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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圍中小股民維權難局 投服中心籌建全國糾紛調解中心

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一直知易行難。一組數據對比就可以概括當前現狀。2015年,證監會12386熱線接受投資者訴求近10萬件,證監會全年處理舉報1.7萬件,糾紛處理的壓力很大。但另一方面,中小投資者則因維權渠道不暢、門檻和成本高等諸多限制,久陷維權難局之中。2017年初,中國證監會提出要推動建設全國性糾紛調解機構,以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和糾紛化解工作。

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下稱‘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投服中心承擔籌建的全國證券期貨糾紛調解中心(下稱“全國調解中心”)相關建設工作正全面推進,目前已初具雛形,並力爭在年內完成掛牌。目前,投資者與證券、期貨、基金、上市公司等資本市場各領域的民事糾紛,已屬於投服中心調解範圍;而在未來,全國調解中心將成為資本市場糾紛化解的主渠道,全面受理各類糾紛案件。

中小股民維權難

資本市場當前的監管架構在逐漸清晰,事前預警、事中調查、事後處罰環環相扣。在事後處罰環節,需要行政處罰、刑事制裁和民事賠償相輔相成,才能有效提高違法成本。然而,由於渠道不暢、成本過高等種種問題,中小投資者“維權難”的問題仍非常突出,民事賠償亟待突破。

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證監會12386熱線接受投資者訴求近10萬件,證監會全年處理舉報1.7萬件。但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目前每年獲得調解處理的民事糾紛數量僅在1000件至2000件區間。這是供和需的差距,更是投資者訴求與司法資源供給的差距。

追溯中小投資者維權難的根源,一定程度是受有限的渠道和資源所限制。

從當前較主流的維權途徑來看,中小投資者若通過訴訟來解決糾紛,首先就需要面對門檻高、成本高、耗時長的問題,有限的司法資源難以滿足糾紛解決的需要。而現有的仲裁渠道,對投資者缺乏足夠吸引力,使用比例很低。此外,A股中小投資者還習慣向監管部門投訴來解決糾紛。但是監管部門的職責定位決定了其不適合直接介入民事糾紛的解決,以行政手段去解決民事糾紛也不利於形成法制化的有效解決糾紛的路徑。

“通過仲裁與訴訟,其結果可以得到較強的保障,但當事雙方的對抗性強;且程序複雜,耗時較長,成本很高。相比之下,通過糾紛調解,投資者維權更容易得到執行,時間和程序的硬性規定少。”投服中心上述負責人表示。

值得註意的是,證監會近年來也高度重視投資者權益保護和糾紛化解工作。在此前多次公開表態中,證監會強調市場機構要落實糾紛處理首要責任,推動現有調解組織繼續發揮作用。同時,證監會還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發布通知,推動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工作。

2017年,中國證監會提出推動建設全國性糾紛調解機構,明確由投服中心承擔此工作職責,並對該項工作計劃做了具體的安排與部署。資料顯示,投服中心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由業內相關證券期貨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等出資設立;成立之初就承擔著受中小投資者委托、免費提供證券期貨糾紛調解、和解服務的職責。

投服中心該負責人介紹,投資者與證券、期貨、基金、上市公司等資本市場各領域的民事糾紛,均屬於投服中心調解範圍。據投服中心初步統計,2016年中心糾紛案件受理總數已經接近全國三分之一。

具體來看,通過使用調解員完成的普通調解,其成功案件和投資者獲得賠償金額均占全國半數以上;法院委托調解的案件與和解賠償金額占全國90%。截至今年3月底,投服中心登記糾紛案件共3767件,爭議金額14余億元。其中,正式受理1174件,調解完結823件,成功766件,成功率達93%。統計調解成功的案件,投資者獲得賠償金額達7438萬元。

全國調解中心建設提速

投服中心上述負責人介紹,設立全國性的證券期貨糾紛調解中心,與資本市場現有調解組織並不矛盾和沖突,兩種途徑未來將相互補臺。而按照證監會的部署,全國調解中心籌建工作還將提速,其首要任務就是打造糾紛調解的承辦中心。

根據當前投服中心糾紛調解的流程,投服中心的糾紛案件來源主要來自各轄區、各市場的轉送,以及法院委托。中心配備專職調解員,同時還在國內各轄區聘請了300多名兼職專家調解員,均以高校專家、仲裁員、資深律師、行業專家、自律組織人員等專業人士為主。未來,投服中心將開通運行中國投資者網站在線糾紛受理平臺、400糾紛受理熱線電話、建立與證監會12386熱線投訴對接通道、建立與監管部門大要案承接機制等措施,全方位受理市場各類糾紛案件。

為提高糾紛調解的效率和效力,全國調解中心還將強化糾紛調解協作中心的功能。就在去年,投服中心就先後完成了首單證券期貨糾紛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和首單公證確認;即上述經投服中心調解的糾紛完成後,其調解結果可直接獲司法確認、公證確認,執行效果得到保障。

而繼續完善訴調對接、調解與公證對接,也是全國調解中心的重要工作。該負責人介紹,全國調解中心向前銜接行政自律監管,向後銜接公證和仲裁司法機關;未來將推動全國調解中心納入各試點法院特邀調解組織名冊,探索和優化調解與公證對接機制,豐富調解協議效力保證的方式途徑。

與此同時,全國調解中心也將探索機制和方式創新,包括繼續推廣調解前置、小額速調機制,以及探索遠程調解、視頻調解等新型調解方式。調解規則也將試行分類調解,根據糾紛金額、人數、難易程度等靈活應對,並在證券、期貨、基金、上市公司等分領域建立調解專家執行委員會,實現專業咨詢、疑難糾紛評議複核等細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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