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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 Graham的成長股方程式

巴黎:

Ben Graham從Molodovsky的計算而發展的方程式中,期未終值因按後者計法, 被硬性規定在13倍PE,Ben Graham認為是有問題,因為沒有理由一支經過10年成長率都是高於另一支低成長率的,第十年兩者PE相同,或者假如成長率一直是10%的股票, 投資者是可以在第9年按方程式計是24.4倍PE賣掉,而非等到第10年更低的13倍PE。

Ben Graham又解釋,若十年的成長率是7.2%, 投資者第一年和第十年按方程式計的19.3倍PE買入,用合理價19.3倍賣出,他最後能獲得的IRR也會是大於7.2%的10%。

因此Ben Graham説這個方程式計法已加插了安全邊際和反映了成長股不確定性。

Ben Graham之後再調整, 然後再發表了一條原全沒有任何股息的新方程式:(8.5+2G)xEPS, G=成長率。

他認為,8.5(ROl=11.8%), 是顯示一支沒有增長股票的合理市盈率,按他的兩個方程式計算和Molodosky 計法的比較如下:

Blog友會發現,表中顯示了多一個Ben Graham偏向的7年計法,因為這計算並没有像方程式8.5+2G 出現在Intelligent Investor一書内,又其它的Security Analysis版本沒有記載,所以一直就沒有人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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