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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二次反擊歐盟:WTO支持中方市場經濟地位仲裁訴求

當地時間4月3日,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DSB)的一次特別會議上,中方再次提出就歐盟對華實施反傾銷“替代國”做法一事成立專家組的要求,並得到DSB批準。

此舉意味著WTO開始啟動對歐盟方面調查,意在查明歐盟現行針對中國的反傾銷政策是否違反了WTO規則。

第一財經記者拿到的材料顯示,在此次會議上,歐盟對中方此舉表示遺憾,美日則表達了對歐盟的支持。

美方表示,仍然支持歐盟和其他WTO成員國在有關中國的反傾銷程序中使用非市場經濟的方法論進行計算。

美方還在會議中表示,美國商務部3月29日宣布決定對自中國進口的鋁箔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並展開對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的審查,這也是自《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下稱《議定書》)第15條在2016年12月11日到期以來,美商務部首次宣布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進行複審。

此前,商務部發言人孫繼文表示,中方有信心WTO會作出公正裁決,也敦促歐方切實履行WTO義務,改變針對中國的歧視性反傾銷“替代國”做法。

DSB調查歐盟是否違規

中國曾在3月21日第一次向WTO提出設立專家組的要求,但遭歐盟阻攔。不過,在WTO爭端解決案中,阻止第一次設立專家組請求是被訴方的通常做法。

但是,此次中方重申,在《議定書》之下,有關反傾銷的特殊條款是有時效的,即目前已不再適用於中國。當下所有WTO成員都應有義務確保在反傾銷訴訟中遇到價格可比性問題時,采用通用規則來對待進口自中國的商品。

這里提到的有關反傾銷的特殊條款指的是《議定書》第15條(a)。條款規定,在2016年12月11日後,WTO成員應停止對中國使用“替代國”反傾銷調查措施,並以中國企業所上報的價格和成本為基礎,定奪傾銷幅度。

而歐美各方早在2016年7月就表示,拒絕在12月自動授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彼時中國表示,特殊條款到期並不要求成員自動授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然而,條款到期“要求各成員消除對中國在反傾銷調查中所使用的具有歧視性做法的法律基礎”,簡而言之,即在到期之前應該修改原有的歧視性法條。

隨後,在2016年12月12日,中國就歐盟反傾銷“替代國”法律措施,提出WTO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

3月9日,中方要求WTO設立專家組對本案進行審理。3月21日,DSB會議首次考慮了中方請求,但歐方反對設立專家組。

據第一財經記者掌握的資料,中歐雙方在3月的DSB會議上就歐盟反傾銷法(即通稱的《基本規章》中第2條第7項第(b)款)的修訂展開了一番辯論。此舉的重要意義在於,該條款的修訂與今後如何在反傾銷中對待中國產品緊密相關。

此前,歐盟委員會在2016年11月9日向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正式提交修改《基本規章》的提案,以履行其根據《議定書》第15條規定所承擔的義務。不過,歐方在提案中取消了“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提出的新方法以“市場扭曲”的概念和標準替代“非市場經濟”的概念和標準,這樣一來,實質上並沒有取消“替代國”的做法,只是變相延續原有做法。

從時間上看,由於立法緩慢,歐盟內部也未能做到在2016年12月11日後立即停止對中國使用“替代國”反傾銷調查措施的做法。

歐盟表示已經同中方解釋過,歐盟反傾銷法的相關措施正處於立法程序之中,且最終有可能導致上述規定撤銷。因此,在歐方看來,中國的行動是不必要的。

因此,歐盟對中國“持續打擊”歐盟正在進行的立法過程表示遺憾。認為中國的要求不成熟,且意在幹涉歐盟內部的立法過程,這對WTO成員來說,應該是一個得到“嚴重關切的問題”。

在上述4月3日會議上,中方再次駁斥了歐盟認為“中國的要求不成熟”的說法。認為歐盟在過去15年時間都一直知曉這一特殊條款過期的具體日期,但並未因此采取行動確保及時完成法律修訂。

此前,多位歐盟律師和學者都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議定書》第15條規定的“WTO成員國內法中必須包含有關市場經濟標準”的這一條非常重要,但是,在簽署《議定書》時,歐盟並沒有在國內法中對市場經濟標準下定義。與此同時, “非市場經濟國家”一詞已經出現在美國《1930年關稅法》對反傾銷的相關規定中,該法還制定了判定一國是否屬於“市場經濟國家”的6項標準。

歐洲外交關系委員會的中國問題專家顧德明(Francois Godement)認為:“2001年簽署《議定書》時,那些在國內法中沒有對如何決定市場經濟地位問題進行立法的國家,在該議定書到期後,對於來自中國的法律行動將表現得很脆弱。”

美國將加大貿易執法力度

在4月3日的會議上,美方代表所做陳述中首次透露了美方在中方“市場經濟地位”問題上的新一步動向,而日本代表再次跟隨美方立場表示支持。

此前,候任美國貿易辦公室代表萊特希澤(Robert Lighthizer)在其聽證會上也表示,將繼續與歐盟合作,否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

美國在上一次DSB會議上表示要沿用特別條款到期之前的歧視性做法,對此,中方認為有悖於WTO規則。

美方WTO代表還首次表示,美國並不是要就《議定書》中有關條款到期是否有沒有意義進行辯論,美方認為,在是否使用非市場經濟地位方法論方面,需要來自中國的事實證明。

美方代表還透露,在近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鋁箔發起“雙反”調查的背景下,美國也在上述條款到期後,首次展開對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的複審,美方並邀請中方參與,展示中方在降低政府對市場扭曲方面的努力。

與此同時,美方還在3月31日發出有關貿易的總統行政令以加大貿易執法強度,並重申將複蘇美國制造業,將調查所有違反貿易規則的案件並強化反傾銷懲罰措施的力度。

4月1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美國兩項總統行政令發表談話,指出中美作為全球最大的兩個經濟體,對促進全球貿易投資和繁榮世界經濟負有特殊的使命。美方的貿易執法措施應按照公認的國際規則辦事,包括履行《議定書》第15條義務。中方願與美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贏基礎上,加強對話合作,妥善處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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