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發布公告稱,於2016年8月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訴訟材料,請求撤銷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88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法院已決定立案審理。
此前,因虛增利潤1.2億元,大智慧被證監會開出60萬元的罰單,而這一罰款金額已經是證監會權限內所能進行的頂格處罰。
證監會還對包括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張長虹在內的14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張長虹等5名責任人員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在被證監會調查期間,大智慧謀求並購湘財證券的轉型計劃亦被終止。
附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