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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Realblog 及 Realforum 轉載報章及雜誌文章的規則

昨日,我們再次接獲香港複印授權協會投訴,要我們在7天內把侵權文章刪除,故以後不許轉載於香港非壹傳媒的新聞,如真的想轉載非壹傳媒的文章,希望大家自律,只顯示改編節錄部分,謝謝。

因上次湯財文庫事件,我已無轉載非壹傳媒的文章,但我不知道論壇討論及轉載博客內有報章的文章也有此問題,所以只是無心之失。

現在,我再次向香港複制授權道歉,並承諾不再全文全放在報章上,如果複制授權協會有甚麼想要我們刪除,我們會立刻合作,現時我們立刻關刪除新聞區的文章,人物區及轉移創業區部分文章。

另外,如果轉載文章新聞區文章,希望大家開一新標題,並在標題標明是貼哪隻股票,謝謝。

(節錄「討論區轉貼網上新聞罪成 海關首檢控同類侵權」出自明報,2011年1月25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124/4/me5p.html

(節錄「轉載節錄出處可減風險」出自明報,2011年1月25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124/4/me5q.html

 

「....網民在討論區原汁原味轉載網上新聞,「相安無事」多年後出現首宗檢控案例。大律師陸偉雄直言「(一直沒檢控)係睇嚇人口地做唔做口野」,他認為海關    忽然「做口野」,反映討論區轉載新聞達失控階段,惹來報館投訴,對網絡大眾響起警號,「報館擁有文章版權,若未得報館授權,不作剪輯照抄上網,當然犯法」。

他又指網民轉貼大多旨在討論,可節錄部分原文加上出處,減低犯法的風險,「不過法例也有不清晰地方,沒指明轉載多少百分比便不屬違法」。」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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