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今年以來,遼寧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為充分發揮紀律審查的震懾作用和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現將遼寧省紀委近期查處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1.大連市政協副主席楊愛民違規用車問題。楊愛民任大連市民政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違規借用下屬企業車輛,違規超標準使用公務用車;任大連市政協副主席期間,違規使用大連市民政局提供的越野車作為公務用車。楊愛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阜新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唐立違規用車問題。唐立任阜新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期間,違規使用越野車作為公務用車。唐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沈陽鐵路運輸檢察分院黨組書記、省政協常委孫黎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領取津補貼問題。孫黎任沈陽鐵路運輸檢察分院黨組書記期間,辦公用房面積超過規定標準,違規領取工資補差及交通補助等其他津補貼。孫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大連市政府副市長劉巖違規用車問題。劉巖任大連市經委黨委書記、主任,市政府市長助理和副市長期間,違規向企業借用車輛,違規超標準使用公務用車。劉巖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省人大環境資源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靜違規購車問題。李靜任遼寧黨刊集團總經理、總編輯、黨委副書記期間,違規購置車輛作為本人公務用車。李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省政協常委王立平違規用車問題。王立平任省委老幹部局局長兼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期間,違規借用原單位車輛,違規超標準使用公務用車。王立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遼寧省紀委表示,對上述問題的嚴肅查處,充分體現了省委從嚴從緊抓紀律、馳而不息糾“四風”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從中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