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乎情:丟港人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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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1-19 22:38:49http://m.sharpdaily.hk/detail.ph ... 8065&category=daily
黃毓民涉嫌在國民黨總部內毆打民主黨、現任區議員馮煒光,雙方互相指控對方作假;回港後分別到警署報案,事件在香港成為今次台灣選舉重要花邊新聞。
這次台灣總統及立委選舉,其文明、有序及專業,令人耳目一新。馬、蔡兩位主要總統候選人,人品、教養、學問及談吐大家早已有深刻良好印象,在他們領導下,選舉策略及手法可媲美英、美水平,更與往屆選舉有別,無任何抹黑、「奧步」。
回歸前,香港在芸芸華人社會中,其文明、理性、守法及專業,是良好典範。回歸後,在經濟、廉潔、法治及專業等各方面,大體上還能保持固有水平,惟在行政管理及政治上,卻呈現倒退現象。台灣經歷近二十年,才能杜絕黑金、暴力、粗鄙政治踏上正途;香港卻仍在兩邊極端搖擺、不斷試錯,惟望所需學習過程,因港人本身資質優秀及有台灣經驗借鏡,能減少折騰。
黃、馮案仍未水落石出。網上片段,黃在鏡頭前惡形惡相,已足以令人搖頭,暗嘆「丟架」,事後黃向記者指稱「有誰見到佢打人?如有打人又怎能離境!」一派「自我感覺良好」,理曲氣壯。須知受害者就是最佳人證,第三者見證只是有利但非必須條件;未經落案調查以至起訴輕微刑事案件,一般難於隨便禁止涉案旅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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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