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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轉連發16張罰單  槍口對準違規擔保

4月7日,繼3月末批量處罰信披違規後,股轉公司再次連發16份監管文件,分別對4家券商12家新三板公司采取自律監管措施,處罰原因均是違規擔保和相關信息披露違規。

東北證券、西南證券、中泰證券、華泰證券這4家券商督導的新三板公司在掛牌後存在違規擔保的情形,但其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持續督導業務,被股轉公司采取了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試行)》第十五條的規定,主辦券商應在知悉或者應當知悉所督導公司違規為他人提供擔保之日起十五個轉讓日內對其現場檢查。

本次還有12家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也因違規擔保被股轉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其中,同創股份(831300.OC)違規擔保次數最多,在2015年2月至12月期間,公司共為海力財富集團有限公司等公司違規提供擔保11筆,涉及金額1.5億元,掛牌後累計違規擔保的數額占掛牌公司2015年期末經審計凈資產的2.5倍左右。

創新層企業海益寶(831955.OC)於2015年8月至9月期間為山東海益寶水產股份有限公司累計違規提供擔保2筆,涉及擔保金額6000多萬元。本次警示函是海益寶今年收到的第三封罰單,年初因為對外擔保海益寶還收到了山東證監局的監管關註函。

自2016年以來,海益寶共收到主辦券商銀河證券10封風險提示公告,公告顯示,除了違規擔保擔保,公司還涉及控股股東資金占用、股份凍結、違規交易等多項問題。2016年11月28日,海益寶股票被股轉公司暫停轉讓,目前已複牌。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中的創新層維持條件,在最近12個月,公司治理不能存在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信息披露違規、公司治理違規、交易違規等行為被全國股轉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限制證券賬戶交易等自律監管措施合計3次以上的情形。

楓盛陽(430431.OC)於2014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間為公司董事長劉金玲等市場主體違規提供擔保,涉及擔保金額近3000萬元。去年4月,劉金玲被爆出因個人財產糾紛,導致其持有的62%公司股權被司法凍結,隨後其因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當地警方立案偵查。2016年中報顯示,楓盛陽凈資產僅剩下1000萬元,2016年上半年公司虧損額高達1.88億元。

楓盛陽一度擁有11家做市商,按照三次都在6元以上的定增價格以及二級市場最高24.3元的做市轉讓價,做市商取得庫存股的成本較高,而公司8月停牌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價格已跌至1.45元。

新三板首家“被申請破產企業”永宇沖片(835931.OC)本次也在股轉處罰名單中,今年2月因為對關聯方提供擔保未及時披露永宇沖片還被浙江證監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去年11月,嵊州市峰帆貿易有限公司以永宇沖片“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已符合破產重整條件”為由,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永宇沖片進行破產重整。

股轉系統告誡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否則將進一步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給予紀律處分。

新鼎資本董事長張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外擔保屬於或有負債,對於關聯方擔保這類重大事項,企業應當自覺披露,作為中介機構也有義務對企業進行督促。

(第一財經實習生王天然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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