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管理保持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
意見中提到,對在西安市無住房的居民家庭,首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居民家庭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