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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舊官方出版物佐證南沙群島主權歸屬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8049.html

筆者近日得到一本1939年的日本官方出版物,為最近被炒得火熱的南海問題提供了新的視角和史料佐證。這份史料的核心價值就是,它用照片形式證明,南沙群島被日本侵占後,被劃歸當時日本占領的臺灣高雄管轄,並且在島上立碑。這樣,在法理上,光複臺灣就等同於收複南沙群島。

這是一本1939年10月4日出版的《寫真周報》第58號(即第58期)。紙張已經發黃、發脆,但保存基本完好,字跡和畫面尚較為清晰。封面就是“新南群島”,也就是我國的南沙群島。

《寫真周報》是日本內閣情報部(後更名為情報局)發行的刊物,旨在以畫報形式向日本國內匯總情報、宣傳政策。實物顯示,該畫報於昭和十三年(1938年)2月12日創刊,由日本內閣情報編輯部編纂。也就是說,雖然形式上是畫報,但代表了當時日本的官方意誌,起到的是情報上傳和政策下達的官方功能。

在這期畫報上,封面故事就是關於日本侵占我南沙群島的有關報道。報道是這樣記錄的:“新南群島是點綴於北緯7度至12度,東經111度至117度的南支那海(作者註:當時日本對南中國海的稱呼;值得註意的是,時至今日,仍有相當多日本人稱南海為“南支那海”)的一串島嶼,它們在今年三月三十日被編入臺灣(作者註:當時為日本占領)高雄市的管轄之下。”

該報道還記錄了這組報道的原委:“臺灣總督府在將(新南)群島編入高雄市下轄的同時,向群島派出了調查團,進行了與經濟開發有關的各種各樣的考察活動。這里刊載的就是隨調查團拍攝的部分照片。”

由於是畫報,因此照片是主要內容。其中,有一張照片尤其引人註目:在這張照片上,兩個日本侵略者手持鐵鍁,立下了一塊碑,上面寫著:“高雄州高雄市新南群島”。這張照片價值很大,因為它明確表明,南沙群島1939年時已被日本侵占,並劃歸高雄管轄,而且日本人在島上立了碑。

中國是最早發現、命名並最早開發經營南沙群島的國家,也最早並持續對南沙群島行使主權管轄,有中國歷代的官方文件、地方誌和官方地圖等可以佐證。1935年1月,中國政府公布了《中國南海各島嶼中英文對照表》,第一次將南海諸島劃分為四個群島,一直沿用到今天。不過,1939年,日本侵占了今天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並將其分別改稱為“平田群島”和“新南群島”。筆者提到的這份史料,就是從日本的角度,記載了這段歷史。

長期以來,一直有人稱南沙島礁為“無主地”,其中一些人(很多是菲律賓人)認為是菲律賓人在上世紀50年代航海過程中“發現”了這些島礁。一些人還認為,《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沒有明文說明南沙島礁在戰後的歸屬。這份史料幫助厘清了一個重要問題:南沙群島被日本侵占後,明確歸日占臺灣的高雄管轄。因此,可以引申出這樣的邏輯:《開羅宣言》明確表示臺灣、澎湖列島歸還中國,就等同於南沙群島也歸還中國。從這個意義上,《開羅宣言》與收回南沙群島具有法理上的關聯。

這還引申出另一個問題,即中國何時收回南沙島礁的主權。一般認為,是1946年林遵(又名林尊之)將軍率前進艦隊航行並登陸太平、中業等島,宣誓主權,標誌著中國收回南沙群島主權。而根據這份史料,從法理上說,1945年8月光複臺灣,即意味著收回南沙群島。

在行政管轄方面,也能印證這一點。1945年10月,國民政府在光複臺灣後重新劃設高雄行政轄區,基本沿用了日據時期的轄區劃設,將“新南群島”作為光複後的高雄的十個轄區之一,恢複了對南沙群島的行政管轄。

當然,即使沒有這份史料,也早已有很多史料證明中國對南沙群島的主權。不過,這份史料還是給我們提供了新的視角和佐證。收回南沙群島,並非人們一般認為的1946年,而應當是1945年。《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並非如一些人說的那樣對南沙群島主權歸屬沒有意義,而是有直接的法理關聯。

今天,南海波濤的背後,日本因素影影綽綽。不過,70多年前的日本侵略者親手拍的照片、親手立的碑、親手撰寫的報告,恰恰佐證了中國對南沙群島無可爭辯的主權。這恐怕是當時出這期《寫真周報》的人萬萬沒有想到的。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研究員。人大重陽實習研究員常玉迪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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