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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個金融法院成立,網貸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納入管轄

全國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20日正式掛牌成立。

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作為金融防風險進程中濃墨重彩的一筆,將助力金融秩序的治理、細化管轄範圍,將新型金融民商事案件與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納入其中,進一步完善金融案件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上盛勇強在21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設立金融法院,實行金融案件專門管轄,對服務保障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服務保障金融市場穩定有序運行,實現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上海是全國的金融中心,其金融案件繁多、人才儲備充足,又是上交所所在地,未來會有更多金融機構在上海落戶,將金融法院設立在滬,就是發揮了人才優勢、地域優勢,更好地為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專業化問題。

金融的“專科醫院”

在我國,受理特定範圍的案件的審判機關被稱為專門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即是如此,其管轄範圍,主要包括了五個方面,即上海市轄區內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以上海市轄區內金融監管機構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為被告或者第三人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等。

其中,在第一方面即應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還被具體細化為五個領域,包括:一是證券、期貨交易、信托、保險、票據、信用證、金融借款合同、銀行卡、融資租賃合同、委托理財合同、典當等糾紛;二是獨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網絡借貸、互聯網股權眾籌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三是以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產糾紛;四是金融民商事糾紛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五是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的判決、裁定案件。

由此可見,上海金融法院的專業性和針對性更強,主要審理金融民商事案件,並根據市場特性,細化不同領域,可謂是金融的“專科醫院”。它既包括證券、期貨、信托、保險等11類已有案由規定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又包括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產糾紛、司法審查、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的判決裁定等,實體案件和程序性案件雙管齊下,充分發揮專門審判職能。

作為最早呼籲成立金融法院的人士之一,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曾表示,不同於一般案件,金融審判對專業化的要求更高,因為它的每一個判決對市場交易和監管規範都會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設立金融法院十分必要,它有助於金融市場實現體系化、規則化和國際化,有利於促進金融司法對金融市場的規則指引和價值引領。

規範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

上海金融法院積極回應當前金融案件審判實踐的需求,首次提出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類型,包括獨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網絡借貸、互聯網股權眾籌等,進一步規範金融行業的發展。

值得註意的是,管轄範圍對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案件類型采用了“等”的表述。上海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紅在發布會上表示,“考慮到上海金融審判實踐的發展,管轄規定對案件類型采用了‘等’的表述。規定正式實施之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將從上海金融法院實際審判出發,對管轄規定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

另外,管轄範圍區分了不同性質的網絡借貸糾紛,即對P2P糾紛進行了說明。趙紅強調,關於P2P,上海金融法院管轄範圍指以網絡借貸平臺為被告的金融民商事案件,不包括網絡借貸的民事案件和因平臺違法活動所引發的刑事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實行以案由為主、主體為輔的管轄原則。如果雙方當事人皆是自然人,則屬於普通民事案件;如果其中一方為網絡借貸平臺,則屬於金融民商事案件,當然前提是涉案金額在訴訟標的額範圍內(高於人民幣5000萬元)。

也就是說,網貸平臺所涉集資詐騙等刑事案件不歸屬上海金融法院管轄範圍。根據記者了解,P2P平臺非法集資行為主要包括自我融資、資金池、龐氏騙局、偽平臺等模式。對P2P平臺非法集資行為予以刑事規制的罪名則主要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集資詐騙罪。

肖颯對第一財經表示,上海金融法院只從事金融民商事訴訟、行政訴訟,不含刑事訴訟。以網貸行業為例,也就是包括民間借貸、資金撮合居間合同糾紛、涉互金監管的行政訴訟。

除了納入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外,上海金融法院還創新性地將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納入管轄範圍,而在此前,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司法解釋實行集中管轄。此舉為金融審判的實際發展預留了空間,保障金融的有序發展。

此外,肖颯建議,各地疑難複雜金融刑事案件,也可以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轄。她認為,刑事案件關系一個人的自由和生命,是法律的最後一道防線,更需要專業知識和金融審判經驗,“目前,各地法院刑事庭對於金融領域的知識相對匱乏,為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建議上海金融法院不要單純受理民事、行政案件,也受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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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小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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