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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創業是解決就業問題的良藥嗎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8/4665887.html

大學生創業是解決就業問題的良藥嗎

第一財經日報 張成剛 2015-08-06 06:00:00

創業被寄予了解決大學生就業難題的希望。但鼓勵大學生創業真的會幫助解決其就業難題嗎?對創業與就業關系的研究給出了更為複雜的答案。

經歷了數個“最難就業年”後,2015年大學畢業生創紀錄地達到749萬人。他們面對的是7%的經濟增速和不斷被技術顛覆的市場和組織環境。讓人略感欣慰的是,2014年至今,一系列鼓勵和支持創業的政策出臺,教育部允許在校大學生休學創業,並提出“鼓勵扶持開設網店等多種創業形態”。

創業被寄予了解決大學生就業難題的希望。但鼓勵大學生創業真的會幫助解決其就業難題嗎?對創業與就業關系的研究給出了更為複雜的答案。

創業對就業的三種影響

一般的認識是,新企業越多,所雇用的員工也就越多,因此會產生對就業的帶動。但研究表明,新企業對就業的影響並非僅限於企業成立初期,而是分布在企業建立後很長的時間中。新企業對就業的影響不都是正向的,也存在負向的作用。

創業初期會帶來直接的就業,包括創業者自身和雇用的員工,這是新企業的崗位創造效應,也是一般所理解的創業對就業的帶動。但事實上新企業的失敗概率非常高,即使帶動了就業,作用也非常小。如果新企業的業務內容與市場現有企業雷同,會導致更加激烈的競爭。競爭的結果是新企業或現有企業被擠出市場,這時就會減少就業,學術上將此情況定義為創業的擠出效應。

但從更長時期看,如果創業帶來的競爭,刺激現有企業改進自身績效、加速技術和組織模式的變革、擴張創新的範圍,這會刺激市場上所有企業成長,從而創造出更多的崗位。

對英國勞動力市場的研究發現,上世紀80年代具有較高企業創辦率的區域,在90年代顯現出高就業增長,證明了創業對就業的滯後影響。此後,一系列研究證明了新企業在創建1~2年內會產生崗位創造效應。之後就會產生擠出效應,這時創業對就業的影響為負,到了8~10年後,創業的供給方效應終於顯現出來,重新帶動就業增長。

那麽,發達國家的經驗是否同樣適用於中國市場?

現有針對中國市場的研究逐步揭示出,中國市場新企業對就業影響的模式與發達國家類似。中國市場上,創業對就業的影響也存在一個長期的過程,創業對就業的影響也是分階段的,中國市場的擠出效應無論在強度還是持續時間上都要大於主要發達國家,擠出效應的持續時間長達8年左右,遠長於發達國家平均5年左右的時間。這凸顯了中國市場新企業創新能力低以及對知識產權缺乏保護,導致新企業創新不足、同質性高,與現有企業業務領域廣泛重疊。

因此,如果希望創業能帶動就業,政策制定者不僅要考慮短期內的崗位創造效應,也必須考慮其擠出效應。崗位創造效應遠遠比不上供給方效應的影響。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更應重視激發新企業的供給方效應。

考慮以上影響,回看鼓勵大學生創業的政策,其政策初衷是否能夠順利實現呢?

鼓勵大學生創業應謹慎

政策利好迅速點燃了中國大學生的創業熱情。智聯招聘的數據顯示,2015年選擇創業的大學生比例達到6.3%,比2014年的3.2%幾乎翻倍。但到目前為止,中國大學生創業仍處於低水平的起步階段。中國大學生創業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創新的層次不高。企業家俞敏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就曾表示,他所接觸到的大學生創業項目中95%是沒有創新的。其次,中國大學生創業的成功率也很低。有報道顯示,大學生創業成功率不足10%。

缺乏創新,創業對就業的擠出效應就會很大。休學創業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在缺乏商業經驗和資金的支持下,很難實現突破性的創新,供給方效應也難以實現。創業本身對綜合知識、社會資源、社會經驗以及技能水平的要求都更高。無法順利就業,卻能在創業中取得成功的概率非常低。

為了能夠實現“帶動”就業,支持創業的公共政策應鼓勵和引導具備創新能力,能夠采用新技術、組織形式、流程模式,提供新的服務、產品以及技術解決辦法的企業進入市場,並從創業環境、制度設計等方面對該類新創企業的成長提供支持,從而促使市場中所有企業整體核心能力提升。同時,公共政策應保障市場選擇過程,市場新進入者的失敗及其退出市場是市場選擇的必需要素,政策不應過度保護被市場機制淘汰的企業,也不應因為支持新企業而損害市場競爭的公平性。(作者系中國就業研究所副研究員)

編輯:一財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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