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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证实被起诉 称个别代理商预谋讹诈


http://www.caijing.com.cn/2010-01-25/110365175.html


 【《财经》记者 李冰】2009年9月上市的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300005.SZ,下称 探路者),或将成为创业板第一家被起诉的公司。起诉者为探路者四川省总代理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成都新星),诉状已递交至成都市中院,起诉方直 指探路者涉嫌虚假陈述,不具备上市资格。成都新星指出,在招股说明书中,探路者提到将在成都群光百货、成都百货大楼新馆等七家商场开直营店。而这些商场目 前都还没开业,另据成都新星相关负责人告诉媒体,“根据探路者的品牌定位,探路者也根本不可能在这些商场开店,因此是虚假的。”

  据悉,成都市中院已受理此案,并向双方发出传票,预计将于今年3月4日正式开庭。消息被爆出的1月22日,受此影响,探路者股价当日下跌6.23%,最终跌破首日开盘价,以40. 37元报收。对此,探路者1月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说法并不属实。“1月21日我们接到起诉书,诉讼程序已经启动,律师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1月23日,探路者董事长盛发强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

  探路者直营店的冲击

  资料显示,1999年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户外品牌,从事户外用品研发设计,2009年9月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价为19.80元,首日开盘价42元,当日最高涨至66.59元,收盘价为50.07元,涨幅152.88%。据《财经》记者了解,成都新星在起诉书中 有两项重要诉讼请求:第一,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之间《“探路者”系列产品特许经营合同》,由探路者无条件按原告进货价格接收原告现有存货。第二,请求法 院判决探路者赔偿其店面装修款人民币40万元整。成都新星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2009年下半年,探路者在四川直接开设了直营店,在价格和销售上 都对其四川省总代理成都新星造成了严重冲击。这位负责人还称:“我们是用现金进货,现在有很多库存,公司自己开设直营店的做法,等于把我们排挤掉,让我们 倒闭。在探路者设立直营店之后,我们希望探路者能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但探路者没有诚意,最后只好诉至法院。”

  成都新星与探路者之间签订的四川代理合同,是否规定了前者对后者产品的四川区域独家专营权,双方均不愿对《财经》记者说明。

  “预谋讹诈”?

  对于成都新星的诉讼请求,盛发强解释称,根据《“探路者”系列产品特许经营合同》及补充合同,除非产品质量问题,否则加盟商不得向探路者要求退 货。关于店面装修款问题,盛解释道:“我们都会有相应的数额的支持政策。根据合同约定,加盟店归加盟商所有,相应的开店和装修由加盟商决定,那么相应的风 险也由加盟商承担。”

  据《财经》记者了解,除已对探路者进行起诉的成都新星外,探路者在重庆、湖北也有两家代理商打算起诉探路者。1月22日,湖北代理商相关负责人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确实打算起诉,目前在找律师,但很多事情未定。”

  据悉,成都新星与探路者已经有十余年的合作关系,曾是探路者的金牌代理商。在2008年探路者的前五名客户中,成都新星排名第一。后两家代理商 与探路者也有多年代理关系,是重量级合作伙伴。为何三家代理商均选择对探路者进行诉讼,目前仍是一个谜。对此,盛发强的解释是:“我们开直营店绝对不是要 竞争或是排挤加盟店而是我们认为市场空间还很大,当地的加盟商投入不够,所以我们希望通过直营店加加盟店的模式来共建这个市场。”

  另外一位不愿具名的探路者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评价道:“极个别加盟商这样做很明显是有预谋的讹诈行为,探路者上市了,总有些人想从中捞到什么好处,这是‘红眼病’、‘吃大户’的心态。”

  “炒作”?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特聘委员杨兆全认为,就目前的情况看,此案很大程度属于加盟商借探路者的炒作。他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 示:“就该代理商所指的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而言,如果探路者存在虚假陈述,那么受害者是购买了探路者股票的投资者,与该加盟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 系。如果该加盟商认为探路者存在虚假陈述,可以向证监会进行投诉。”

  杨兆全还认为,加盟商与探路者之间的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也就是说,探路者不会因为这起诉讼败诉而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调查或处理,更不会因 为该诉讼而出现退市的情况。此前,1月20日探路者刚刚公布2009年业绩快报,2009年实现净利润4288.94万元,同比增长68.13%,每股收 益0.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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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或上調2000億美元中國商品關稅至25% ,外交部:美方施壓和訛詐不會起作用

在1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媒體提問稱,有報道說,美方計劃於今天晚些時候宣布對價值2000億美元中國輸美商品征收關稅,稅率從10%上調至25%。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回應稱,中方在中美經貿問題的立場是非常堅定、明確的,沒有改變。美方的施壓和訛詐不會起作用。如果美方采取進一步升級舉動,中方必然會予以反制,堅決維護我們的正當合法權益。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磊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針對美方的“301調查”征稅性質,從技術上劃分,如果說針對500億美元中國產品的征稅範圍仍在所謂“301調查”項下,到了對2000億美元中國產品征稅的問題上,就已經不是在“301調查”項下,而是針對中國的對等反制行為,進行再報複,其法理基礎就更薄弱了。

法理基礎薄弱

根據美國貿易辦公室(USTR)的日程,本月20日~23日擬對2000億美元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舉行公開聽證會。

據悉,此次即將被納入征稅範圍的產品同“301調查”中所指向的高科技產品並無太大關系,清單上包括食品、化學品、鋼鋁以及種類廣泛的消費品。

此前,中國商務部發言人曾指出,美方在推出500億美元征稅清單之後,又變本加厲,威脅將制定2000億美元征稅清單。這種極限施壓和訛詐的做法,背離雙方多次磋商共識,也令國際社會十分失望。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指出,如果美方失去理性、出臺清單,中方將不得不采取數量型和質量型相結合的綜合措施,做出強有力反制。

6月15日,美國政府宣布,將對從中國進口的約500億美元商品加征25%的關稅,其中對約340億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實施加征關稅措施,同時對約160億美元商品加征關稅開始征求公眾意見。

在之後的6小時內,中方迅速進行了還擊。除出臺同等規模、同等力度的征稅措施之外,中方還釋放出兩則重要訊息,即雙方此前磋商達成的所有經貿成果將同時失效,以及如美國繼續追加額外關稅,中國將保留采取相應措施的權利。

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對此指出,美方對我上千種、金額約500億美元的商品加征25%關稅,將實質性改變這些商品的對美貿易條件,影響這些商品的生產企業和貿易企業,及其上下遊關聯企業的生產和經營。

為此,對於美方違反國際義務對中國造成的上述緊急情況,中方按照國際法基本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及授權,決定對自美國同等金額進口商品實施同等程度的征稅,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然而,6月18日,美方又變本加厲,威脅將制定針對2000億美元中國產品征稅清單。

單方威脅只會適得其反

在1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近期中美雙方是否就經貿問題進行過溝通等問題,耿爽表示,至於你問到中美之間溝通與對話問題,我想說的是,中方始終主張通過對話協商處理中美之間的貿易摩擦,我們為此作出的努力和展示的誠意,國際社會非常清楚。

他說,同時我要強調,對話必須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礎上,建立在規則之上,建立在信用之上。單方面威脅和施壓只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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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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