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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觀察:超生與教育、就業捆綁制度亟需全面清理

浙江省7歲男孩小明(化名)昨天終於背上書包,成為一年級的一名新生。由於受超生的影響,小明入學一波三折,最終家里買了新房,在房地產商的通融下上了學。

據小明的姨媽介紹,小明有一個超生的弟弟,其父母在安徽老家按規定交了社會撫養費。根據浙江當地的規定,外來人員如果在本地交養老保險滿一年,其子女就可以在當地入學,於是小明的母親繳納了養老保險。本以為孩子上學的事會很順利,沒想到準備報名時被拒絕了,理由是小明的父母有違規超生的行為。

無奈,最後小明的家人在別人指點下緊急購買了一套新房,房地產商承諾一定會讓孩子上學。但中間又幾經波折,直到昨天早上,一年級開學的當天,小明報上了名,家長的心才放了下來。

像小明這樣的經歷並非個案。據第一財經記者調查,計生與教育捆綁的做法雖經國家多年明令禁止,但在不少地區依然存在。最典型的就是在孩子辦理入學註冊時要求家長提供與計劃生育相關的證明。

據深圳市張女士介紹,目前深圳市一些區外來常住兒童的入學資格仍然是與計生掛鉤的。比如,孩子父母必須出具計生證明或者已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證明才能有資格給孩子在公立學校辦理入學註冊。

張女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自己在深圳工作十幾年了,社保也上了十幾年,但是因為生了二胎,直接影響到大孩子的上學。

“私立學校比公立學校學費貴很多,我本來養兩個孩子壓力就很大,真盼望政府能趕緊把這些捆綁制度取消,讓我的孩子可以堂堂正正地上公立學校。”張女士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人口學者黃文政認為,將學生家庭的計劃生育狀況與孩子入學註冊掛鉤的做法,明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侵犯了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利,應該盡快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清理。

事實上,除了教育,就業也存在跟計生捆綁的現象。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一位教師向第一財經記者反映,她參加了某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筆試已經過關。在最後一關的面試中,用人單位要求她必須出具由衛計部門開具的“無違規生育行為”證明。因為她去年生育了第二胎,無法獲得這個證明,最後只得無奈放棄這次就業機會。

調查顯示,不光是就業,甚至連創業也要受到生育行為的影響。除了對計劃外生育人員進行從業限制外,一些地區甚至還規定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要提交計劃生育證明。據2013年3月8日《南方都市報》報道,江門市政府曾下發《關於進一步明確部門責任加強人口計生綜合治理意見》,強調申領《工商營業執照》需提供鎮(街道)人口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文件還要求“對個體營業主政策外懷孕、未落實補救措施的,依法采取扣繳營業執照”。

黃文政認為,辦理工商營業執照還需要提交計劃生育證明意味著,只因為不按提倡的數量生育孩子,這些育齡夫婦連自謀職業的權利也被剝奪了。這是很不合理,也不利於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做法。

中國自今年初全面實施二孩政策,鼓勵人們按政策生育。在老齡化日益嚴重、少子化日益嚴重,生育政策已經發生歷史性轉變的背景下,當年在嚴格控制人口的思路下所制定的計生與教育、就業、創業等捆綁的政策早已不合時宜,應該盡快全面徹底地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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