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權屬性,對於屬於中央事權的,要將轉移支付上劃轉列為中央本級支出,由中央單位直接承擔;對於屬於地方事權的,原則上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相應取消專項轉移支付。”
12月26日,財政部網站披露了財政部部長肖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關於深化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上述內容正是肖捷在報告中透露下一步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的一部分。
2016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達到5.29萬億元,其中一般性轉移支付3.2萬億元,專項轉移支付2.09萬億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將直接影響5萬多億元財政資金分配,因此備受市場關註。
根據《報告》,肖捷回顧近些年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成績,同時毫不避諱支出當前存在的問題。
“轉移支付改革與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銜接不夠;轉移支付資金統籌力度有待加強,資金閑置沈澱問題依然存在;專項轉移支付清理整合沒有到位;轉移支付管理有待規範,預算公開和績效評價有待加強。此外,省及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進展不平衡”,肖捷稱。
轉移支付制度改革是這一輪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是確保中央宏觀調控政策和民生保障措施落實的有效手段。下一步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如何改?
肖捷首先指出了改革方向和目標。
“要進一步推進轉移支付制度改革,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堅持以事權屬性為遵循,將轉移支付改革同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相銜接,同績效評價、預算公開、問責機制等制度建設相結合,從根本上解決轉移支付與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不相匹配,轉移支付交叉重疊、退出難、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逐步形成一套定位清晰、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的轉移支付體系和分配科學、使用規範、註重績效、公開透明、監管嚴格的資金管理機制,更好發揮轉移支付的職能作用,提高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益。”肖捷稱。
為了達到這一改革目的,財政部將在未來七大方面發力。
根據《報告》,未來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首個發力點,就是促進轉移支付與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相適應。
今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適度加強中央財政財政事權,減少並規範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保障地方履行財政事權。各自事權相應承擔支出責任。
根據這一指導意見,肖捷提出,未來根據事權屬性,對於屬於中央事權的,要將轉移支付上劃轉列為中央本級支出,由中央單位直接承擔;對於屬於地方事權的,原則上由地方承擔支出責任,相應取消專項轉移支付。
受近些年經濟增速下滑影響,財政收入維持中低速增長,而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調研發現一些財力困難的地方甚至出現發不出公務員工資的情況,基層財政正常運行遭遇挑戰。
根據報告,下一步財政轉支付制度改革將加大轉移支付資金統籌力度。其中就包括針對當前基層財政尤其是能源資源型地區財政困難,要加大均衡性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階段性財力補助、產糧大縣獎勵資金、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等一般性轉移支付的統籌力度,兜住“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的底線,保證基層財政正常運行。
進一步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資金也是下一步改革重點。
目前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規模仍較大,這會給地方造成“打醬油的錢不能來買醋”的困擾。近些年中央一直在壓縮專項轉移支付項目。2016年,專項轉移支付數量已由2013年的220個大幅壓減到94個,壓減率達57%。
此前國務院已經明確,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事項原則上不得新設專項轉移支付,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諸如新能源汽車補貼資金等正逐步退出。
此外,下一步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還包括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設立、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強化轉移支付管理;推動地方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等。
肖捷表示,深化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還迫切需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財政體制改革。
“要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順政府和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要加快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中央與地方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的前提下,加快地方稅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改革,從根本上為深化轉移支付改革奠定基礎和創造條件。”肖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