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今天下午審議並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案:決定任命應勇為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應勇
【應勇簡歷】
應勇,男,1957年11月生,漢族,浙江仙居人,中共黨員,1976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法學碩士,國家二級大法官。
1976.12-1977.04 浙江省黃巖縣澄江工商行政管理所辦事員
1977.04-1982.05 黃巖縣澄江派出所辦事員、副所長
1982.05-1983.06 黃巖縣城關鎮黨委委員、鎮派出所所長
1983.06-1983.11 黃巖縣城關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83.11-1984.09 臺州地區行署公安處副處長、黨組(委)副書記
1984.09-1986.07 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修科學習
1986.07-1992.01 浙江省臺州地區行署公安處處長、黨組(委)書記
1992.01-1992.03 臺州地委委員,行署公安處黨委書記、處長
1992.03-1992.08 臺州地委委員、政法委書記,行署公安處黨委書記、處長
1992.08-1993.04 紹興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3.04-1995.05 紹興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保密委主任,市綜治委主任,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1995.05-1999.04 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省禁毒辦主任(其間:1995.12--1997.06在杭州大學法學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1997.04--1998.12參加省高等教育法律專業自考學習)
1999.04-2003.07 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省禁毒辦主任,省反恐辦主任(其間:1997.09--2000.07在浙江大學行政管理學專業函授本科學習)
2003.07-2003.09 省紀委副書記
2003.09-2005.12 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其間:2003.10在中央黨校新任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專題研究班學習)
2005.12-2006.01 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
2006.01-2006.11 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省紀委副書記
2006.11-2007.12 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7.12-2008.01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
2008.01-2013.04 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其間:2010.11--2011.01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第48期進修班學習)
2013.04-2014.06 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2014.06- 2014.08 上海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長
2014.08, 上海市委副書記。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十三屆、十四屆市人大代表,十屆市委委員,浙江省十二屆省委委員,十屆、十一屆省紀委委員,浙江省十屆人大代表。
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的其他有關人事任免案
任命宋妍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華僑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免去於秀芬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張國坤為上海市農業委員會主任;
決定任命於秀芬為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局長;
決定免去胡勁軍的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局長職務;
決定免去田春華的上海市審計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王建平為上海市審計局局長;
任命黃祥青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宋學東為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陳思群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
批準任命朱文波為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