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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稅何以創造價值?

政府一直豁免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但這個豁免於3月31日取消,改設寬免額上限為97,500元,這變相加稅。記得當時消息一出,有報導指大批消費者於即日下午趕到Tesla門市約試車和買車,希望在4月1日前購入現貨電動車,當日門市一天售出10多20部Tesla,無他,消費者為的是省點稅款吧。




大家有否想過,這個政策對有現貨的車主來說,其實是一個增值。一輛私家車值90萬元,普通車要繳交80多萬元的首次登記稅,差不多100%,即落地要近180萬元,一般車一落地就只剩七成價值,立即當成二手車賣出的話,叫價120萬元左右應該會有承接。

二手車價120萬元超過本身車價90萬元,看來有點奇怪。然而,雖然二手車準買家不用付首次登記稅,但一般考慮到若買新車需要付出180萬元,因此準買家亦願意付出高於原來車價的價錢。

至於值90萬元的電動車,本來豁免首次登記稅。若有二手市場,或者是60多萬元吧。題外話,聽聞Tesla折舊頗厲害,一落地是否能以七折二手叫價也不清楚,但原廠會於三年七折回收,是否令二手價好一點呢?傳聞原廠收車好似有不少條件,按行走里數減值,使其二手車價市場變數不少。

如今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設上限約10萬元,4月1日後的新車便要90萬元加上近80萬元的稅項,總數近170萬元,新車主以七折在二手市場放售的話,可賣近120萬元。試想,如果該車主本來是在4月1日前以實貨買入的話,出車費用只需90萬元,如今放售120萬元也有人承接,每架車立即賺30萬元。

一般市民聽到這樣的加稅消息,多只會想起稅項是一個支出,而不是價值。當政府針對某項目加稅時,大眾會以一個消費者的角度去想問題,看看自己是否想買部Tesla,若想的話,就應該於4月1日前趕買了,省掉稅項。然而,這是消費者的思維,局限於買入一部半部Tesla的考量,而大生意則應該是思考大手入貨,買入好多部,把握賺差價的商機。

這令我想起多年前火燎森的iphone水貨操作,當年iphone水貨的價值在於蘋果公司不發售中國內地,而由於內地有極大需求,因此經香港走水貨進內地就能賺取可觀差價。

當年不少身邊朋友也有參與,上網預訂幾部,貨到手後就到先達賣,賺一兩部差價,每部賺一千幾百塊,又可以賺點信用卡積分之類。有些人則不止賺一兩部,而是不停訂貨,收到貨又到先達放賣,賣出又再訂貨,最終可能trade到好幾十部或幾百部吧。

當時火燎森提出一個很值得思考的題材,既然大家看到這個價值,哪應該如何一日賺到100部差價呢?若能做到,一部千多元的利潤,每天就有十多萬利潤,這就突然變成大生意,該問題一出,所考慮的層面都不一樣。

我們需要思考成本、取貨方法、物流存貨、請人分帳、風險管理(突然差價消失)等,還有法例問題,每天走100部變成一門生意,需要小心研究其合法性,領相關牌照與處理僱員關係,更要明確此類走水貨操作是「能見光的」還是「不能見光的」。另外,又要想想這生意會否引來競爭,當生意一搞大就會遇上競爭問題,於先達開舖收機是否需要一些勢力支持呢?

想法不一樣,眼界就放大了,走水貨突然變成了一盤生意,不止iphone,還有奶粉與其他物資的差價亦然。今天這個電動車寬免額上限,如果拿來想想,或許不少人(主要二手車行人士)早已經大賺一筆,能賺到的,都要解決以上問題,而電動車的物流存貨問題應該更為複雜。

大家還記得當年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嗎?大家的角度是他個人省下20多萬稅項,事情鬧得多麼嚴重。其實一個政策,加減稅項,加辣減辣,都會令價值轉移,當年大幅針對新車加稅,定必令半新車價大升,把握到的才算是大茶飯,才是問題重點,當年議員對那20多萬的數目似乎看得太重了。加稅政策,把價值打到二手車上,無聊想想,希望今次我們這位司長與一些二手車行沒有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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