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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要來了,你準備簽約嗎?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3951.html

家庭醫生,一個以你為中心,提供醫療個性化服務,似乎只有高收入群體才會享有的醫療服務模式,以後將可能走入平常百姓家。

6月6日,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計委等多部委聯合下發《關於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稱要加快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2016年,在200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試點。重點在簽約服務的方式、內容、收付費、考核、激勵機制等方面實現突破,優先覆蓋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結核病等慢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

到2017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3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達到60%以上。到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形成長期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的全覆蓋。

推進分級診療關鍵

複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複旦大學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梁鴻表示,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實現分級診療的關鍵,其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方面,伴隨著醫學模式的轉變與人口老齡化趨勢,慢性病逐漸呈現‘井噴’格局,但這些長期帶病生存的慢性病患者不僅需要良好的治療方案,同時還需要提供連續性、綜合性和個性化的社區幹預服務,如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健康教育、血壓/血糖持續監測、行為生活方式改變等。

“另一方面,隨著醫學技術發展越來越趨於專業化、精細化,導致呈現出‘高健康需求’與‘高服務技術’之間的錯位格局,在現實中很多患者很難準確找到相契合的醫療服務技術,就會出現諸多病急亂投醫的現象。通過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借助家庭醫生的綜合服務能夠幫助缺乏專業知識的患者提升合理選擇醫療機構就醫的行為能力,獲得長期、協同的健康照顧。 ”梁鴻說。

當前,醫學健康信息對於國人來講還存在獲知的難度,越來越多的人需要一份對身體健康信息的解讀,而家庭醫生在未來將承擔這份職責。

《意見》中表述,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和約定的健康管理服務。基本醫療服務涵蓋常見病和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就醫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公共衛生服務涵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各地應當根據服務能力和需求,設定包含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在內的基礎性簽約服務內容,向所有簽約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務主要是針對居民健康狀況和需求,制定不同類型的個性化簽約服務內容,可包括健康評估、康複指導、家庭病床服務、家庭護理、中醫藥“治未病”服務、遠程健康監測等。現階段要首先從重點人群和重點疾病入手,確定服務內容,並逐步拓展服務範圍。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滿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

“英國的家庭醫生考核機制就是家庭醫生服務質量的考核,你服務的人群的高血壓控制如何?糖尿病控制如何?這些都需要家庭醫生對服務的人群進行生活習慣、飲食的指導。”北京市西城區德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韓錚錚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

考驗基層

家庭醫生落地在基層醫療機構,這項改革的實施,最直接考驗的是基層醫療服務能力。

“基層醫生必須具有很強的臨床服務能力,能把高血壓降下來,能夠給簽約的患者帶來信任,而且必須是全科醫生。目前我這邊30多個全科醫生都是碩士以上的畢業生加3年規培,對人群的服務必須個體化,而且在指導上也活學活用,目前已經簽約了本社區30%的重點人群。”中國醫師協會全科醫師分會會長、月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杜雪平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

她認為,要想這個政策落地,必須有強基層、建機制,而且機制更為重要。

梁鴻則表示,調動家庭醫生團隊的服務積極性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激勵措施。在收入分配方面,要綜合考慮包括簽約服務在內的績效考核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使家庭醫生通過提供優質簽約服務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同時,應在編制、人員聘用、職稱晉升、在職培訓、評獎推優等方面重點向全科醫生傾斜,加快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簽約服務水平。

“此次簽約有簽約費用,對家庭醫生來說也是一種激勵方式,但只有收入上的激勵也不能完全吸引人才,重要的是人才需要雙職稱的晉升,一方面是專業職稱,一方面是教學職稱,要讓全科醫生的晉升通道與三級醫院一樣才行。”杜雪平表示。

《意見》規定,家庭醫生團隊為居民提供約定的簽約服務,根據簽約服務人數按年收取簽約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對經基層向醫院轉診的患者,由基層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發揮家庭醫生在醫保付費控制中的作用,合理引導雙向轉診,發揮守門人作用。家庭醫生團隊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服務,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衛生服務或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按規定收取費用。

在轉診層面,韓錚錚表示,大醫院依然還是處於市場化經濟的追求目標,上轉和下轉的標準缺乏,需要進一步明確轉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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