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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沖擊波:從“督企”到“督政”

環境保護,民之所想,政之所向。環境保護依然是今年全國兩會的重要議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5日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稱,今年要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全面推進汙染源治理,嚴格環境執法和督查問責。

從2016年刮起的“環保風暴”——中央環保督察,2017年將繼續深入,如何收尾,廣受關註。

在2017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說,既要有時不我待的緊迫感,也不能急於求成、期待畢其功於一役,環保督察既應強化約束機制,又要創新激勵機制,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環境保護的重大機制變革

與10年前的“環保風暴”相比,這場風暴層級高達“中央”,由“督企”到“督政”,將矛頭直指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作為、慢作為,甚至失職、瀆職問題。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倒逼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落實環保責任。

從2015年底開始對河北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試點,到去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共開展了兩批共15個省(區、市)環保督察,聚焦中央高度關註、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環境問題,緊盯生態破壞嚴重、環境質量惡化的重點區域流域,極大地發揮了震懾作用。

督察人員進入田間地頭、城郊結合部實地檢查汙染治理情況。攝影/章軻

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共立案偵查207件,拘留310人;約談2176人,問責3287人。去年底結束的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共受理群眾舉報3.3萬余件,立案處罰8500余件、罰款4.4億多元,立案偵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約談6307人,問責6454人。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安排,中央環保督察將用兩年時間,對全國所有省(區、市)督察一遍,2017年爭取盡早完成其余省(市、區)的環境保護督察任務,並適時組織開展督察“回頭看”,緊盯問題整改落實。

中央環保督察絕非橫空而出的突發奇想,這一改革創新之舉,有著深厚的實踐基礎和緊迫的現實需求。

為推動環境管理轉型,2002年6月,環境保護部區域督查中心先後在經濟發展最熱的華南、華東地區試水;2006年~2008年,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和華北督查中心相繼成立,六大環保督查中心在開展督查的基礎上,於2013年探索推行綜合督查,由督企向督政轉型。

“幹出了地位,幹出了名堂。”環保部介紹,但環保督查中心工作和運行模式也出現了“不適應”:以事業單位的身份監督政府和行政部門,地位顯得尷尬;以環境保護部名義督查地方政府,督政力度、影響層級和範圍都有限,權威性、震懾力不夠,難以形成有效約束;對環境違法問題只有檢查、調查和處理建議權,“缺乏相應的制約手段”。

這些問題和瓶頸,需要更高層面上的督察才能突破。中央環保督察應運而生,其背後是重大的機制變革。

新的環保督察機制層級高、目標明、邊督邊改、力度大,這一系列變化,在連續開展的中央環保督察中,體現得淋漓盡致,形成了一輪又一輪強烈的沖擊波。

督政讓環保壓力層層傳導

環境保護督察是近年來我國環境保護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有別於以往對企業和重點汙染源的環保監查。中央環保督察層級高,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並且要下沈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

更重要的是,督察結果將作為對領導幹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重大問題和重點案件還要及時向中央匯報。

2015年7月1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確定,環境問題突出、重大環境事件頻發、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地方,將被先期督察,黨政領導有可能被同時追究責任,以體現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

環保部介紹,通過“督黨委”“督政府”,環保壓力層層傳導,一批百姓反映強烈或久拖不決的環境問題得到解決,地方黨政領導對環保工作的重視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多年解決不了的汙染問題,督察組來了,汙染企業立即被關停了”,“上半年河北環境質量改善力度空前”,群眾的感受直觀而真實。

中央環保督察組正在受理群眾來電。攝影/章軻

第一財經記者在地方采訪時,多位環保官員對記者表示,“中央環保督察一來,幫了我們很大的忙。有些突出的環保問題,由於種種因素,我們推不動。而督察組一來,各方重視,問題很快就能得到解決。”

環保部介紹,中央環保督察這一變,帶動了地方環境管理之變。河北、山西、湖南、四川、貴州、福建……很多地方紛紛以省委、省政府的名義開展環保督察,計劃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對所轄區域開展全面督察。

環保問責背後的憂慮

“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常紀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抓住了解決環境保護問題的“牛鼻子”。

“一旦所有的省市區都有大問題,都難以整改,不僅各省區要反省,國家層面特別是發改委、環保部也要反思改革的戰略部署是否適度、接地氣、與發展階段相適應,部門之間追求的目標是否協同共進,然後對改革與建設方法和措施進行調整。”常紀文說,“用現在的要求和理念,督過去發展中帶來的歷史問題是對的。但需要一定的耐心。”

督察人員向當地百姓了解實情。攝影/章軻

環保專家朱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環保問責確實發揮了很大能動作用,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兩面性。地方為了應對上級,平息民憤,處理問題非常迅速,問責也呈雷霆之勢,環保隊伍中的一批人確實要承擔不作為、亂作為的後果。但不可避免其中還有一些會因為客觀原因可能還會承受委屈。

“我看過一篇報道,說某縣級環保局領導班子被就地集體免職,有人情緒比較大,不願參加宣布新領導任命的會議,很多同事是流著淚在加班。”朱玫表示,領導不作為當然應該被追責,但是透過這些同仁的眼淚,再次看到了我們共同的憂慮:環境汙染作為突出的民生問題,何時能得到徹底解決?面對突出的環境汙染問題,督查力度不斷提升還有多大空間?督政問責,真的能做到“官清水清”嗎?問責懲戒後,該如何穩定環保隊伍?

“督政問責的持續加碼,一方面體現了各級政府對環境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快刀斬亂麻的迫切心情。”朱玫表示,環保工作更多的是需要沈下心來研究如何做好國家層面頂層設計和鼓勵地方大膽實踐創新突破,綜合運用多種手段耐心構建、打磨一個經濟、環境、社會和諧發展的“五位一體”的大格局。“既要擼起袖子加油幹,也要一任接著一任持續抓。既要‘心有猛虎’,也需‘細嗅薔薇’。”

在2017年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陳吉寧也表示,一些地方環境保護工作出現不計成本、方法單一、急功近利、搞一刀切等現象。比如,為應付環境保護督察,個別地方發紅頭文件強制關停市區和縣城大多數中小餐館,采取用水泥灌樹根抑制浮塵等所謂“奇招”。“這些不僅沒有達到保護環境的效果,而且給推動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督察人員通過熱點網格實地檢查地方汙染排放情況。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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