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從建築行業內了解到,近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就“調整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征求意見(建市施函[2016]86號),主要內容有兩點:
1、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中關於企業經理、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的指標要求;取消《建築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關於註冊建造師、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要求。
2、2017年1月1日起,申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的企業,工程業績以全國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為準,未進入發布平臺的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