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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最難纏對手 專賣網友行蹤

2011-2-14 TCW




Foursquare,中文稱為四方廣場,光看名字就知道和地理有關,不過這家「地點專賣」的網路公司,卻成為當紅社群網站龍頭臉書(Facebook)的眼中釘之一。

到底是什麼樣的公司,讓網路的當紅炸子雞都眼紅?

超吸金!吸引超過兩百萬家廣告主

簡單來說,Foursquare的核心服務,就是將社群功能從電腦移到智慧型手機上。使用者登入Foursquare網站之後,就能看到朋友去了哪、在做 什麼。二○○九年推出才三個月,美國知名網路部落格Mashable就預言它將成為下一個推特(Twitter),因為透過這項服務,不僅能讓他人知道自 己在「做什麼事」,更能讓人知道自己「在哪裡」。

廣告主對此最是喜歡,因為透過掌握消費者所在位置,更能精確掌握消費者習性與偏好,目前已經吸引了超過兩百萬家廣告主。

為鼓勵大家踴躍登入使用,每次將自己的位置登上Foursquare之後,都會獲得些分數,分數越高,就可以拿到更多的徽章,憑著徽章,就能享受鄰近廠家 的各式優惠。業者也可藉此發布優惠券、來客送禮通知,製作排行榜、提供推薦連結的功能,推出更多樣的服務及促銷,同時進行更深入的流量及顧客購物習慣分 析。

Foursquare的創意成功緊緊黏住用戶,很快就從一票新玩家中一躍成為定位社群網站(location-based service)龍頭一哥,並吸引雅虎(Yahoo)、臉書出價競購。不過,Foursquare並不為所動,臉書看苗頭不對,只得在二○一○年八月,火 速推出類似手機定位的「臉書地標」(Facebook Places)服務迎戰。

想出手機定位這個主意的人,當然不是池中物,Foursquare創辦人之一的克羅利(Dennis Crowley),其實在十一年前第一次創業時,就看到這樣的商機了。

當時他成立了「躲避球」(Dodgeball)公司,鎖定慣用簡訊及網路的大學生和年輕上班族,定為目標會員群,這些人若想呼朋引伴到簽約店家熱鬧一下,只須送出簡訊到躲避球指定的號碼,在通訊範圍內的會員朋友都會收到通知。店家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能招來一批客人。

躲避球幾年間就在紐約走紅,然後迅速被移植到全美二十多個城市,包括芝加哥、舊金山、洛杉磯等,也因而吸引許多創投業者。當時克羅利還只是一名研究生,他 與其他夥伴對捧著黃金在門前排隊的專業投資人興趣缺缺,直到二○○五Google找上門,才讓躲避球「嫁入豪門」。

不過Google收購之後,卻無暇一一落實執行,許多創意甚至還被束之高閣。克羅利在兩年前看智慧型手機時機成熟,乾脆重起爐灶,成立了Foursquare。

成長快!每天新增二‧五萬名會員

Foursquare初試啼聲就引起各方矚目。天王部落客亞靈頓(Michael Arrington)投書力挺Foursquare:「Foursquare實力堅強,堅持下去,十年後你會慶幸這麼做。……你擁有改變世界的火焰,就放手幹吧!」

而在二○一○年八月,臉書推出地標服務幾天後,即遭《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踢爆系統漏洞百出,近三成美國使用者反制,反加速Foursquare的註冊會員數成長,二○一一年一月底已突破六百萬,每天以新增二萬 五千名的速度攀升。

美國理財投資網站Cake Financial創辦人卡本特(Steven Carpenter)觀察這一波網路創業,他定義臉書與Foursquare為「新媒體平台」,而且是「所有新創公司中,最難預測能否成功的類型,」因為 它們雖然是社群網站,卻是圍繞著新技術支援的體驗創建內容。

不過卡本特他說:「如果你能說服人們採用並消費內容,就可能以少少的創業資本,賺進一千萬美元;而且儘管規模小,贏者卻會通吃。」Foursquare讓 使用者隨時掌握朋友和家人的下落,還可以讓媒體策畫者及廣告主,掏錢建立新廣告形式,等於創新了消費者的行為與消費方式,後市可期。

Foursquare並沒有被成功沖昏了頭,為了凝聚更多人潮及錢潮,Foursquare持續在廣告中加入遊戲機制,會員每次登入合作商家的位址,不僅 會隨即通知親朋好友,還會贈送積分,而且設計出累計最高分數就能獲得「虛擬市長」頭銜的競賽方式,讓會員以行動證明對店家的支持。

還記得曾經紅極一時的廣告詞「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嗎?如果你還不信網路上無奇不有,這家「販賣地點」的網站,兩年就讓創投業者估計市值達二億五千萬美元(約合新台幣七十二億元),或許會讓你徹底改變想法。

【延伸閱讀】Foursquare vs. 臉書Foursquare 成立時間:2009年 總註冊使用者:600萬 每日新增用戶:2.5萬人 活躍程度:平均每人每日簽到3-4次

臉書成立時間:2004年總註冊使用者:6億每日新增用戶:30萬人活躍程度:平均每人每週停留7.5小時

註:總註冊使用者統計至2011年1月;活躍程度統計為2010年度 資料來源:comScore、Wedbush Decision Metr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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