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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遭拍賣致重組告急 大股東債務糾紛危及寶光股份

一場突然發生且已走完多數程序的股權拍賣,可能讓“重組困難戶”寶光股份尚在推進的重組,再次受到殃及。

寶光股份9月5日披露,其控股股東北京融昌航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下稱北京融昌航)所持3015萬股,經司法拍賣後,買受方已在9月2日支付全部拍賣款。過戶完成後,買受方將持有其12.78%股份,而北京融昌航則喪失控制權,持股比例亦將降至7%稍多。

控制權變更,無疑將危及寶光股份尚在進行的重組。資料顯示,包括此次在內,在過去的短短三年時間里,寶光股份已經進行了四次重組,前三次都已失敗。如果此次再度受阻,將成為其第四次失敗的重組。

需要提及的是,在導致其股權變更的借款糾紛過程中,北京融昌航頗多瑕疵,不僅被拍賣股權質押時未及時披露,而且重組啟動前三個月,其所持股份就已被凍結。此外,去年7月,因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該公司還被立案調查,迄今尚無結論。

重組或再受殃及

根據寶光股份9月5日公告,此前的9 月 2 日,公司收到法院轉發的西藏鋒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西藏鋒泓)告知函,後者於 8 月 24 日通過北京產權交易所訴訟資產網絡交易平臺,競得北京融昌航所持公司3015 萬股股份,成交價格為 19.53 元/股,並於9 月 2 日上午支付了全部拍賣款。

此前的8 月 5日,寶光股份突然公告稱,由於涉及借款糾紛,北京融昌航所持該公司3015萬股,於 8月24日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拍賣。8月24日,拍賣如期舉行,西藏鋒泓競得全部拍賣股份。

2014年7月,北京融昌航以高溢價獲得寶光股份20.01%股權,成為寶光股份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變為楊天夫。2016年半年報顯示,北京融昌航持有寶光股份4720萬股,持股比例為20.01%,為單一第二大股東。但在2015 年 7 月 10 日,北京融昌航與陜西省技術進步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一致行動人協議,雙方成為為一致行動人。截至今年6月底,雙方共計持有寶光股份5649萬股,持股比例為23.95%,持股比例超過第一大股東寶光集團,成為實際第一大股東。

司法拍賣之後,北京融昌航直接持股比例,已經不足8%。過戶手續完成後,西藏鋒泓將正式持有寶光股份3015萬股,持股比例12.78%,為第二大股東。而北京融昌航持股數量則降至1705萬股,持股比例為7.23%。

不僅如此,今年3月26日,該公司公告稱,寶光集團擬公開轉讓其所持4620萬股,並在今年6月22日確定北京融昌航、天風睿興(武漢)投資中心(有限合夥)、盤實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等三家已向受讓方,分別受讓1179.29萬股、1179.29股和2261.42萬股。

值得註意的是,寶光股份目前正在推進重組。今年3月,寶光股份公布重組預案,以4.57億元的價格,將全部資產、負債等轉讓給寶光集團,並以2.65億元現金收購廣電監測信息系統集成服務、版權保護等資產。

如今,一系列股權變動,將直接影響重組。寶光股份在9月1日的重組進展公告中稱,若此次司法拍賣的後續程序如期履行,很可能導致公司股東結構、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未來各股東方和重組各方能否達成一致,並推進重組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風險。

短短幾年時間,重組屢戰屢敗的寶光股份,有“重組困難戶”之稱。公開信息顯示,從2013年到2016年,寶光股份至少推動過四次重組。2013年,該公司計劃收購浙江一家公司,失敗後,又於2014年7月拋出收購楊天夫名下電機資產的方案,但同樣以失敗告終。時隔不久,寶光股份再次啟動重組,但在2015年4月失敗。若此次重組再次告吹,在短短三年內,其將迎來第四次重組失敗。

9月6日,《第一財經日報》撥打寶光股份董秘、證券事務代表電話,其工作人員稱,目前尚無法對相關情況進行解釋,對各種猜測、傳言不作回應。

“從流程上講,上市公司股權變動,不會構成重組的必然障礙,但監管部門估計會給予較多關註。”深圳卓建律師事所律師張維光分析,重組只要求收購標的股權、人員穩定,在上市公司層面,只要雙方簽署了框架協議,並經過股東大會、證監會通過即可。

重組前股權已遭凍結

8月5日,寶光股份披露股份拍賣的同時,立即引起諸多質疑。公告發布後,由於信息披露缺失,還引來了上證所的問詢函,要求其對引發股權拍賣的緣由進行說明。

根據8月8日保管股份的回複函,導致其控制權生變的事件實際上源於兩場借貸糾紛。2015 年 1 月,因關聯企業辦理委托貸款,北京融昌航將所持寶光股份4720萬股,質押給民生銀行哈爾濱分行。此後,借款發生糾紛,民生銀行哈爾濱分行起訴,今年 6 月 20 日,黑龍江省高院審結此案並出具民事判決書。雖然並未說明西藏鋒泓在其中充當的角色,但可以推知,委托貸款的實際債權人,應當為西藏鋒泓。

與此同時,因服務合同等糾紛,北京澳達天翼投資有限公司起訴北京融昌航,2016年2月19日,其所持寶光股份4720萬股及孳息,也被法院輪候凍結,凍結時間為三年。

但在此過程中,北京融昌航、寶光股份的做法頗多瑕疵。上述股份質押後,寶光股份並未及時披露此事。直到三個月後的2015年4月,寶光股份才在一季報中披露此事。對此,寶光股份稱,由於北京融昌航未及時通知,才導致出現上述情況。

2015 年 7 月 21 日,證監會向寶光股份下達《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但截止2016年半年報發布,證監會尚未作出調查結論。其被調查,是否與上述信批有關尚不得而知。

不僅如此,時至今日,北京融昌航都未披露其向西藏鋒泓的借款金額。而按照上述成交價計算,西藏鋒泓競拍代價約為5.9億元。此外,黑龍江高院今年6月20日亦已審結案件,但寶光股份並未披露訴訟詳情,整個案件至今猶然雲遮霧罩。

而另一方面,寶光股份啟動重組,上述訴訟就已經產生至少三個月之久。根據公開披露信息顯示,北京融昌航籌劃寶光股份重組、首次停牌,是在2015 年 11 月 25 日,而公布重組預案則是在2016年3月14日。

北京融昌航與西藏鋒泓的借款糾紛,早在2015年8月就已發生。根據寶光股份去年8月7日公告,因西藏鋒泓起訴北京融昌航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民事裁定書已生效,北京市高院已將北京融昌航所持寶光股份2196萬股通股凍結,凍結期限為三年。

但頗為蹊蹺的是,在寶光股份重組啟動後,對於這一重大風險因素,北京融昌航並未及時處理。反而異於接手寶光集團計劃轉讓的股份。根據此前公告,北京融昌航作為意向受讓方,計劃受讓其中1179.29萬股。

值得註意的是,作為曾經的債權人,西藏鋒泓如今成為了寶光股份的買受人。公告顯示,該公司其實是此次司法拍賣的申請執行人之一。換句話說,由於其自身競得寶光股份股權,此前借給北京融昌航的資金,理論上並未收回,但卻換得了上市公司相當話語權。

張維光認為,北京融昌航上述行為,在信批上確實存在瑕疵,但與重組屬於不同的層面,與西藏鋒泓的糾紛,並不直接與其重組存在關聯。目前而言,還看不出行為本身存在什麽問題。但北京融昌航信批違規,存在被處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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