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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連載投資者教育 監控掛牌公司董監高

12月2日,全國股轉公司再次發布投資者教育問答,對公眾公司“三會一層”治理結構和“董監高”的職責進行介紹,這是股轉公司11月首次發布投資者權利義務問答以來,第二次以通知公告的形式進行投資者教育。

股轉公司稱,新三板掛牌公司作為公眾公司,由於有更多外部投資者參與,掛牌公司理應建立更為規範、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其中有效運轉的“三會一層”架構體系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基石。

股轉公司指出,目前新三板掛牌公司中有相當部分是家族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的傳統家族企業情況比較普遍,內部治理不太規範,容易出現一些家族企業的通病,“一言堂”的情況較為突出,進而出現違法違規的問題。

股轉公司舉例稱,某掛牌公司A為親屬共同創辦的企業,董事長亦由家族成員擔任,A公司直接向控股股東B公司(集團公司)以收購保證金的名義劃轉上億元資金,構成關聯交易,卻未經過董事會、股東大會的任何決策程序,該劃轉事項發生後也未及時披露關聯交易公告,鑒此,對該公司董事長和董事會秘書實施了自律監管措施。

今年11月1日,股轉公司首次發布《投資者權利義務問答》,問答解釋了掛牌公司股票投資者擁有知情權、表決權、提案權、質詢權、優先認購權、救濟權、剩余財產分配請求權等各項股東權利。投資者可以通過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參與掛牌公司事務,督促公司規範經營,保護自己利益。

目前,新三板定位為機構投資者的市場,對投資者設有500萬元的證券類資產和專業性準入門檻,並且以投資者自負盈虧為導向。不過,分析人士指出,新三板屬於新型資本市場,90%的投資者是個人投資者,並且市場風險較大,仍然需要投資者教育。

南北天地(430066.OC)董秘崔彥軍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一些掛牌公司治理不規範,是因為剛接觸資本市場,原來是家族企業,只有幾十個人,往往老板說了算。現在一下子要健全,會出現潛在的風險,比如跑路和侵犯小股東利益的情況。所以監管是必須的,還可以通過公司培訓和各種宣傳教育市場。”

11月2日,股轉公司下發通知,要求申請掛牌公司應在取得掛牌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轄區證監局報備,由轄區證監局安排掛牌公司參與“監管第一課”培訓,以提高掛牌公司合規意識和規範運作水平,完善事中事後監管。若未按要求參加培訓,掛牌公司、公司董監高將被采取監管措施。

記者向掛牌公司了解到,近日,股轉公司要求掛牌企業董監高填寫《董監高信息報備表》,填寫內容包括兼職情況,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分析人士指出,這些信息都將被采集到股轉公司的監控系統,把掛牌公司董監高都納入監管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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