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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風港」救不了百度文庫

http://magazine.caing.com/2011-04-02/100244497.html

作家維權行動取得初步勝利,但圍繞著百度的維權風暴並未停止,音樂人已接過接力棒。百度事件會是轉折點嗎?
財新《新世紀》 見習記者 王婧 實習記者 吳紅毓然 記者 王姍姍

  對於百度(NASDAQ:BIDU),3月24日這天可謂「高開低走」。早晨,百度美股以460.72億美元市值,超過騰訊控股(00700.HK)在港股的445億美元,首次榮登「中國市值第一的互聯網公司」寶座。

  當天下午,百度與「出版業和作家群體反侵權同盟」就百度文庫盜版問題激烈交鋒四個多小時。談判破裂後,百度遭遇了一場「聲討」的輿論高潮。這一同盟由包括韓寒、郭敬明在內的50多位作家及出版界代表組成。

  競爭對手盛大文學CEO侯小強斷言,「百度文庫不死,中國原創文學必亡。」公民作家韓寒的博文,更被網友在新聞跟帖和微博中反覆轉述。北京市版權局也公開回應百度文庫事件,稱百度誤讀和濫用「避風港」原則。

  貴為「中國市值第一」的互聯網公司,面對洶湧而來的社會輿論和政府監管部門的責難,態度急轉直下。24日百度還在談判中拒不妥協並拒絕道歉,26日百度總裁李彥宏已在公開場合明確表示「百度文庫管不好就關掉」。

  截至3月29日晚,百度公司對外稱「文庫內超過99%的文學作品已經刪除」。百度副總裁朱光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專訪時表示,以後百度文庫將採取「先審查,後發布」的原則,未經授權作品一概不許上傳。

  看到百度「服軟」,「出版業和作家群體反侵權同盟」很快偃旗息鼓;但由此引發的維權行動並未結束,因為音樂人已揭竿而起。

  3月29日,音樂製作人高曉松聯合張亞東、小柯、崔健等一批音樂詞曲作者,共同發起成立了「華語音樂作者維權聯盟」。

  百度這回反應很快。高曉松在其個人微博中發佈消息稱,「百度已同時致電亞東、小柯和我表示願意好好談。歡迎!百度代表是現百度音樂負責人梁康妮小姐,作者這邊希望週末召開大會選出代表。」

  在百度侵權風波的背後,互聯網版權侵權問題正日漸成為輿論關注焦點。北京市版權局近日就「百度文庫事件」給國家版權局上報了調查報告。報告稱, 目前國內包括百度在內的日瀏覽量排名前十位的資源分享網站上,均載有大量用戶上傳作品,並「不斷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侵權事件,局面幾近失控」。

  一位業內資深學者指出,「百度文庫可以關門,但其關門之後,難道互聯網就沒有侵權作品了嗎?大家必須探討一個合理的模式。」百度事件會是一個轉折點嗎?

「竊賊」之冠

  2009年四季度上線運營的百度文庫是一個「在線文檔分享平台」。百度稱,文庫旨在為教師、學生、職場白領、公務員等群體提供課件、習題、考試題庫、專業資料、各類公文模板等文檔資源。

  百度文庫項目負責人朱光2010年末曾對媒體透露,文學內容佔到百度文庫總體上傳內容的大約8%,其流量貢獻佔總流量約10%。

  截至2010年末,百度文庫已佔據了「在線文檔分享」70%以上的市場份額,用戶主動上傳文檔數量已突破1000萬份,每天有超過15萬份的新增文檔資源傳送到這一平台。

  不過,百度文庫自誕生之日起,便陷入了延綿不絕的版權糾紛和輿論責難之中。

  2010年12月9日,文著協、盛大文學與磨鐵圖書公司曾共同發佈《針對百度文庫侵權盜版的聯合聲明》。此後,在2011年「3·15消費者權 益日」這一天,50位中國作家聯合發表《三一五中國作家討百度書》,稱百度文庫在未獲得任何授權的情況下收錄了他們幾乎全部作品,並對用戶免費開放。維權 作家們指責百度「已經徹底墮落成一個竊賊公司,把百度文庫變成了一個賊贓市場」。

  這份由慕容雪村執筆的聲討書,控訴百度文庫對中國原創文學的傷害,稱「如果所有的書都可以免費閱讀,那麼長久下去,必將無書可讀」。

  在接二連三的聲討中,百度巋然不動。

  3月24日,由50名作家聯盟推選了6名代表,包括文著協副總幹事張洪波,出版人沈浩波、路金波、華楠,以及作家慕容雪村和導演彭浩翔。代表們 與百度相關負責人進行了首次面對面談判。反侵權聯盟向百度文庫提出的要求包括:停止侵權、道歉、賠償損失,同時改變文庫運營模式,採取「先審核後發布」的 新模式。

  一名談判當事人稱,作家維權聯盟提出的賠償標準為:每次下載或瀏覽視為發行一個「副本」,按每本書(沒有實體出版的原創作品按每20萬字一本)定價25元、版稅10%計,每次下載賠償權利人2.5元。

  但談判四個半小時後,6名代表失望離場,向守候在門口的幾十個媒體記者宣佈「談判徹底破裂」。談及破裂原因,同盟代表指出,百度在談判中堅稱自己只是平台,對侵權並不知情。

  百度在談判現場提出的和解建議是:「所有權利人先將自己的作品交給百度,百度才有義務保護其版權。」這遭到了同盟代表的拒絕。「這是一種『黑社會收取保護費』性質的保護。」沈浩波事後在自己微博中痛斥百度的傲慢無禮。

  近日,一個名為「網絡大破解:中國最大的網絡黑社會」的視頻整理分析了百度近年主要的侵權案例,幾乎涵蓋了百度所有產品線。該視頻節目的製作者,是一家名為「網眼傳媒」的獨立第三方網絡監測研究機構。此視頻的傳播,令百度被評為「中國最大的網絡黑社會」。

「避風港原則」還是「紅旗理論」

  「在中國打官司太困難了。單一個案贏了又如何?大不了百度賠償幾百塊錢,後面該侵權還是侵權,該盜版還是盜版。」沈浩波在微博中回覆網友「為什麼不起訴百度」的提問時稱,百度不會在乎訴訟,而且訴訟不能幫助版權所有者改變百度的盜版模式。

  成立於2000年的百度,花了十年時間,形成了以網絡搜索為主的功能性搜索,以貼吧為主的社區搜索,以及針對各區域、行業所需的垂直搜索,Mp3搜索等,幾乎全面覆蓋了中文網絡世界所有的搜索需求。第三方研究機構數據顯示,百度目前在中國的搜索份額超過70%。

  作為百度核心業務的搜索引擎,是「避風港原則」的主要保護對象。所謂「避風港原則」,源自2006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

  該條規定,當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根據本條例規定刪除權利人認為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不承擔賠償責任。百度試圖以「資源共享,先上傳,若被指證侵權,再刪除」的策略,輕鬆躲進免責的「避風港」。

  百度產品總監李建曾對外表示,如果版權方發現有侵權問題,只需通過舉報系統反饋情況,百度會在48小時內核實並進行相應處理。但這種「綠色通 道、快速處理」的策略,在侵犯版權問題上屬於「事後處理」。百度始終以「上傳者是用戶而非百度」「免費分享」以及「非盈利」等說辭來努力辯護自己未參與侵 權。

  上海市協力律師事務所游閩鍵律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目前關於網絡侵權的案件主要有兩大類,第一類是直接把侵權作品放在服務器上,屬於直接 侵權;第二類是網絡服務商提供諸如搜索引擎和空間存儲服務,用戶上傳侵權作品,這屬於共同侵權。其中直接侵權比較好辨別,但由於「避風港原則」的存在,共 同侵權不容易辨認。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不知道也沒有合理的理由應當知道服務對象提供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時,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明知或者應知所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上述法規被學界稱為「紅旗理論」(或紅旗原則)。也正是基於這一理論,「是否對侵權知情」是維權人士與百度正面交鋒的核心。

  北京市版權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根據新聞出版總署《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百度在沒有獲得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出版業務。僅這一條,百度已涉嫌構成違法出版行為。

  法律界人士以行動聲援維權。3月31日上午11點左右,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在博客上發佈《15名法律人就百度公司及其負責人涉嫌侵犯著作權應依法追究責任的聲援書》。

  聲援書稱,「百度公司及其負責人在其運營的、包括百度文庫在內的baidu.com網站中,利用他人上傳的大量侵權作品,增加自身流量及廣告收 益的行為,已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之侵犯著作權罪,屬單位犯罪,且情節特別嚴重,百度公司及其負責人應按照現有法律規定承擔相應 的刑事法律責任。」

  賀衛方認為,「在民事訴訟不足以為著作權人或其他權利人提供保護和百度公司及其負責人因侵犯著作權已經涉嫌犯罪的情況下,司法機關應及時啟動刑事訴訟程序,以彌補民事訴訟保護之不力。」

以觀後效

  輿情澎湃,致使事態在3月26日出現戲劇性變化。百度通過幾大門戶網站對外發出三條聲明,向作家道歉並承諾,「在未來3天內,百度文庫中文學作品類別的文檔凡未獲版權方授權的將得到徹底處理」。

  「產品發展確實太快了,運營人員配備沒有趕上文庫發展的速度,和版權方的溝通未及時跟上,造成了一些誤解。」朱光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解釋。

  朱光說,「此前百度文庫的運營團隊只有四五個人,但26日的聲明發佈之後,為兌現承諾,公司從各部門抽調人手,從刪除到審核,目前有數百人投入這項工作。」

  3月29日,百度文庫的280萬部文學作品類文檔幾乎被清空。3月30日,百度文庫對外推出新產品——百度文庫版權合作平台。百度方面稱文庫合作平台是「向所有電子讀物版權方開放的合作平台」,為版權合作方提供銷售分成、廣告分成、宣傳營銷和版權保護等。

  朱光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百度將用「文庫版權作品DNA比對識別」,從源頭控制用戶對侵權作品的上傳,「未來對千字以上的文檔,不僅是文學作品,還包括其他所有文檔,都要出示版權,人工審核。」

  3月30日下午,在三天觀察期結束後,「出版業和作家群體反侵權同盟」對外再度發表聯合聲明,在認可百度對於文學類侵權文檔的刪除力度的同時, 繼續敦促百度刪除1700萬份共享文檔中尚存的大量「非文學類侵權圖書」。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獲知,「同盟」內部對於是否有必要發佈這份聲明其實還存 在意見分歧。

  出版人沈浩波即表示,對於百度這次的處理「遺憾大過滿意」。「我比較關心而百度一直沒有涉及的問題是,如何尊重並且不侵犯別人的權益,不僅僅是跟你合作的人的利益,也有跟你沒有合作的人的權益。」沈浩波認為,李彥宏有解決問題的想法,但需要進一步推進。

  「到目前為止不能打消我的疑慮。我們還是希望能最終推動立法。」沈浩波稱。

  萬榕書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路金波則坦言,自己很滿意百度的誠懇態度,「他們已經認輸的情況下,沒必要再去打一下」。路金波還表示,自3月24日與百度談判破裂之後,「出版業和作家群體反侵權同盟」便不復存在,因此不再支持同盟中其他成員進一步的維權行動。

  但也有互聯網觀察家指出,百度一路走來,風波不斷。從之前競價排名模式遭遇輿論質疑到現在的百度文庫風波,百度一般都會在輿論壓力下迅速「服軟」,但很多問題存在於百度的商業模式,很難改變。

給互聯網一個思考時間

  在本輪侵權風波的倒逼下,百度推出了付費分成或廣告分成版權合作模式。事實上,在如何與版權權利人合作問題上,各個互聯網公司都在探索。

  目前,互聯網上的版權合作模式有很多類型,包括購買版權、簽約作者、充當分銷平台、付費分成、廣告流量分成、非商業性質的知識共享協議等,企業 如何選擇是各方利益博弈的過程。現在被出版界普遍認可的互聯網共享平台有云中書城、淘花網、移動閱讀基地及各門戶網站的讀書頻道等。

  盛大於2010年初推出內容聚合平台——云中書城。該產品自上線之日起便自稱「正版文庫」。云中書城裡的傳統圖書作品,擁有兩個主要來源:一是 作家自身授權,云中書城採取「先簽合同、再審核、再上傳發佈」的方式發佈;二是出版社利用此開放平台,進行自主上傳,開設「店中店」。

  據盛大提供的數據,目前有超過100家傳統出版社在云中書城提供作品,供用戶付費或免費下載。分成模式並不執行固定標準,但據知情人士透露,一般為五五分成,最終根據作品下載量透明結算。

  淘寶旗下的數字作品交易平台——淘花網總裁盧亮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淘花網充當版權方的分銷平台,「不與任何一家出版商簽訂協議或者是購 買出版商版權,而是出版商自發在淘花網上賣電子書」。所得收入與版權方三七分成。但盧亮認為,目前正版數字內容市場太小,整個行業的收入基本可忽略不計。

  此外,中國移動閱讀基地被作者和出版商均評價為「走出手機平台數字出版良性循環」。改採用的模式是靠120名編輯的人工審核授權機制,上傳全正 版的17萬本圖書,用戶可以通過單本2元或「3元包月」「5元包月」的付費模式在移動終端上閱讀書籍,其收益由基地負責結算,以4︰2︰4的分成比例—— 內容提供商拿四成、內容運營合作方拿兩成,中移動在免流量費、投入平台開發、組織資源營銷的情況下,拿另外的四成。

  路金波表示,自己正是移動閱讀基地分成模式的受益者——萬榕書業在閱讀基地總計上傳了100餘本圖書,2010年結算版權收入約60萬元。

  至於各網站的讀書頻道,是版權方以「為新書打廣告」為目的,向網站授權發佈圖書部分內容,供讀者在線閱讀。

  百度新提出的「廣告分成」模式——用戶可免費下載正版文檔,產品以流量引來的廣告收入所得與版權方進行分成,這一模式遭到了一些業內人士的質疑,理由是目前中國的數字出版市場上,「廣告根本無法負擔成本」。

  一位業內資深學者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傳統的著作權制度不適用於大規模傳播的新媒體。「目前的著作權或者版權的模式是,我不需要特殊聲 明,你也得給我保護。」但如果「云計算」普及後再看互聯網的侵權事件,情況會更複雜——因為沒有特定的服務商,所以「你將不知道究竟是誰侵犯了你的版 權」。

  「必須給互聯網產業界一個思考的時間。當一個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必須形成一些合理模式來解決這些問題。應該採取大禹治水的思路,宜疏而不宜堵。」這位學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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