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浙江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的會議紀要流出,29家核心成員銀行表決通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浮動上限幅度以及大額存單定價方案。
會議紀要顯示,活期存款幅度上限調整為25%;定期存款五大行各期限存款利率較基準利率浮動幅度上限調整為35%;政策性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以及城商行浮動上限調整為37%;其他類型金融機構浮動上限調整為40%。
一時之間市場上將銀行的“利率同盟”稱為銀行利率管制加碼。有銀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稱,這是正常的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旨在避免銀行在利率市場化下無序的價格競爭。
“現在也是監管引導下的行業自律的定價模式,是利率市場化條件下對銀行業定價的探索,這是一個機制的形成過程。”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稱,定價模式本身就是利率市場化應該有的一個部分。
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地方推進
為推進利率市場化,人民銀行在2013年就部署了建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開展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工作,推進同業存單發行與交易等工作。
2013年9月24日,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立並召開了第一次工作會議。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是由金融機構組成的市場定價自律和協調機制,旨在符合國家有關利率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對金融機構自主確定的貨幣市場、信貸市場等金融市場利率進行自律管理,維護市場正當競爭秩序,促進市場規範健康發展。
在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立之初,其核心成員機構僅有五大行加國開行、中興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10家,基礎成員468家。到2016年6月份,核心成員加入了光大銀行、民生銀行和上海銀行,興業銀行成為基礎成員。至此,核心成員有12家。與此同時,基礎成員增加到873家。
2015年,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陸續在各個地方落地。近日,如蘇州、武漢對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的調整也是通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議並表決執行的。
在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立之初,時任人民銀行副行長的胡曉煉表示,建立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發布機制對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意義。其中就提到激勵金融機構強化財務約束,實現科學合理定價,強化定價自律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
為避免無序價格競爭
對於浙江流出的銀行“利率同盟”方案,有大行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這是正常的,也是正面的,不需要過度解讀。
利率市場化背景下,一方面銀行負債成本在普遍提升,另外一方面經濟下行期間,貸款需求下降,銀行放貸謹慎,特別對高風險高收益的項目則更加謹慎。
“許多大額存款本來就是虧本生意,”上述大行人士對第一財經稱,有的大額定期存款利率達年息百分之五以上,而好的項目貸款利率優惠只有百分之四點幾,存貸息差出現倒掛。
在這種背景下,銀行攬儲再出現無序的高價競爭,會越來越加重銀行的運行成本,而這種競爭也與“降低社會融資成本”背道而馳。
“利率市場化的條件下,全球銀行業定價,避免銀行業的無序競爭導致的風險,銀行執行利率有一些管理。”曾剛對第一財經表示,因為銀行業價格的無序競爭會影響到金融穩定,因此需要管理。
曾剛對第一財經表示,利率市場化的背景下,對銀行執行利率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種,一種是由銀行業協會等進行資金價格的協商,包括利率波動範圍和模式;第二種是大行報價,其他銀行在大行報價的基礎上跟進;第三種模式是央行直接窗口指導,央行給一個參考利率,銀行基本上按照參考利率來執行定價。
今年5月末針對北京地區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就銀行存貸款定價進行的自主協商的相關媒體報道,人民銀行也澄清是此舉旨在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防止非理性定價,並非央行恢複利率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