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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恒大遭保監重罰 資產驅動模式應終結

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2月22日新聞發布會上“要嚴監管”的話音剛落,保監會就在周末祭出了兩記“重拳”。

2月24日和2月25日,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分別收到了來自保監會的一紙罰單,其中前海人壽董事長姚振華被撤銷任職資格並禁入保險業10年,恒大人壽則面臨限制股票投資一年、下調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上限至20%的處罰。

這兩家保險公司雖然受處罰側重點不同,但就保監會歷年的處罰來看,均已屬於“嚴懲”。第一財經記者采訪了多位業內人士,他們普遍認為,對這兩家風格激進的保險公司的嚴格處罰預示著“資產驅動負債”模式或將終結,對整個保險業踐行“保險姓保”,進行良性競爭意義甚大。而擺在這兩家公司面前的,則是如何迅速改變思路切換方法來走出因處罰帶來的困境。

罪與罰

2月24日,保監會發布對前海人壽的行政處罰書,列出了前海人壽的“幾宗罪”,包括編制提供虛假資料、違規運用保險資金、辦理T+0 結構性存款業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資質不符合監管要求、未按規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資質情況以及部分項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擔保。

針對這些問題,保監會對前海人壽及相關責任人員分別作出了警告、罰款、撤銷任職資格及行業禁入等處罰措施。

據華東政法大學保險法研究所所長李偉群介紹,所謂“保險業市場禁入”,是指對於那些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有關責任人員,中國保監會依法采取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或終身不得擔任保險類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從事保險業務的一種監督管理措施。

“保險業市場禁入通常是針對包括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及依法設立的保險組織,以及保險中介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內。這意味著姚振華這10年均不能在任何一家保險機構擔任高管,也不得在保險業從事保險、保險中介業務。但僅針對此項處罰而言,並不涉及姚振華的寶能旗下鉅盛華在前海人壽中的股權處理。”李偉群表示。

緊接著的2月25日,保監會又發布針對恒大人壽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針對恒大人壽投資股票“快進快出”的短炒行為予以處罰,給予恒大人壽限制股票投資1年、下調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上限至20%等處罰,並同樣對其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劉浩以及投資管理中心股票投資部總經理呂海龍分別做出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和3年的處罰。

“2016年1~11月,恒大人壽未按照保險資金委托投資管理要求開展股票投資,股票投資交易筆數2480筆,股票平均持有期73天,其中9月下旬至11月上旬短期炒作相關股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保監會表示。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的行政處罰書中,前者用的是“違法行為”,後者運用的是“違規行為”。《保險法》第86條規定,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燕對第一財經表示,《保險法》賦予了保監會自由裁量空間,保監會處罰上述兩家險企的措施符合各自違規的特點:處罰前海人壽輕公司、重罰個人,對不符合保險經營理念的個人進行市場禁入;針對恒大人壽快進快出行為則是限制股票投資一年,意在引導保險業有序開展上市公司股票投資,有利於促進保險業與資本市場的良性發展,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監管方式。

未來將何去何從

事實上,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的行政處罰是在保監會現場檢查之後形成的。2016年12月,保監會派出檢查組對上述兩家公司進行現場檢查。

而在此之前,12月5日,保監會針對前海人壽萬能險賬戶管理整改不到位,對其采取了停止開展萬能險新業務的監管措施,並在12月9日暫停恒大人壽委托股票投資業務。

在12月被停止開展萬能險新業務之後,前海人壽的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以萬能險為主)遭遇下跌。

而這兩家保險公司第四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也出現了大幅下降的趨勢。前海人壽四季度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56.23%及112.47%,分別較三季度末的76.72%及143.93%有所下降;恒大人壽的上述兩個指標分別為106.11%和109.68%,而其三季度末上述兩個指標則為175.30%及179.73%。根據償付能力監管相關規定,保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要求不低於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00%。

就此來看,前海人壽及恒大人壽雖然仍舊符合償付能力監管要求,但是前海人壽56.23%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及恒大人壽109.68%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都已經逐漸逼近監管“紅線”。

當這兩張罰單出現後,市場最關心的就是處罰事項對這兩家公司將造成多大的影響,以及這兩家公司未來將何去何從。

對於前海人壽,由於董事長姚振華被撤銷任職資格,因此短時間內勢必會舉行董事長的選舉。但保監會同時表示,下一步將依法合規、積極穩妥推進前海人壽股權、公司治理等問題的後續處置工作,督促公司規範運營管理,優化治理結構,盡快重回穩健運行軌道。這使得外界對於寶能旗下鉅盛華作為前海人壽控股股東的地位走向變得頗為好奇。

其實,無論是另選董事長也好,還是引入新的資本來攤薄原股東持股比例也好,前海人壽都將面對業務模式的調整。一家中小險企副總認為,前海人壽必然需要加大傳統保障性業務比重。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萬能險顯然不是保險公司唯一能夠銷售的產品,保險業還有很多符合市場需求的業務亟待開發。前海人壽可以借此契機轉型,按照市場需求以更低價格、更優質服務來研發更好的保險產品,來贏得市場的認可和接受。

而恒大人壽被暫停股票投資一年對其收益率甚至產品端也會帶來較大影響。

“像恒大人壽這樣資產驅動負債的模式,收益率是很重要的。一旦停止了股票投資,獲取超額收益將變得更難,對其收益率會有所影響,進而影響到產品的吸引力。這對恒大人壽之後的投資端將形成不小的挑戰。”一名中型保險公司投資負責人表示。不過,他也註意到,保監會並沒有停掉恒大人壽在非標資產上的投資許可,“就這一點來說,監管部門並沒有把恒大人壽的投資渠道完全切斷。”

留給業內的思考頗多

近年來,隨著保險市場快速發展,激進投資、集中舉牌、一致行動人並購等跨行業、跨領域的新問題、新情況開始顯現。

而從去年開始,保監會監管“嚴”字當頭的趨勢已然顯現。去年開始,保監會連續出臺保險資金運用內控指引、信息披露、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進一步規範股票投資等一系列的制度,同時加大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對有關公司采取風險提示、約談主要負責人、下發監管函、暫停股票委托投資資格等監管舉措。

項俊波表示:“對激進發展、盲目擴張以及挑戰監管底線的極個別公司,重點在‘嚴’,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控制其無序擴張、激進投資,消除風險隱患。對個別渾水摸魚、火中取栗且不收斂、不收手的機構,依法依規采取頂格處罰,堅決采取停止新業務、處罰高管人員直至吊銷牌照等監管措施,絕不能把保險辦成富豪俱樂部,更不容許保險被金融大鱷所借道和藏身。”

再加上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這兩張處罰書,這一系列的組合拳無疑對行業影響深遠。

國信證券研究報告表示,本次處罰警示作用明顯,預計將對行業模式選擇產生重大影響,較為激進的“資產驅動模式”或將終結,保險行業回歸保障本源更為確信。險企做大做強將把優勢建立在保單成本上。“我們曾對海內外龍頭保險公司做深入研究,發現優質保險公司的優勢無一不是建立在保單負債成本上,而非難以把控的投資收益端。”同時,保險行業回歸本源意味著回歸成本管理,險企衡量標準將轉向輕規模、重質量,傳統險企優勢越發明顯。

而在前述中小險企副總看來,一方面,處罰將給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帶來影響,亟須調整業務模式,加大傳統業務比重;另一方面,其他中小險企保費規模增速也會隨之放緩,依賴萬能險高歌猛進的業務模式將收縮,回歸保障性業務,開拓更豐富的產品體系。“經過本輪業務調整,將重塑保險業格局。一度在增速榜單位居前列的壽險公司排名恐將下降,預計2017年壽險公司排名將出現較大的變化。”他表示。

安信證券則表示,隨著監管的趨嚴,舉牌熱潮在短期內將逐漸退卻,部分“資產驅動負債”險企面臨較大的挑戰,經營模式將發生轉變,而以上市公司為代表的傳統險企所受影響較小。

“針對前海人壽和恒大人壽的處罰不會對我們的股票投資有什麽影響,它們本來風格就屬於相對激進的,而大多險資風格一直相對比較穩健,尤其是幾家上市險企。同時,對它們的處罰也能使得整個業內進一步回歸‘理性’,‘野蠻競爭’將會降低,這對傳統險企也有益處。”上述大型保險資管公司高管表示。而另一家之前參與舉牌的中小型保險公司管理人員則表示,保監會早就進行過多次“指導”,公司也早已開始進行轉型,目前的嚴格監管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和投資並沒有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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