓 天花滲水剝落
現時公務員樓樓齡逾50年,日久失修問題嚴重,黃伯仁上周帶同記者參觀長沙灣順寧道的公務員樓。其中一位業主蘇先生是退休懲教署職員,居於頂樓,三年前才花七萬元維修,但單位天花漏水問題仍舊,進入睡房,對正床頭的天花掛置膠袋,「係我自製嘅引水道呀!就算唔落雨,嗰日好潮濕,天花都有水滴落嚟,滴到張床濕晒!你睇,今日咁乾爽,天花仲見到水痕。」他怒氣沖沖說:「呢啲鹹水樓,根本點整都整唔到。」另一位業主曾先生是退休前市政局職員,居於順寧道363號5樓,睡房天花露出鋼筋,「有一日,我同太太瞓緊覺,突然天花成幅石屎跌下來,好彩我瞓一邊,太太瞓另一邊,石屎只係壓中我膊頭,如果唔係,我o依家唔會同你講嘢!」
發展商嫌太貴唔吼
其實該幢公務員樓已分契,曾委聘測量師向39間發展商招標重建,但結果無人問津。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表示,公務員樓不是一般細單位,普遍1,000至2,000方呎,「業主除了想樓換樓,還想換了層樓後,有些餘錢,但發展商無可能offer比市價高兩、三倍的價錢!」梁志堅又說:「重建公務員樓要補兩個地價,一個是贖契,另一個是補地積比,因為公務員樓地積比一般是兩至三倍,現時地積比普遍八倍,發展商要補回多了五倍地積比,令到發展成本高昂,「又要解決業主,又要補兩個地價,所以好多發展商寧願收購唐樓,都唔去收公務員樓。」另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認同看補地價多少才知道是否可行(收購重建),似乎三方面若未能就如何補地價計算有新突破,這兩萬伙潛在供應只是得個講字。
公務員樓始於1952年
【話你知】
公務員樓,即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始於1952年,屬公務員房屋福利,公務員可自組合作社,政府以市值三分之一的特惠地價批地建屋,讓公務員以合作社形式建屋,並可獲政府貸款支付地價及建築費,為期20年。至1980年代終止,期間先後成立238個合作社,目前有177個已分契,61個未分契。在已分契中,13個已補地價,其中11幢已重建,如西環寶翠園、紅磡漆咸大廈重建為「昇御門」。
以長沙灣順寧道為例,當時地價連建築費約50萬元,由20社員承擔,每人承擔2.5萬元,其中一名業主指,當時月薪260元,樓價等於十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他又稱,社員要做到退休,先可以繼續居住公務員樓,若中途離職、辭退、提早退休等,公務員樓必須歸還,由其他公務員入住。
3 :
GS(14)@2013-02-05 00:50:48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204/18156236
【如何計價】
公務員樓業主、發展商、政府三方的角力點在於補地價問題,若補地價,業主除換不到同等質素的樓宇,發展商也因無利可圖,拒絕重建。但若免補地價,變相用公帑資助已受惠的前公務員,究竟補地價有幾高呢?
兩個補價 地價加地積比
中原測量師行執行董事張競達表示,重建公務員樓涉及有兩個補價,第一個是補地價,如居屋般,按公務員合作社當年普遍以三分一地價買地,其補地價就是三分之二。第二個補價是補高空(或補地積比),假如該幢重建公務員樓的地積比是三倍,而現時地積比是六倍,發展商就需要補回這多出三倍的可建樓面面積。
張續稱,按他理解首先要用同區新樓呎價做指標,假設佐敦區的一幢公務員樓地盤面積一萬方呎,地積比是三倍,樓面面積三萬方呎;重建的話,地積比可提升至六倍,樓面面積將是六萬方呎。
假如補價時同區新盤是九龍站凱旋門,當時建築呎價為一萬元,以此推算,發展商需補回增加了的三倍地積比(即三萬方呎樓面面積),即補價三億元,這三億元還未計算補地價。
至於為何當年寶翠園可成功被重建,張說:「冇話做唔到㗎!純粹係錢嘅問題,發展商計掂條數,肯用幾多錢,而業主又想收幾多,兩者傾得掂數就行得通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