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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收費封頂回報應設下限(2016/6/23) 林本利

2016-06-23  NM

近月強積金管理局發表截至今年3月底的統計摘要,內容包括各類基金的收費及投資回報,數字實在令人十分失望。

根據資料,截至2015年3月31日強積金淨資產值達到5,948億元。由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僱主和僱員合共供款487億元,但強積金投資卻虧蝕了近500億元,故此到今年3月31日,強積金淨資產值不增反減,下跌至5,926億元。

這一年間,強積金錄得負8.2%回報,但中介人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士依然要收取近1.6%的費用,即接近100億元,數字還未包括基金買賣的交易費用。事實上,自2000年12月1日實施強積金制度後,強積金投資表現乏善足陳,各類基金的年率化回報只得2.6%,只較同期1.9%的通脹率高出0.7%,而中介人則收取了700多億元費用。

特區政府就全民退休保障計劃的諮詢期剛結束,政府若不立定決心改革強積金制度,肯定有更多市民要求政府廢除強積金,推行「不論貧富」的全民退保制度。若然強積金中介人及基金公司不肯自我反省,不肯正視收費高,回報不單只低,又缺乏保證的實況,市民一旦對制度失去信心,要求廢除強積金,他們肯定得不償失。

最近立法會通過修訂條例草案,為強積金收費封頂的政策並不足夠,更重要的是要為投資回報設定下限,以保障打工仔退休權益。筆者在1996年加入理大的公積金計劃,當時不過30多歲,自然揀選較為進取的股票基金。但經過五年的觀察,發覺基金表現極其不濟,升市時跑輸大市一大截,跌市時跌得更慘烈,到2001年改為選擇保證每年至少5%的基金。雖然保證基金每年 5%的回報遠低於過去數十年股票的回報(至少10%),但由於回報得到保證,故此能夠清楚掌握退休時可以取回的金額。

2011年9月,筆者在理大提早退休,取回公積金,戶口價值遠低於每年5%保證回報應得金額,中介人因此要倒貼50多萬元。筆者取回公積金後,全數用作投資港股。過去五年多,恒指有波幅無升幅,但筆者自製的港股基金,連同股息依然升值60%,每年約有10%回報。除了把公積金用作投資港股,筆者又將個人積蓄中的相若金額,用作購買本地藍籌公司發行的10年期企業債券,每年利率約4.7%。最近購入由大地產商發行的10年期債券,依然有4.6%息率。因此,筆者實在很難理解,為何基金公司不肯提供一些保證基金,保證回報是通脹加1%(即1%實質回報)。長遠而言,本地通脹率估計約3%,通脹加1%,即相等於每年4%的投資回報,理應十拿九穩,投資一半債券、一半股票已差不多肯定能達標。以過去十多年的強積金投資表現來看,股票基金每年平均有3.7%回報,債券基金有3%回報,兩者平均是3.35%,較同期1.9%的通脹率高出1.45%。若然基金公司連通脹加1%的投資回報也沒有信心做到,實在很羞恥,應該退出強積金市場,不要繼續欺騙市民的金錢。

林本利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 - 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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