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各類交易場所大限將至 常態化監管尚未破題

周五,證監會發言人鄧舸在新聞發布會上稱,監管者在開展全國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清理整頓活動,對到今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規範或通過部際聯席會議驗收的交易場所予以撤銷關閉。

記者獲得的一份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會議手冊顯示,經摸底調查,全國共有300多家涉嫌非法期貨交易、“類證券”投機交易等違規交易場所,集中在大連、河北、湖南、寧夏、北京、江蘇、貴州、青島等地,多為貴金屬、郵幣卡、原油交易所,各類交易場所的實際違規比例可能更高。

會議手冊要求,為保證“回頭看”取得實效,請各地區、各部門主動加強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溝通,於2017年1月23日前報送工作方案,3月31日前報送中期工作進展情況,6月30日前報送總結報告。

不過,有專家指出,本輪監管仍然沒有可以依靠的法律法規,長期看仍處於無人管、無法管的監管。地方交易平臺具有金融化、電子化特點,應該納入全國性監管,運動式監管難以有效防範交易平臺從事違法交易活動。

各地交易場所嚴陣以待

鄧舸表示,目前各地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回頭看”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中,目的是通過半年時間集中整治規範,基本解決地方各類交易場所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和風險隱患。違法違規交易場所要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對到期未能整改的關停,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將停止為其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近年來,炒白銀、炒原油等違規變相期貨交易平臺在全國蔓延。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各地交易活躍的貴金屬、大宗商品現貨電子交易市場約有70多家,絕大部分都采用保證金、標準合約、強制平倉等類似期貨的交易模式,並且采取做市商對賭模式。

這些平臺通常都沒有真實商品背景,僅僅複制境外價格,炒作虛擬標的,淪為合法的“公開賭場”。不僅如此,平臺代理商還通過誇大收益、隱瞞真相大量招攬投資者,並且操縱價格致使許多客戶遭受巨額虧損。

1月9日,由證監會牽頭的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認為,近一個時期,部分交易場所違規行為死灰複燃,違法違規手法花樣百出,問題和風險隱患依然較大。抓緊清理處置、防範金融風險、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十分重要和緊迫。

從地方政府來看,記者獲得的一份遼寧省《關於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回頭看”有關工作的決定》要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批準設立新的交易場所,各級工商部門不得辦理新設交易場所登記註冊和存續交易場所登記信息變更等手續。除大連外,各市應對交易場所再次排查,將交易場所的基本信息提交省政府。

南方一家具有省級批文商品交易平臺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公司在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如去杠桿、清理不合資質的會員單位,將微盤改為投資者教育工具等等。記者了解到,多家大宗商品交易場所在采取各種措施以滿足監管條件,甚至直接停業整頓。

今年1月天津貴金屬交易所終止或暫停了天津世華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天津萬和德通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天津中金寶潤貴金屬經營有限公司等會員公司的綜合會員和經紀會員資格。

同時,新華上海貴金屬交易中心將“滬貴銀”等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先提高到4%,到1月26日逐步提高到12%。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公告自2月21日起停止“浙商油”品種新訂購,自2月28日起停止“浙商鎢精礦”的新訂購。

河北濱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場公告稱,根據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會議的相關指示精神,為了全面保障廣大會員的合法權益,公司經研究決定於2017年1月20日起,停業自查整頓。

不過,前述南方交易所人士認為,目前大宗商品行業較為混亂,需要進行一輪清理。這波整治是對前期互聯網金融大力發展後出現各種各樣風險的矯正。但是本輪監管的思路並不清晰,還是從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而不是從市場規律和法制的角度,仍然沒有解決怎麽管、誰來管的問題。

監管強度再次升級

目前,我國尚未出臺針對場外現貨交易平臺監管的法律法規。“回頭看”清理整頓依據的仍然是上一輪全面清理整頓時出臺的《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 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

上一輪清整後,違規交易平臺不減反增,雖然關閉了各類交易場所關閉了215家,但新建交易場所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據中國物流采購聯合會統計,截至2016年底,我國大宗商品電子類交易市場共計1231家,同比增長20.6%。

此前,新一輪監管仍然存在監管主體缺位的情形。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場外交易市場監管並非證監會的職責範圍。部際聯席會議僅僅是將辦公室設立在證監會,場外交易市場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受到監管。

1月9日的監管會議材料指出,要求省級政府應切實負起清理整頓和屬地監管的職責,用半年時間進行集中清理,力爭到2017年6月30日基本解決交易場所存在的問題。為長效監管,省級政府還要盡快出臺完善交易場所監管辦法,做好交易場所的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

同濟大學上海期貨研究院院長助理劉春彥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地方現貨交易平臺具有金融化、電子化的特點,應當納入全國性的監管,比如可以納入在各地有派出機構的證監會的管轄。由於地方政府與當地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可能存在利害關系,並且缺乏監管人才和監管能力,因此屬地管理存在缺陷。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5129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