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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宣判一起非法外匯經營案:金額3.6億 4人獲刑

“財仔”在粵語里指的是地下錢莊,這個營生在很久之前就已經存在。3月3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廣東省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剛剛對一起家族化運營的“財仔”進行宣判,周姚輝、李映和、周慧儀和周姚輝一家四口因涉嫌非法外匯經營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涉案金額高達3.6億元人民幣,公安機關沒收並上繳國庫犯案金額總計約1300萬元人民幣。

經法院查實,周姚輝和李映和是夫妻,周慧儀是他們的女兒,而周姚佳是周姚輝的大哥。1993年開始,周姚輝在沒有取得從事金融業務資格的情況下,在東莞市常平鎮從事非法兌換港幣活動,從中賺取差價牟利。此後李映和、周慧儀、周姚佳先後參與其中,周姚輝和老婆負責接單,女兒負責在家使用銀行轉賬,大哥負責外出收取客戶的港幣支票及支付現金人民幣。

2014年至2016年間,周姚輝和黃劍鋒、連振周等二十一名客戶進行非法兌換港幣交易,共計將港幣3.3億元兌換成人民幣約2.65億元,以及將人民幣約3000萬元兌換成港幣3780萬元,兩年內總計非法經營外匯3.6億元人民幣。

2016年4月6日,公安機關在常平鎮將周姚輝、李映和、周慧儀、周姚佳抓獲,當場搜獲現金人民幣279萬元、港幣14.8萬元以及點鈔機等物品一批。隨後公安機關在周慧儀住所搜獲現金人民幣780萬元、記賬本以及電腦等物品一批。

本報此前在報道中也多次涉及非法經營地下錢莊的案件,其中一起涉案金額僅2000萬元人民幣的非法經營外匯案件被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及罰金。與此相比,3.6億元的金額著實使人震驚。

此外,本報記者還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各類涉及地下錢莊案情的案件,近期受審判決的也不在少數。據粗略統計,今年以來就有2起,分別是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楚強、賴某非法經營的一審刑事判決,以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朱建偉等走私普通貨物的二審刑事裁定書。而2016年全年則多達158起。

近年來,公安機關和司法部門在大力打擊非法經營地下錢莊方面成果頗豐。據新華社此報道,201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破獲地下錢莊重大案件380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00余名,打掉作案窩點500余個,涉案交易總金額逾9000億元人民幣。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部門負責人束劍平表示,近年來很多犯罪資金都是通過地下錢莊進行轉移,一些貪腐資金也通過地下錢莊轉到境外,此外還為其他上遊犯罪,如騙稅、騙取政府出口獎勵、騙匯、逃匯提供條件。束劍平稱,公安機關已對地下錢莊采取了專項加常規並行的打擊機制,下一步,將積極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保持對地下錢莊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切實維護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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