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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首次強制摘牌 將建立常態化退市制度

周四晚間,股轉公司實施了首次強制摘牌。

朗頓教育(831505.OC)和中成新星(831610.OC)未能在延期時間內發布2015年年報,觸發摘牌條款。最後一天,5家企業壓哨發布年報,但是業績都表現不佳,飛尼課斯(430700.OC)凈利潤增長-216倍,而鑫秋農業(832268.OC)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去年是新三板公司掛牌的爆發期,部分企業雖然已經掛牌,但尚未適應資本市場的規則。對許多資本市場新成員,2015年年報披露無疑是一場大考。審核年報也是對中介機構和監管者的考驗,股轉公司昨夜表示,將出臺終止掛牌的實施細則,建立常態化退出機制,實現市場優勝劣汰,提高掛牌公司整體質量。

5家公司壓哨披露財報

周四是新三板掛牌公司2015年年報延期披露的大限,但仍有兩家公司朗頓教育和中成新星未能及時發布年度報告,而被股轉公司強制摘牌,這是股轉公司首次實施強制摘牌。

4月29日年報截止日,在當時6900多家掛牌企業中,有62家因為沒有按時發布年報被股轉公司暫停轉讓。除了5家已經摘牌和5家正在申請摘牌的企業,其他公司必須在6月30日晚上8點前披露年報,否則面臨強制摘牌。

最後時刻,鑫秋農業發布了財報。然而,公司主辦券商中泰證券同時發布的風險提示稱,不認可其年報,提醒投資者註意投資風險。

中泰證券表示,鑫秋農業無法對主辦券商在審核過程中提出的問題給予全部回複。會計師事務所由於無法獲取有效證據,無法確定確定鑫秋農業的營業收入、應收賬款等財務項目,最終對鑫秋農業的財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其他4家公司中卉生態(430254.OC)、譽德股份(833033.OC)、飛尼課斯和永平資源(836960.OC)都在最後一天披露了年報。值得關註的是,4家企業去年營收和盈利都是雙雙大幅下滑。其中,飛尼課斯去年營收下滑45%,凈利潤增長-21600%。另外,譽德股份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華南一家券商掛牌業務負責人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延遲披露現象中企業的責任較大,部分企業財務表現不佳,並且往往首次披露年報。他表示,“有的企業盲目掛牌後,人員素質、高管觀念意識都沒有跟上,態度隨意,不願意花錢雇傭專業人才。”

他告訴記者,“在新三板信息披露違規的後果很嚴肅,券商也會受到懲罰。作為主辦券商,掛牌項目多並不是什麽好事,如果選擇了這樣的企業也要幫他做好信息披露。”

另一位北京地區券商新三板業務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有待提高,由於掛牌公司數量眾多,主板和新三板的年報高峰期同時來臨,導致審計資源嚴重不足。會計師事務所專業能力不強、優秀項目經理流失,都使得審計質量成為市場的短板。這也影響了投資人對市場的信心。

新三板將建立常態化退出機制

股轉公司在周四晚間發布的公告中稱,此次實施強制摘牌,是加強監管的一項重要舉措,將對市場產生警示效應,將對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存在重大違法違規等情形並觸發退市條件的掛牌公司采取“零容忍”,堅決予以摘牌。

股轉公司還表示,將在總結監管實踐的基礎上,加快制定出臺掛牌公司終止掛牌的實施細則,建立常態化退出機制,實現市場優勝劣汰,提高掛牌公司整體質量,提升市場規範程度,促進新三板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截至6月底,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達到7691家,按照目前的掛牌速度,有望在年內接近1萬家。不過企業數量快速增長相比,無論是股轉公司的監管力量,還是90家主辦券商的督導能力都顯得捉襟見肘。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產品與投資研究中心主任宋國良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新三板掛牌門檻很低,如果還不退市,整個市場就會被資質較差的公司拖垮。只有新陳代謝才能保證市場良性循環。”他認為,交易、融資表現和市值等指標可以作為強制摘牌的條件。

目前,按照股轉業務細則,新三板公司被動摘牌的只有兩項條件,一是進入破產清算,二是逾期兩個月不披露年報或者半年報。

今年以來已經有11家掛牌公司從新三板退市,其中6家公司是由於吸收合並,被上市公司收購而摘牌。而萬州電氣(430436.OC)、華夏科創(834024.OC)等都是在不能按時披露年報後自主申請摘牌的。

另外,騰楷網絡(831164.OC)、揚開電力(831245.OC)、無錫環衛(832668.OC)等5家不守時的掛牌公司也選擇了放棄,正在申請主動終止掛牌。其中,騰楷網絡和揚開電力都發布了中小股東的回購方案。

股轉公司表示,被摘牌公司應積極應對投資者訴求。主辦券商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被摘牌公司相關事宜並披露聯系方式,督促被摘牌公司及時披露終止掛牌公告,協助做好與被摘牌公司投資者的解釋溝通工作,指導督促被摘牌公司妥善解決投資者訴求。

前述北京券商人士認為,目前掛牌維持成本較低,每年券商督導費和審計費用在30萬元左右,應當通過市場化手段加大企業規範運作的成本,讓規範意識較差的公司不得不離開。

他還表示,目前,主辦券商對企業的督導要終身負責,一旦公司掛牌,雙方利益就開始綁定,券商如果不幫助企業做好信息披露,自己也會受到自律監管。由於在終身督導制下,即使企業拒絕支付督導費用,券商也不能單獨解除督導協議,因此他建議在基礎層可以實行限期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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